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国产精品欲av蜜臀,可以直接免费观看的AV网站,gogogo高清免费完整版,啊灬啊灬啊灬免费毛片

網易首頁 > 網易號 > 正文 申請入駐

寒冬熱血情 共筑生命橋 福醫二院無償獻血活動期待您的參與!

0
分享至


熱血送暖 為生命接力

為助力志愿公益事業發展,推進熱血助醫,保障臨床用血安全,結合福建省及泉州市相關工作部署安排,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將舉辦2025年“熱血送暖 為生命接力”無償獻血活動。無償獻血,既為今日的別人,又為明天的我們,快快參與進來吧!

活動主題

熱血送暖 為生命接力

活動安排

鯉城院區門診十樓第一會議室:1月17日(周五)上午8:30-11:30

東海院區門診大廳:1月20日(周一)上午8:30-11:30

參加對象

所有熱心公益的醫務人員、愛心人士

注意事項

01

為做好獻血活動,參加獻血人員獻血前一天不熬夜、不飲酒、不服藥,當天不空腹獻血,飲食宜清淡。

02

參加獻血人員應攜帶身份證或社保卡、駕駛證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

根據《泉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開展2025年“熱血送暖 為生命接力”無償獻血巡回活動的通知》,本次無償獻血巡回活動時間為2025年1月-2月?;顒悠陂g,福醫二院東海院區獻血屋獻血量或各泉州血站愛心獻血屋獻血量(信息請填報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均計入醫院獻血總量。歡迎廣大醫務員工和熱心市民參與獻血!

地點:東海院區核心病房樓一樓,電話:26655363,開放時間:每周一至周五14:00-17: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知識鏈接

《全國無償獻血表彰獎勵辦法(2014年修訂)》

(節選)

第二條 無償獻血表彰獎勵是指對無償獻血事業作出顯著成績和貢獻的個人、集體、?。ㄊ校┖筒筷牐罁疽幎ńo予的獎勵。

第四條 國家級表彰活動每兩年舉行一次。

第五條 無償獻血表彰獎項分為 “無償獻血奉獻獎”、“無償獻血促進獎”、“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獎”、“無償獻血先進省(市)獎”、“無償獻血先進部隊獎”和“無償捐獻造血干細胞獎”。

第六條 無償獻血奉獻獎,用以獎勵多次自愿無償獻血者。其獎項和獲獎標準為:

(一)銅獎,自愿無償獻血達20次以上的獻血者;

(二)銀獎,自愿無償獻血達30次以上的獻血者;

(三)金獎,自愿無償獻血達40次以上的獻血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1997年12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發揚人道主義精神,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
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
第八條 血站是采集、提供臨床用血的機構,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性組織。設立血站向公民采集血液,必須經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血站應當為獻血者提供各種安全、衛生、便利的條件。血站的設立條件和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第十條 血站采集血液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操作規程和制度,采血必須由具有采血資格的醫務人員進行,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須銷毀,確保獻血者的身體健康。
血站應當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標準,保證血液質量。
血站對采集的血液必須進行檢測;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醫療機構提供。
第十一條 無償獻血的血液必須用于臨床,不得買賣。血站、醫療機構不得將無償獻血的血液出售給單采血漿站或者血液制品生產單位。
第十二條 臨床用血的包裝、儲存、運輸,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第十三條 醫療機構對臨床用血必須進行核查,不得將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血液用于臨床。
第十四條 公民臨床用血時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儲存、分離、檢驗等費用;具體收費標準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制定。
無償獻血者臨床需要用血時,免交前款規定的費用;無償獻血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臨床需要用血時,可以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前款規定的費用。
第十五條 為保障公民臨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國家提倡并指導擇期手術的患者自身儲血,動員家庭、親友、所在單位以及社會互助獻血。
為保證應急用血,醫療機構可以臨時采集血液,但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確保采血用血安全。
第十六條 醫療機構臨床用血應當制定用血計劃,遵循合理、科學的原則,不得浪費和濫用血液。
醫療機構應當積極推行按血液成份針對醫療實際需要輸血,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
國家鼓勵臨床用血新技術的研究和推廣。
第十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對積極參加獻血和在獻血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八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非法采集血液的;
(二)血站、醫療機構出售無償獻血的血液的;
(三)非法組織他人出賣血液的。
第十九條 血站違反有關操作規程和制度采集血液,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獻血者健康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 臨床用血的包裝、儲存、運輸,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和要求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血站違反本法的規定,向醫療機構提供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血液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造成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限期整頓,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二條 醫療機構的醫務人員違反本法規定,將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血液用于患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患者健康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賠償,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衛生行政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獻血、用血的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四條 本法自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獻血條例》

