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晨曦初露,在長沙市望城區銅官港口滯留一月有余的油輪,順利卸載了950余噸汽油。當日,船員們滿懷欣喜地沿著湘江重返江蘇,而買家望城某石油公司也松了口氣,不再為油輪貨物的安全擔憂。
01
油輪滯留風波起,千噸汽油陷困局
在望城銅官港口,一艘油輪靜靜停泊于水面。“賣家公司指示油輪禁止卸貨,我們付了錢卻無法收貨,現在這批汽油就只能存放在港口,我們也不同意他們帶貨離開!”作為買家的望城某石油公司說道。
2024年10月,浙江某石油公司與南京某化工公司簽訂合同,購入約3000噸汽油。隨后,浙江某石油公司將同批次汽油出售給了湖南某能源公司,湖南某能源公司又向下家望城某石油公司出售了同批次汽油。2024年11月,承運油輪順利抵達了望城銅官港口,但南京某化工公司以未收到全部貨款為由,通知油輪禁止卸貨。南京某化工公司表示,根據《民法典》六百四十一條新規定,此次買賣合同中明確了其保留貨物所有權,其已向南京市江北新區人民法院起訴并申請保全貨物。
“我們已經向湖南某能源公司支付了大部分貨款,合同約定的交付已完成,現已取得貨物所有權,為何不能卸貨?我們堅持要留下該船汽油。”望城某石油公司的員工憤憤不平地說道。
多次交涉無果,局面陷入僵持,望城某石油公司向長沙市望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申請保全貨物。
一船汽油在遙亙千里的湘蘇兩地引發兩起爭訟,同時牽涉四家上下游公司共同參加訴訟。近千噸汽油滯留,不僅增加航運成本,更潛藏著巨大的安全風險。
02
兩地法院巧施策,智解難題促歸航
兩地法院立案后,望城區法院與江北新區法院的承辦法官迅速取得了聯系,并專門組建了一個涵蓋各方當事人的聯系群,使得各方能夠直接、快速地反映各自的訴求。
在聯系群內,法官們耐心向當事人釋明汽油滯留港口可能引發的安全風險,并深入剖析了案件涉及的各層法律關系,釋明上下游買賣合同的效力、貨物所有權的歸屬、保全措施的合法性等核心問題,幫助當事人理清思路,明確自身的權利與義務。在法官們的耐心勸導下,各方當事人逐漸冷靜下來,開始共同尋找最佳途徑。
“雙方既然選擇了通過訴訟方式來解決爭議,短時間內恐怕難以得出結果。”法官們提議道,“不如先將這批汽油存放于港口附近的油庫中,待法院確定權屬后再行給付貨物或者結算費用。”這一提議為案件迎來轉機,得到了各方當事人的響應。在法官們的協調下,原本僵持對抗的局面逐漸緩和,當事人彼此讓步并配合,達成了卸貨、保管、處置的協議。如此一來,這場在途汽油被迫滯留港口的復雜糾紛,終于穩定了局面。
“年關將至,這些批汽油的妥善處理讓我們吃下了一顆定心丸,為你們點贊!”油輪公司及四家連環買賣公司對兩地法院表示感謝。
此次油輪滯留得以安全化解,兩地法院齊心協力共商保全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化解了油輪滯留港口的安全風險和經濟損失,使涉案企業對“公正與效率”有了更深切的體會。下一步,望城區法院將繼續堅持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強化審判職能、創新服務舉措,聚焦企業面臨的各類問題,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務保障,助力營商環境優化提升,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貢獻法治力量。
終審:胡繼紅
復審:吳 暄
初審:曾晶晶
供稿:羅果 陳潔
編輯:陳 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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