1月15日,商務部等五部門辦公廳關于印發《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購新補貼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通知。各地將根據該方案細化實施細則,1月20日起全國實施。
《實施方案》明確補貼品種和補貼標準, 個人消費者購買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3類數碼產品(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6000元),可享受購新補貼。每人每類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比例為減去生產、流通環節及移動運營商所有優惠后最終銷售價格的15%,每件最高不超過500元。
《實施方案》指出,各地按照屬地實施原則,根據國家統一標準,科學制定本地區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購新補貼實施細則,明確工作目標,細化落實舉措,制定工作預案,精心組織實施,確保補貼政策平穩、順暢實施,確保補貼資金安全,確保中央政策紅利真正惠及廣大消費者。
《實施方案》提出,要以方便消費者申領購買為目標,以操作簡便、好用快捷為原則,以支付立減為主要方式,合理設計補貼申請流程,做好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要豐富支付渠道,更好滿足消費者多樣化、便利化支付需求。要努力保障消費者申領方式多元、交互界面簡潔明了、操作步驟便捷流暢。要引導消費者配合做好必要的產品信息采集等工作,確保每筆交易閉環、可溯,有效防范騙補套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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