(2023 年 7 月 26 日福建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了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的身體健康,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人道主義精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依法實行無償獻血制度。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個人自愿獻血。既往無獻血不良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自愿獻血的年齡可以延長至六十周歲。

第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獻血工作的領導,將獻血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根據采供血服務規模合理配備人員、設施和設備,建立獻血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統一規劃并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獻血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獻血工作,依法行使監督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教育、公安、市場監督管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廣播電視、文化和旅游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獻血工作。

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以及其他組織依法參與、推動獻血工作。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用血需求,按照各設區的市常住人口數,制定省年度獻血計劃,并定期通報各設區的市完成情況。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上一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年度獻血計劃,制定本級年度獻血計劃。同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推動指導、督促本行政區域年度獻血計劃的實施。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制定本轄區的獻血工作實施方案,并動員、組織本轄區的單位和村(居)民委員會共同實施。

第六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獻血宣傳教育工作,營造獻血的良好社會氛圍。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獻血法律、法規、政策和知識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獻血宣傳;教育主管部門應當指導學校將獻血科學知識融入教育教學內容,提高學生對獻血的科學認識。

每年十二月為全省無償獻血宣傳月。

第七條 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應當定期刊播獻血公益廣告,積極宣傳獻血科學知識先進事跡、典型人物。

交通樞紐站點、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的運營單位,應當通過其設置或者管理的宣傳欄、公共視聽載體等設施,以標語、宣傳畫、宣傳片等形式,免費開展獻血宣傳教育。

戶外廣告主管部門應當對獻血公益戶外廣告設置予以協助、支持,提供必要的條件和便利。

第八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每年應當至少組織一次獻血活動。鼓勵單位成立獻血志愿服務隊伍,動員、組織本單位符合獻血條件的個人自愿參加獻血。獻血作為社會公益活動項目,納入文明單位創建內容。

鼓勵符合獻血條件的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高校學生每年獻血一次以上。

鼓勵個人定期獻血,捐獻單采血小板等成分血、造血干細胞。 鼓勵稀有血型的個人根據臨床用血需要積極獻血。

第九條 血站對獻血者采集全血的,每次采集血液量為二百毫升至四百毫升,采集間隔期不少于六個月。

血站對獻血者采集單采血小板的,每次采集血液量為一至二個治療單位,采集間隔期不少于兩周。

血站對獻血者采集其他成分血、交替采集全血與成分血的,每次采集血液量以及間隔期按照國家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禁止血站對獻血者超量、短間隔采集血液。

第十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城鄉統籌、方便獻血的原則,合理規劃布局獻血點,并報省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備案。

獻血點應當布局在商業綜合體(商場)、公園、車站、景點、 高校、企業集中區等交通便捷、人流量大的區域。

市、縣(區)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公安、城市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血站根據規劃在轄區內人口相對集中區域設置固定獻血點和固定停靠的獻血車。

第十一條 獻血點設置后,因道路改擴建、公共設施建設等原因確需拆除、遷移的,當地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相關部門重新選定獻血點,報省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同意后,先建設后拆除。對獻血點未作出妥善安排前,不得拆除、遷移。

第十二條 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確定流動獻血車??康攸c、時間,有關部門、單位、社區應當予以支持。

流動獻血車在實施采血活動時,臨時停放小區和道路停車泊位的,免交停車費。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阻止流動獻血車的???,干擾和妨礙流動獻血車的正常工作。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血液應急保障納入各地應急體系建設范疇,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制定血液應急保障預案并建立預警機制。

出現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緊急情況,臨床用血不能滿足需要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啟動應急預案,指定有關單位組織應急獻血,動員、引導社會公眾有序獻血,采血量以突發事件的用血量需求為限。

省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全省血液調配和聯動保障機制,并會同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公安部門,協調航空、鐵路等部門建立血液調配綠色通道。

第十四條 血站應當根據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加強獻血點的管理,采血前應當對獻血者進行獻血知識的宣講和解釋,免費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采血后發給無償獻血證以及徽章等獻血紀念品。

獻血者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血站對采集的血液經檢測不合格的,應當及時通知獻血者,并對檢測結果保密。

血站應當公開固定獻血點、固定??康墨I血車的服務時間、采血地址和預約獻血聯系方式;定期進入單位、學校、社區提供 獻血服務,為獻血者提供便利;每月向社會公布采血量、用血量、免交臨床用血費用數額和血液庫存預警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全省聯網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統,實現獻血者名庫、采供血信息和稀有血型獻血者資料庫等血液管理相關信息的共享,推行電子無償獻血證。

