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方清
近日一條吉林“大爺替受傷游客墊付醫療費后被拉黑”的信息在網上廣泛流傳,引發較大爭議。
說的是一位重慶大媽去吉林游玩時滑倒受傷,碰瓷一位拉雪橇的大爺,大爺把大媽送往醫院還墊付醫藥費3700元,沒想到對方傷好后并未償還醫藥費,還要訛他五萬塊錢,最后調監控發現是大媽自己摔倒,但對方卻連夜坐飛機跑了,不但沒有還醫藥費還將大爺拉黑。
吉林文旅局的工作人員聽說之后,主動找到這位大爺,認為他維護了當地的文旅形象,給他獎勵了跟醫藥費同等金額的現金。
沒想到此事隨后掀起更大波瀾。
有自媒體將此事拍了短視頻,在對當事游客碰瓷及逃費行為進行譴責的同時,還把那位游客的地域信息曝光出來。
于是地域黑、男女對立這些容易引發熱議的元素,迅速讓事件發酵了,大批網友涌入到重慶文旅的賬號下,質問這個事情。
很顯然,網友們是從此起“3700元”事件中,勾起了對當年“彭宇案”的回憶,借此發泄心中一直郁積的怒火。
2006年11月20日,南京一位名叫徐壽蘭的老人在公交站臺摔倒,旁邊的青年彭宇上前扶起老人并將其送往醫院治療。彭宇還墊付了200元醫藥費,但事后被老人及其家屬告上法庭,要求賠償醫藥費和精神損失費共計13.6萬余元。
該案在法庭上的辯論和最終的判決結果引發了廣泛爭議。法官在法庭上說:“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這句話不僅讓彭宇感到震驚和不解,也使得社會對助人為樂的傳統觀念產生了懷疑。許多人在看到有人摔倒時,不再敢輕易伸出援手,擔心被誤認為肇事者而被訛詐。
吉林雪橇大爺此次遭遇,跟彭宇當年如出一轍。
如果具有“裁判”權限的部門在如此是非分明的事件中不能清晰地區分正邪,那跟當年彭宇案的主審法官又有多大的區別呢?
說這起事件涉及“地域黑”其實并不確切,更完整的說法應是大伙對于“扶不扶”的痛徹心扉與義憤填膺。
然而吉林文旅卻受驚不小,在替重慶大媽把3700元治療費補償給了雪橇大爺之后,還小心翼翼表示“我們很抱歉自媒體把‘重慶’字樣流露出去了,如果對重慶產生了不好的影響,我們也會盡快消除。我們所掌握到的此事中重慶游客的個人信息也一定會保密,絕對不會發布到網上”。
吉林文旅還表示“此事所引發的‘地域黑’不是我們的初衷,我們也會積極配合重慶方面,把事情的傷害降到最低,給雙方一個合理、滿意的答復。”并稱目前大爺已收到補償,對于游客已沒有其他訴求,文旅局本身也沒有繼續追究游客的相關任何想法。至于重慶方面如何考慮,暫不清楚,但是文旅局會積極配合他們,把事情的影響降低到最低。
看到吉林文旅的上述做法和表態,我真是如鯁在喉。
作為一級政府部門,為顧全大局,在涉及本領域具體事情上做些隱忍克制可以理解。
但是不可無原則,更不可無底線。
尤其在涉及公理和大義問題上,更不可當和事佬,模糊化、和稀泥式做處理。
文旅局的錢也是公款,憑啥拿來給過錯者買單且放棄追討?
對于擾亂公共旅游秩序侵害業主利益甚至涉嫌違法犯罪的碰瓷行為,為何借用行政手段“打圓場”而不求諸司途徑法解決?
在信息透明的時代,發生如此惡劣的“碰瓷事件”,不管什么性質的媒體對其曝光都屬正當,而一個事件的完整表述離不開對人、地、時、事、因(果)的交待表述,怎么提到“重慶”二字就叫“地域黑”?
網友的反饋,其實也并非“地域黑”,而是針對事件當事人行為的合理指責,“重慶文旅”只是作為一個對等的載體出現罷了。
所以,吉林文旅也好,重慶文旅也罷,大可不必神經緊張,坦然面對此起偶發事件,配合公安部門找出當事人,督促其向受害者該還款還款,該道歉道歉,讓惡行承擔代價,讓公理回歸公理,此乃唯一正途。
相信這才能真正安撫雪橇大爺善良之心,平復網民之不平。
也才能更有助于景區和諧運行和旅游經濟振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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