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1月2日,在日本開年最重要且最受關注的體育賽事之一,箱根驛傳的第5區賽段爬坡路段,國內知名跑步博主“沈烏賊”及其同伴公然違規進入賽道。沈烏賊本人一度與一名參賽選手并跑跟拍。此舉被現場觀眾拍下后,隨后在中日社交媒體上引發熱議。日本多家媒體集中報道了這一事件。
誕生于1920年的箱根驛傳,是日本最具影響力的大學長跑接力賽事,被譽為日本“長跑界的春晚”,賽期內日本媒體競相報道,收視率極高。該賽事于每年的1月2日、3日舉行,往返總距離為217.1公里。
許多日本頂尖馬拉松選手,如瀨古利彥、大迫杰、川內優輝等,都曾參加箱根驛傳。該賽事對日本濃厚的跑步文化的形成和發展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推動了馬拉松在日本的普及,也為日本馬拉松運動營造了良好的群眾基礎。
知名賽事、清晰的觀賽說明、圈內知名博主、公然違規的行為,所有的要素集中在一起,演變而成的是一出流量導向的荒誕鬧劇與安全隱患事故。雖然當事人在事后發文道歉,但批評聲仍不絕于耳。個人網絡時代,流量至上的邏輯成了新的生產方式。時至今日,尼爾·波茲曼曾在傳統媒體時代提出的“娛樂至死”概念,如今已經有了更加異化的具象表現。??????????????
但除了干擾,非比賽相關人員闖入賽場到底意味著什么,值得更深地剖析與反思。
上世紀90年代,校園體育的氛圍還普遍不強,但猶記得在小學階段,同學們都很愛參加運動會。
一來雖然要被迫參加一些此前從未參與過的體育項目,但好在不用上課;二來運動會到頭來大多會成為露營大會——大家坐在小馬扎上,和同學交換著從家里帶來的零食。
老師們在運動會這天也都難得地展現出自己仁慈祥和的一面,除了偶爾號召同學們寫一寫“小小跑道長又長,運動健兒真匆忙”的宣告投稿和在運動會結束后組織大家做好班級所屬區域的衛生工作外,幾乎不會發布任何指令,更遑論大發雷霆了。
除非,有人擅自離開座位,進入比賽場地,甚至伴隨運動員在內場一起奔跑。
跟跑一方面容易造成安全事故,就算沒有撞到運動員或者工作人員,跟跑者自身也極易摔倒。跟跑者摔了、傷了、出事故了,責任是誰的這事兒從法理上講我不專業,但從倫理上講,主辦發和組織者難免有些管理責任。對主辦方來說,這屬于禍從天降。
另一方面,即便校園運動會競技性沒有那么明顯,但畢竟它還是一場運動會。從田徑規則上來看,嚴格意義講,所有的跟跑都應該定性為領跑,會對參賽運動員提供打破公平的幫助。所以別說是非參賽運動員,就連場上運動員從規則角度出發,也不能提供領跑、帶跑幫助,如果徑賽裁判長發現有運動員用明顯不屬于自己能力的配速對其他運動員提供帶跑幫助,理應作出警告或者處罰。
所以,我印象中,如果有同學闖入場內跟跑,該同學所屬班級會被取消精神文明獎的評定資格。
這是規則,是規矩,是小學生都知道的道理。
遺憾的是,有兩位跑步博主不知道。
我相信他們也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想遵守。
事件過程我們就不在此贅述了,相信經過幾天的發酵,大家已經都很清楚來龍去脈。
▲圖片自網絡
我們首先希望探討的是原因。
很多人說,兩位博主做出該舉動是因為可以獲取更大流量,人家以此為生,賺錢嘛,不丟人。
這話只說對一半。
能讓兩位博主做出此舉的不只是潛在收益,更多的是沒有可以預見的風險。