禁止偽造、涂改、出租、買賣、轉借無償獻血證。

第十六條 醫療機構應當嚴格執行臨床用血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保障臨床用血安全;科學、合理制訂臨床用血計劃,不得濫用和浪費血液,臨床用血管理應當納入對醫療機構考核的內容。

醫療機構應當積極采用成分輸血、自體輸血、節血或者零輸血手術等先進技術,提高科學用血水平。

患者自體輸血發生的費用,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納入支付范圍。

第十七條 獻血者享有優先用血權利。除臨床急救用血外,同等條件下醫療機構應當優先保障獻血者臨床用血。

第十八條 獻血者累計獻血量未達到八百毫升的,按本人獻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費用血;達到八百毫升的,終身享受免費用血。

獻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醫的,可以免費使用血液,總量以獻血者所獻血液總量為限。

獻血量達到國家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標準的獻血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就醫的,可以按照前款規定免費使用血液。

捐獻造血干細胞的,本人終身享受免費用血;其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子女配偶就醫的,可以按照總量八百毫升免費使用血液。

第十九條 醫療機構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指定的機構,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個人辦理用血免費手續。用血免費手續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條 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紅十字會給予獎勵或者表揚:

(一)獻血量累計達到一千毫升的個人;

(二)無償捐獻造血干細胞一次以上的個人;

(三)超額完成年度獻血計劃的單位;

(四)在獻血宣傳、教育、組織動員、志愿服務以及采供血、臨床用血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

(五)在臨床用血新技術的研究和推廣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

(六)對獻血事業捐贈或者作出特殊貢獻的單位和個人。

第二十一條 在本省獲得國家衛生健康等部門授予的無償獻血奉獻獎終身榮譽獎、無償獻血奉獻獎金獎、無償獻血奉獻獎銀獎、無償捐獻造血干細胞獎和無償獻血志愿服務終身榮譽獎的個人,享受以下優待:

(一)免費游覽政府投資主辦的公園、風景名勝區;免費參觀政府投資建立的博物館、美術館、科技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二)免費乘坐居住地的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三)每年免費享受一次由居住地基層衛生服務機構提供的基本項目健康體檢;

(四)享受醫院設立的綠色通道和提供的優先服務市、縣(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在本行政區域給予獻血者其他的優待鼓勵社會各界為獻血者提供優待;

第二十二條 獻血者可以享有參加志愿服務活動的相關權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對開展獻血活動所需的必要費用給予保障,可以按照所在地標準給予獻血者誤餐費、交通費等,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整。紅十字會可以設立獻血關愛基金,依法接受單位和個人對獻血公益事業的捐贈,用于獻血者的人道主義救助等。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拒絕刊播獻血公益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有關部門依據公益廣告管理的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規定,擅自阻止流動獻血車的???,干擾和妨礙流動獻血車的正常工作,或者收取停車費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該規定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偽造、涂改、出租、買賣、轉借無償獻血證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獻血、采血、用血監督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弄虛作假的,由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自 2023 年11月1日起施行。2000年5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的《福建省公民獻血條例》同時廢止。

供稿 / 醫務部 蔡小蓉

編輯 / 顏詩嫻

一審 / 駱良欽

二審 / 莊鯉雯 曾婧琦

三審 / 曾紅華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開診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上午正常開診,部分窗口、崗位實行彈性上班,不區分夏季和冬季作息時間。

攜帶身份證實名制就診;提前預約,錯峰診療;進入院區,全程規范佩戴口罩



電話咨詢

鯉城院區:0595-22791001

東海院區:0595-26655114

門診時間

8:00-12:00;14:00-17:00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微信號:fjydfsey

你在看,我也“在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incentive-icons
福建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
中國醫療自媒體聯盟
1163文章數 395關注度
往期回顧 全部

專題推薦

第十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無障礙瀏覽 進入關懷版 主站蜘蛛池模板: 台北市| 镇沅| 鄂伦春自治旗| 林州市| 绍兴县| 汤阴县| 嘉黎县| 曲松县| 体育| 诸暨市| 平潭县| 绵阳市| 留坝县| 察雅县| 博爱县| 庐江县| 乐清市| 凤凰县| 衡东县| 怀宁县| 泰兴市| 大宁县| 东莞市| 泌阳县| 闽侯县| 阜宁县| 青神县| 卫辉市| 中西区| 申扎县| 宁武县| 三原县| 麻城市| 黑水县| 航空| 万安县| 军事| 朝阳区| 绥滨县| 南澳县| 堆龙德庆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