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0日,福建省人民檢察院舉行“檢護民生”專項行動新聞發布會,通報全省檢察機關“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工作情況并發布“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優秀案事例。漳浦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曾某某涉嫌濫伐林木罪相對不起訴行刑反向銜接案獲評“福建省檢察機關‘檢護民生’專項行動優秀案例”。
漳浦縣人民檢察院通過構建行刑反向銜接運行模式,打通監督渠道實現“罰當其錯”,高質效辦理行刑反向銜接案件。
健全內部銜接機制
發揮四大檢察綜合履職優勢,確立內部運行機制,對行政檢察部門與刑事檢察部門在案件線索移送、受理、審查、反饋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其他檢察部門在履職中發現行政違法行為監督線索的,依照相關規定移送行政檢察部門,推動檢察機關內設部門形成“線索雙向移送、結果雙向反饋”的工作模式。
持續深化外部聯動
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行政機關的協作配合,暢通行刑銜接對接工作渠道,通過打破信息壁壘、完善信息共享,形成行刑反向銜接工作合力。對于案件處理結果與行政機關存在不同意見的,通過召開公開聽證會,在統一正確適用法律方面凝聚共識,確保行刑反向銜接工作的規范化發展。
下一步
將結合《人民檢察院行刑反向銜接工作指引》,根據被不起訴人的情形嚴格把握可處罰性,將行刑反向銜接中的矛盾風險化解在前端。開展釋法說理座談會、檢察公開聽證,努力實現辦案“三個效果”的有機統一,不斷提升辦案的透明度和檢察公信力,實現檢察辦案、矛盾化解、社會治理融合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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