當預期收益遠遠大于潛在風險時,人的選擇便會異常堅定。
誰有權力處罰他們?可以怎樣處罰他們?我相信這兩個問題,兩位博主,甚至邀請其到日本觀賽的品牌方都有過推演。
是的,我不認為在這件事中,品牌方是完全無辜的——雖然直到今天,品牌方一直默不作聲,好似和他們完全無關——這是一場耗資不菲、籌劃精密的大型公關活動,達人的合約條款是非常精細的,拍幾條、拍什么、導向是什么、口氣怎么樣在出發日本前早就做了細致溝通。
日本網友非常氣憤,但是又好似沒有辦法,只能弱弱地甩一句:剝奪他們以后前來觀賽的資格。更硬氣一點的是要取消他們二位的簽證,甚至不允許他們再次入境。
可惜這懲戒措施實在毫無力度,若不是為了工作,兩位博主恐怕都懶得踏入這彈丸之地。
很難得的是,中國網友和日本網友這次意見統一,也非常氣憤,認為兩位博主給泱泱大國丟了人,遂要求各大社交平臺封殺二人。
▲圖片自網絡
但人家違背的畢竟是競賽規則,又沒有違反平臺傳播規則。封殺顯然無理無據,行不通。
其實大家大可不必一籌莫展。在市場經濟下,只要大家堅信長期主義,作為消費者的我們是有用腳投票的權力的,只要讓自己有記憶,只要讓自己不為那些折扣、給家人們的福利和惺惺作態的慈善表演所欺騙,所有的懲罰是可以通過市場機制實現的。
和運動品牌的朋友私下聊到此事,他的反應是:跑圈KOL太多了,大的也不少,這位博主還沒有達到不可替代的程度,所以這事兒對他影響不小。
你看,我不再看你,不再關注你,甚至忘記你,便是我給你最大的懲罰。
那也是他們違規最大的潛在成本。
在箱根,兩位博主只記得花費了合作費用、承擔了機酒食宿的品牌方是金主爸爸,卻忘了互聯網從業者真正的甲方是一個個普通人構成的群像。
有人說,殺人不過頭點地,這又不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何況人家也道歉了,還要怎么樣呢?
所以我們想提提這件事的危害。
1992年12月,莫妮卡·塞萊斯直落兩盤拿下納芙拉蒂諾娃,奪得WTA年終總決賽冠軍,為賽季畫上一個不能再圓滿的句號。
那一年她參加了31項大賽,不可思議地30次闖入決賽,拿下26個冠軍,其中包括了澳網、法網和美網三座大滿貫獎杯——如果不是“女皇”格拉夫在溫網決賽完成了阻擊,塞萊斯就完成了單年全滿貫。
▲塞萊斯原本開創了一個新的時代。圖片自網絡
那一年,塞萊斯 19歲。
沒人會懷疑世界女子網球將進入塞萊斯時代。1993 年初,塞萊斯沒有懸念地在澳大利亞實現了三連冠。
美好的故事在同年 4 月的漢堡公開賽被緊急叫停。1/4 決賽,塞萊斯面對老對手格拉芙,先取一盤的情況下,被一名闖入場內的德國壯漢用一把 23 公分長的匕首刺中左肩。
▲塞萊斯遇襲。圖片自網絡
這個德國壯漢叫根特,是格拉芙的鐵桿球迷,行刺的原因源于“熱愛”,他無法接受自己的偶像在被塞萊斯從世界第一寶座拉下來后,又在德國本土輸給對手。
那一刀距離塞萊斯脊柱不過 5公分,是運氣救了塞萊斯一命。1995 年塞萊斯宣告復出,但世界女網的秩序已經更迭。此后的職業生涯里,她只在 1996 年澳網再度登頂大滿貫。職業生涯的 9 座大滿貫,有8座來自那一刀之前。
路跑賽場同樣有轟動世界的闖入事件。2004年,現代奧林匹克運動會重回雅典,在最受關注的男子馬拉松比賽中,一名愛爾蘭觀眾在終點前5公里將遙遙領先的巴西運動員利馬撲倒在賽道上,導致利馬最終無緣金牌,只獲得第三名。而他阻攔利馬的原因僅僅是因為狂熱的信仰。
