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12月19日上午,潮州市政法英模宣講報告會在市黨政機關會堂舉行,這是潮州市首次舉辦全市政法英模宣講活動。為廣泛宣傳全市政法英模先進事跡,不斷展示新時代政法干警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的良好精神風貌,市委政法委推出“新時代潮州政法英模風采”,激勵引導廣大政法干警以先進典型為榜樣,忠誠履職、敬業奉獻、為民服務、擔當作為,更好肩負起建功新時代、護航新征程的職責使命,唱響鑄魂揚武強警的時代正氣歌。
劉新燕,女,漢族,廣東潮州人,1981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2003年10月參加法院工作,現任廣東省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廣東省第十三屆、第十四屆人大代表,廣東省婦女十四大代表,廣東省審判業務專家。該同志深耕刑事審判一線20年,認真履行審判職責,為保障刑事司法公正、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和經濟有序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一、政治立場堅定,嚴格自我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自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公正司法的價值追求,堅持司法為民的根本宗旨,廉潔自律,作風正派。作為廣東省連任人大代表,劉新燕以法院工作和法官職業為依托,積極反映民生,成為省市兩級法院和人大代表的聯絡橋梁,優秀代表事跡被刊載于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辦的《人民之聲》。
二、打擊嚴重犯罪,伸張司法正義
勇于攻堅克難,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秩序和侵害公民人身財產權益的各類嚴重刑事犯罪,完成多起重大疑難敏感案件的審理工作,堅決維護地區安全和社會發展。作為潮州中院刑事審判骨干力量,各項辦案指標持續優秀,辦案質量、效率、效果顯著。堅持依法懲治黑惡勢力犯罪及 “保護傘”,被潮州市政法委員會評選為潮州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先進工作者、全市掃黑除惡專業人才。依法打擊職務犯罪,堅定不移懲治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蠅貪蟻腐”。因成績突出,劉新燕多次獲上級表彰肯定,獲記個人二等功1次,獲記個人三等功4次,獲評潮州市優秀共產黨員、潮州市服務型先進個人、潮州市三八紅旗手、潮州市政法系統為民服務標兵等稱號。
三、踐行司法為民,做實“如我在訴”
貫徹落實證據裁判原則,嚴把案件質量關,對多件證據不足案件依法宣告被告人無罪釋放,努力把每一起經手案件辦成“鐵案”。劉新燕充分發揮女性法官細膩敏銳的特點,在審判中抽絲剝繭,避免冤假錯案,糾正多起錯誤追訴的案件,保障司法公正。為盡量消除被害人親屬與被告人之間的仇視心理,化對立為諒解,劉新燕始終堅持將調解貫穿于刑事附帶民事案件審理全過程,成功化解了多起矛盾尖銳的重大案件,使各方當事人均服判息訴,維護社會穩定。
四、關愛未成年人,延伸司法保護
劉新燕始終堅持“如我在訴”的同理心,治罪和治理并重,末端處理和前端治理相結合。認真落實“三書一函”工作要求,創新司法建議工作,開展對駕駛禁忌疾病患者的準駕管控、涉海洋環境問題等司法建議,取得良好的反饋效果。利用禁毒日、憲法日等契機,積極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在疫情期間首次開展線上直播法治課,獲得城西中學師生的一致好評;組織干警多場次進鄉村新時代文明實踐站開展防范養老詐騙宣傳活動;到牌坊街開展送法進社區活動,獲人民法院報報道;原創禁毒宣傳片《守護青春 禁毒同行》,獲廣東省最佳風采獎。
劉新燕是公認的“法官媽媽”,積極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為中院少年審判的庭前庭后延伸工作開創了新模式。她堅持幫教挽救一名未成年被告人使其走上正途并考上大學,案例入選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牽頭組建全省第一個由法院和高校校友會聯合公益性社會團體“鳳城航標燈志愿者服務隊”,為未成年人審判工作開拓配套社會服務。積極推行家庭教育促進工作,促進失足未成年人的父母改善家庭教育。聘請高校心理教師為被害未成年人開展心理評估和心理矯正,為保護未成年人工作做出積極貢獻。劉新燕“法官媽媽”事跡于2021年“母親節”獲最高院、廣東高院的公眾號報道。
來源:潮州政法
編輯:張蝶 吳柏霖
審校:林修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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