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應急管理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消防救援局組織修訂的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24)正式對外發布, 將于2025年9月1日實施。
本次發布的新標準——
強化了非金屬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明確了電動自行車使用塑料的總質量不應超過整車質量的5.5%;
增加了電動機低速運行轉矩等要求;
完善了電池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提升了制動性能要求;
將使用鉛酸蓄電池的電動自行車整車質量上限由55公斤提升到63公斤;
新增了企業質量保證能力和產品一致性要求;
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
不再強制要求所有車型均安裝腳踏騎行裝置;
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后視鏡;
要求生產企業明確電動自行車的建議使用年限,并在銘牌、產品合格證上進行標注。
新標準實施后,將降低火災事故隱患和危害,減少交通事故風險,有效防范非法改裝,提升車輛整體安全性能,更好滿足消費者日常使用需求。
針對新國標中“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的規定,有部分網友擔憂個人信息是否會被過度采集,還有一些網友詢問:“北斗模塊如何收費?”來看相關專家解讀
電動自行車上新增“北斗模塊”
是否會侵犯隱私?
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具備北斗定位、通信及動態安全監測功能——
用于城市物流、商業租賃等經營性活動的電動自行車,應具有“北斗模塊”;
對于其他類型的電動自行車,應設計有“北斗模塊”,銷售時由消費者選擇是否保留。
北斗模塊能夠提供經度、緯度、速度、定位時間等定位信息,主要作用是為用戶提供實時三維位置、速度和時間等信息。北斗模塊在提供定位服務的過程中是不收費的。
專家表示,通過增加北斗定位、通信與動態安全監測功能,方便消費者實時了解電動自行車關鍵安全信息,一旦發生車輛被盜、溫度過高或蓄電池電壓過高等異常情況,可借助通信模塊第一時間提醒消費者及時處置,從而增強車輛的主動安全性能。
對于消費者擔心的個人信息是否會被過度采集的問題,專家表示,“北斗模塊”的定位服務功能需要用戶授權,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開啟或關閉北斗定位功能。而且在電動自行車上加裝的4G、5G通信模塊已經符合國家相關加密規定,確保相關信息傳輸途徑的安全性。
新國標對電動自行車后視鏡安裝有何要求?
除了提升電動自行車主動安全性能,新國標對車輛的實用性也做了調整,比如明確了電動自行車鼓勵安裝后視鏡。
專家稱,考慮到部分較為輕便的電助力車型一般不安裝后視鏡,為尊重這部分產品的設計習慣,新標準并未將安裝后視鏡作為強制性要求,而是由生產企業根據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安裝。
新國標發布后 舊標車如何處理?
為確保新標準平穩過渡,相關部門綜合考慮電動自行車企業開展產品設計生產、完成檢測和認證所需的時間,設置了8個月的生產過渡期。
在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企業可自行選擇按照新或舊標準生產。
但從2025年9月1日起,所有新生產和在售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標準要求。
同時,為避免社會資源浪費,新標準給予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
專家表示,新標準主要針對的是企業的生產、銷售、經營等行為,對于普通消費者之前已經購買的車輛,不受新標準約束,不會被強制淘汰,由消費者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正常更換。
(來源: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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