▲利馬在2004年雅典奧運會的馬拉松賽道上被撲倒,錯失冠軍。圖片自網絡
當然也有沒那么血腥的闖入事件。大家記憶比較深刻的是梅西在工體被闖入的小球迷擁抱和世界杯預選賽中國主場對戰日本時我國球迷闖入在球場飛奔。
有些闖入釀成大禍,有些闖入只為擁抱。但無一例外,所有的闖入都不受控制,超出規則。
因此,幾乎所有的比賽轉播商都有不成文的規矩,一旦發生闖入事件,鏡頭立即切走,不給闖入者任何曝光機會,目的只有一個,不鼓勵,不宣揚,避免效仿。
但在傳播去中心化的時代,這種努力逐漸成為徒勞。破壞規則者會因為破壞規則的行為獲得關注。
本質上,兩位博主的跟跑跟拍就是闖入行為。而且他們也的確收獲了大量的關注和討論。
如果在未來的箱根驛傳或其他路跑比賽中,有人希望收獲相同的關注和討論呢?即便這些流量是負面的。
更可怕的是,這些流量甚至有轉化成為正面的可能性。
有一些聲音非常可怕:
“一群中國人居然因為一個日本而謾罵自己的同胞。”
“影響日本人的比賽不應該是值得夸贊的事嗎?”
民族主義和民粹主義滋生的大環境下,是非曲直、常識正義在部分人眼中變得沒那么重要。
日本兒童在深圳被人刺死,有人歡呼;中國網紅去靖國神社偷偷小便然后跑回國內,有人叫好。
這真是一個令人錯亂的世界。
當然,過猶不及。我們自然也沒必要有那么大的責任感,覺得兩位博主的行為深深傷害了日本民眾的情感,破壞了中日之邦交,進而去人家日本的各大媒體評論區代表中國人解釋和道歉。
他們也不是好人,拿那張小狗陪跑的圖惡心的可不止是兩位博主。
▲圖片自網絡
面對這種問題,我們回歸第一性原理就好。
在這件事上,規則就是第一性。所有對規則的破壞都不應該被鼓勵。國仇家恨也不應該成為踐踏規則的借口。
更何況,兩位博主去破壞規則也是為了賺報酬而不是報仇啊。
還有一些聲音也很奇怪。
有人說:“這么點事有什么值得討論的?”“要不是兩位博主,我都不知道箱根驛傳這比賽。”“一個沒人知道的比賽,規則有那么重要嗎?”
這聲音都不值得辯駁,影響力低就可以不被尊重嗎?知道的人少就可以被忽視嗎?少數人的權力就不是權力嗎?
另一種聲音看似專業,一時不好辯駁,比如:“大型比賽最大的原則是Media first(媒體優先),沒有媒體體育賽事將失去商業價值。兩位博主是媒體工作者,他們的工作權力應該被尊重,更不應該因為工作而遭受抨擊。甚至,箱根驛傳應該感謝兩位博主為賽事傳播做出的貢獻。”
乍一看,有理有據還有體育賽事媒體運行服務的專業術語,但其實不堪一辯。
體育賽事媒體運行服務始于奧運會,因為現代奧運會的創始人顧拜旦先生本就是一位記者,他深刻意識到媒體對于體育的價值。但他也同樣知道,沒有規則限制的媒體傳播將會造成混亂。因此,現行的媒體運行服務體系中,從媒體證件注冊,到工作通性區域劃分,從混采區設置到新聞發布會流程,再到持權轉播商的認定,都有其章法。
▲巴黎奧運會媒體中心。圖片自網絡
無規矩不成方圓。何況兩位博主此次前往比賽現場似乎也不是以官方持證媒體身份進入,而是贊助商邀請的商業行為。
以前可能說過,但我們不在乎再說一遍:
體育賽事存在的基礎是規則,沒有任何人應該比體育人、體育從業者更尊重規則。尤其是經歷過荒誕歲月的中國人更應明白,秩序、規則、法制和常識的寶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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