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欄的話
“安居”是“樂業”之本,物業服務事關千家萬戶,關乎民生與社會穩定。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和全市法院關于物業管理提升工作的重要會議精神和工作部署,安溪法院多措并舉、多方發力,助力提升物業服務品質,以法為盾守護老百姓穩穩的幸福。2024年11月中旬起,安溪法院官方微信推出“法護安居”專欄,聚焦司法服務物業管理水平提升、物業糾紛高效化解等工作經驗做法、典型案例,本期聚焦《安溪法院在全市首推“兩函一書” 助推物業服務管理提升》。
近日,安溪法院下發《關于在服務保障物業管理提升工作中適用“兩函一書”的通知》,在全市首推“兩函一書”制度,推動物業管理領域立、審、執、源“四環節”全鏈條治理閉環,助推物業服務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為促進物業管理提升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兩函
“感謝法院,我終于收到裝修押金了。”安溪縣某小區業主通過電話向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感謝。
近日,安溪法院向某小區物業公司發《物業服務提醒函》,通過提醒函向物業公司闡述物業服務管理提升工作的重要性,敦促優化物業服務方式方法。在法院《物業服務提醒函》發出不久后,該小區物業公司主動向小區業主退還裝修押金。
物業管理提升專項工作開展以來,安溪法院通過梳理摸排、逐一登記,逐步建立起第一批33個小區385件物業糾紛案件臺賬清單,結合“一小區一法官”掛鉤機制,采取“統一指揮,分頭行動,逐戶走訪”的方式,集中開展物業服務糾紛入戶化解專項工作。在走訪問需過程中,發現部分小區物業存在服務水平參差不齊、服務態度差方面突出問題。
為進一步推動小區物業服務水平提升,及時化解苗頭性糾紛,以高質量司法服務保障小區物業管理水平和社區居民幸福指數,安溪法院積極延伸司法職能,圍繞小區治理、物業管理、群眾自治三個方面,創新性向物業企業、社區發出《物業服務提醒函》和《小區管理提示函》,與物業公司、小區、業委會合力破解物業提升“密碼”。
《物業服務提醒函》,是指法院在走訪、摸排小區情況時,或在審理物業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中,若發現物業企業存在服務瑕疵、管理漏洞等但尚未構成嚴重違約時,向物業企業制發《物業服務提醒函》,指出存在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改進建議與要求。例如,小區環境衛生清理不及時、安保措施不到位、電梯頻繁故障、頻繁停水停電、下水道堵塞、保安服務態度差、車輛管理無序、設施維護不到位等問題。
《小區管理提示函》,是指當小區存在的問題或涉訴案件涉及社區公共秩序維護、基層治理、業主自治組織運行等問題,且與社區管理密切相關時,法院向業主委員會、社區居委會制發《小區管理提示函》,提醒其關注相關問題并依法依規履行管理職責。
一書
針對物業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系統性問題,或涉及行業規范、政策執行等需要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所在鄉鎮協調處理和規范的事項,圍繞同一片區或同一鄉鎮范圍內物業服務管理的共性問題向物業管理職能部門、鄉鎮人民政府發出《司法建議書》,提出針對性意見建議。
如就同一片區所屬多個小區業主反映的停車難、房屋漏水維權難、業委會組建難運行難等問題,積極向縣住建局、鎮政府以及物業協會發出《司法建議書》,推動小區完善停車規劃供給,推進業委會依法規范履職,規范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合理使用,有效解決一批住宅小區普遍性問題,化解一批物業糾紛。
“小物業”是關系千家萬戶的“大民生”。“兩函一書”的制發是法院推動實現住宅小區齊抓共管、融合共治的常態化治理,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和物業管理提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下一步,安溪法院將持續延伸審判職能作用,聚焦“四升一降”首要目標,扎實推進服務保障物業管理提升專項行動,完善“一小區一掛鉤法官”工作機制,依托物業管理司法聯盟工作機制,推廣運用“兩函一書”,服務保障物業管理提升,推動物業管理提升工作落地見效,以司法行動守護百姓的“安居夢”。
!聲明:轉載須注明來自“安溪法院”公眾號,且應保持標題和內容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歪曲、篡改或刪減標題及內容。
文字來源:王美麗 謝清琴
本期編輯:融媒體工作室 唐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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