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標廣西,有一家做工程的企業,在2024年12月20日發了一份“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p>
這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真的好冰冷。
開頭就寫大環境經濟下行,建筑行業面臨嚴峻考驗和挑戰。
通知書還提到“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影響到了公司生產經營,并影響到了員工。
這個員工是在2023年10月1 日進崗的,至去年底也就一年多一點的時間。
而通知卻說,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所以,這屬于合同未到期要毀約,且與員工協商,未能達到一致。
盡管如此,仍決定于2024年12月31日解除勞動關系。
明眼人都知道,這是違法解除。按照勞動法,這是要賠償2N的。
但是通知書只字未提補償的事情。這是壓根不想補償,還是怎么地?
對于這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您又怎么看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和討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