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與高檔茶樓茶藝師發展迅速,感情甜蜜,期間不惜花重金為其揮霍。
在一次與女友及其閨蜜的聚餐飯局,他卻被灌得不省人事。當他在酒店醒來時,發現身邊躺著的竟是女友的閨蜜。
面對這樣的情況,男子毫不猶豫地選擇了報警,結果卻把女友及其閨蜜卻進了監獄!
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看看!
01案例回顧
(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幾個月前,小林通過一款交友軟件認識了吳某。
吳某長相溫柔,舉止優雅,自稱是一名茶藝師,常在高檔茶樓接待客人。
小林一眼就被吳某所吸引了,為了博吳某好感,他拼命表現自己的“慷慨”,短短兩次茶樓約會,就驚人的花費21萬多元。
吳某的溫柔體貼讓小林以為自己遇上了真愛,直到發生了一件事。
案發當天的晚上,吳某邀請小林和她的兩個閨蜜一起吃飯喝酒。
席間吳某和閨蜜不斷勸酒,小林本來就不會喝酒,幾杯下肚意識漸漸模糊。
幾人趁著小林醉得不省人事,吳某和閨蜜把他帶到酒店,然后安排他和閨蜜睡在一起。
更惡心的是,吳某還拿手機拍下了小林和閨蜜同床的不雅視頻。
第二天小林醒來后,發現自己身旁居然是吳某的閨蜜。吳某隨即拿出不雅視頻威脅他,要求分手。
小林本以為是自己犯錯對不起女友,可仔細那么一想,感覺從昨晚吃飯起就不太對。于是小林選擇了一條所有人都沒想到的路——報警。
原來,吳某發現小林的積蓄已經快掏空了,就打起了快速脫身離局的主意,但又怕小林為自己花了20多萬糾纏不清,于是和兩個閨蜜一起合謀,決定用一個“特別的方法”結束這段關系。
警方接到報案后展開調查,很快發現這不是吳某第一次干這種事了。
原來吳某和她的閨蜜早們已形成一個“搭檔組合”,用類似的手段騙取了40多名男性的錢財,涉案金額高達400萬元。
那么,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
本案的核心爭議: 吳某及其閨蜜的行為是否構成詐騙罪?
吳某及其閨蜜是否構成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266條,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結合案件情況,吳某以戀愛為幌子,通過虛假的感情騙取小林的信任,誘導小林進行高額消費和轉賬,顯然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而根據兩高《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數額達到50萬元以上即為“數額特別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吳某及其閨蜜通過類似手段共計獲利400萬元,屬于詐騙數額特別巨大的情節,可能會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03深刻教訓
有網友熱議:“抓的好!當下有些女子,就是利用談戀愛,騙取青年男人的錢財。我的朋友圈里就發生這類事件。”
也有網友表示:“有個疑問,閨蜜要是一口咬定被猥褻侵犯了,小林怎么才能自證清白?好像有口難辯”
對于此案您怎么看?歡迎您留言談談。
原創 朝律夕拾 朝律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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