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罕見針對民航的“加價選座”發聲,直言“加價選座”不得成為“行業慣例”。
中消協稱,航空公司售票時已經區分頭等艙、公務艙、經濟艙,不同時間段購票還有不同的價格,售票時已考慮了各種不同因素,消費者購票后理應有權自由選擇座位。航空公司將座位選擇與額外付費掛鉤,迫使消費者額外支付費用,限制了消費者自由選擇權。
在聲明中,中消協還建議相關主管部門“主動作為,強化行業引導,規范經營行為”。
中消協在“聲討”還說:“先到先得”一直是民航業約定俗成的選座規則,“加價選座”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則,不僅增加了消費者的經濟負擔,也侵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但其實在中國,“加價選座”的實施已經有十年的時間了。早在2014年,國內一些大航司就開始在國際航線上推出“選座收費”,學的主要是達美,美聯航,美航等美國航司。
而中消協今天指向的“主管部門”,其實此前也早有表態。
首先是發改委:2016年7月,北京市發改委對中聯航作出重罰,稱其自立收費項目,要求立即改正“收取選座費”行為,并沒收其所有違法所得,處以443210元罰款。
當時發改委的罰款依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機票屬于“政府指導價”,機票中已包含了旅客運輸及享受指定座位的服務,所以中聯航不能再額外收取座位的費用。【回顧:中聯航被罰44萬元背后:選座費到底該不該收?】
之后,國內航線的現金選座收費暫停,但國際航線的選座收費依然持續。國內航線到現在則演變成了部分靠前,靠窗,靠安全通道的座位,需要通過積分兌換,并且不管是全服務航司還是低成本航司幾乎都在這么做。
可以說,這樣的選座收費模式,也得到民航局的“默許”,因為國內航司要對各種服務進行收費時,都需要在民航局進行差異化服務的報備。2021年,民航局甚至放開了對差異化行李的管控。
對于選座收費這件事,航旅圈也咨詢了多位業內和常旅客人士,并將典型的看法羅列如下:
A女士:加價選座是航空公司收益管理的一個手段,憑什么不同座位的價格必須是一樣的?現在國外航司都開始對選座,行李,餐食等服務收費,國內也是順應了國際民航發展的大勢,與國外接軌。當然,要實行新的收益管理模式,也要跟旅客溝通好對應的服務,避免給旅客不好的體驗。
B先生:座位作為一種資源,具備獨特的價值。以演出的座位為例,不同座位提供的價值不同,用戶獲得的觀看體驗不同,因此演出市場形成了“一座一價”模式。飛機的座位與演出座位類似,前后排、靠窗或是中間,不同位置噪聲、空間、方便程度區別較大,體驗不同。在實際運輸中,用戶對選座的需求也得到了驗證,有高達50%的航空旅客對選座有更為迫切的需求,比如更加寬敞、前排等。
C先生:對部分座位收費,是民航實施差異化服務,滿足不同旅客需求的市場化手段,否則只能一直卷同質化拼價格。但確實有些航司的座位標價太離譜,或者對超過一半以上的座位進行收費,這就容易引起消費者的不滿和投訴。
D女士:十年前選座不收費,現在收費了,旅客在認知上就很難接受,需要航司對各種新的差異化服務標準進行不斷的“消費者教育”,持續通過對外傳播進行科普,并在銷售過程中,對各種差異化的服務標準進行更清晰的展示。畢竟對不少乘客來說還是習慣最初的全服務航司模式,認為機票里本就該包含餐食,行李等所有服務。
E先生:目前全球最大的30家傳統航司中,有超過20家實施了經濟艙不同服務和價格分級的“品牌運價”,甚至包括連年獲評五星航空的新加坡航空。但“品牌運價”與“選座收費”不同之處在于,消費者在支付機票前就已經明確知曉了可以得到的相應服務,而大多數航司的“選座收費”,還是在消費者支付機票之后的選座環節才被告知。所以合理的方式是將選座的功能前置,在訂票的時候就將可以選擇什么樣的座位和需要支付的價格予以明示,給予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F先生:低成本航司實施選座收費可以接受,畢竟人家票價便宜,但全服務航司的機票如果不便宜,意味著本身就包含了有吃有喝,能選座、帶行李,如果再收取選座費,相當于在同等票價的基礎上服務做了減法,旅客心里難免就不樂意了。如果不是一上來就搞選座收費、行李收費、吃的收費、喝的收費,把原來免費的現在都搞成收銀子,而是提供原來沒有的增值服務,比如機上WIFI、租車代理、酒店訂房、機場接送等,可能會是更明智的選擇。
對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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