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案例映照萬千生活,法治力量融匯于實例之中。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微正式推出《代表委員 ? 觀案評案》欄目,聚焦真實案例,特邀人大代表與政協委員深度介入,共同剖析案件背后的法理與人情,深刻領悟法治精神,共同感受司法溫暖,攜手推進法治社會建設。
承攬合同起紛爭
庭審調查陷僵局
現場勘查明事實
項目費用存差異
人民陪審顯力量
當場履行化糾紛
觀 案
2019年,大屯法庭轄區某醫院找到陳某為該院安裝、維護、升級監控設備,項目在2020年2月完成施工。此后因經辦人離職等原因,雙方一直未進行驗收及結算工作,2024年3月,陳某訴至沛縣法院,要求被告醫院支付安裝費用及逾期利息合計56600元。
距離案涉項目已經四年之久,期間醫院監控設備又進行過部分改造工作,且雙方最初沒有正式簽訂合同,因而在調解中對于項目涉及內容及費用等問題存在較大爭議。案件調解無果后,承辦法官及時安排開庭,庭審中雙方展開激烈辯論,被告以陳某提交的承攬合同是事后補簽且經辦人已離職無法查清案件事實為由,全盤否認原告安裝工作量和具體價格。為盡快查清上述爭議,法官及時組織雙方前往被告醫院現場勘查。
經過現場勘查指認,雙方當事人對于合同涉及的項目內容基本達成一致,但對于案涉項目的整體材料費、施工費用等各執己見。參加案件審理的人民陪審員王敏在查閱卷宗了解案情后,提出自己曾有多年承攬監控安裝項目的經歷,對于該市場的材料及人工等費用較為了解。法官當即抓住這一專業優勢展開新一輪調解,由陪審員推算項目花費,法官結合相關費用引導原告提出合理訴求,最終在多方引導勸說下,被告自愿放棄過高且不合理的費用要求,原告當場一次性給付項目費用,案件圓滿結束。
評 案
陳少民
徐州市人大代表、沛縣新聯會副會長,江蘇金維律師事務所主任
人民陪審員制度是人民群眾了解司法、參與司法、監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本案中,沛縣法院大屯法庭高度重視人民陪審員重要作用,充分發揮陪審員自身特點和專業優勢,支持陪審員以個人的情理、常識及專業優勢參與案件辦理,和法官的專業法律判斷形成互補,既避免了高額的鑒定費用,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又促進案件的實質化解,達到案結事了人和,實現司法專業化判斷與群眾對公正認知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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