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落實和完善司法責任制,發揮優秀裁判文書、優秀庭審的引領示范作用,不斷提升全國法院裁判文書和庭審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對第七屆全國法院“百篇優秀裁判文書”“百場優秀庭審”評選獲獎結果進行通報。
此次評選活動秉持“全員參與、內外結合、線上流轉、公開透明”的工作理念,經過初評、復評、總評等各個階段的層層選拔,浦東法院1場庭審獲評“百場優秀庭審”,1篇裁判文書獲評“百篇優秀裁判文書”!
浦東法院也是此次上海唯一一家同時入選“百場優秀庭審”“百佳裁判文書”的基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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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庭審是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以庭審開展法治教育、助推法治政府建設的典型。庭審過程完整規范,環節清晰、節奏流暢,寶山區副區長出庭應訴,寶山區司法局、上海大學法學院積極組織100余人旁聽庭審,首次將“司法、執法、普法”相結合,在庭審中融入法治教育,在教育中普及法治理念,既聚焦“關鍵少數”,也關注"未來多數”,充分發揮行政機關負責人“以點帶面”的示范作用。
該案是幼兒乘坐家長駕駛的機動車期間在車內意外窒息身亡的產品責任糾紛案件,反映出的產品責任認識誤區、提示限度爭議等問題具有代表性。判決中結合未成年人案件的審理及保護特點,情理兼容,剖析事故根源,引導監護人認識、反思并督促履職,避免悲劇重演,為落實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保護、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發揮了積極作用。
素材來源丨審判監督庭
責任編輯丨曹赟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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