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依法解除限高后,我對全體職工說我買的第一張高鐵票就是去梧州,必須要向執行法官們當面道個謝!”1月9日,在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一位手持錦旗、來自江西南昌的當事人高興地說。
原來,梧州中院執行局承辦了一件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指定執行的建設施工合同糾紛案件,中院執行局局長羅宗炳擔任主辦人。
立案后首次執行,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廣西梧州市某項目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當時已是被投資人抽逃了資金的空殼公司,沒有任何財產可供執行,償債責任落到被判決負連帶清償責任的洪宇建設集團公司。而作為在江西有一定影響力的國有建筑企業,洪宇集團當時卻面臨多起被執行的案件,在此案中涉及標的也比較大。
在執行推進過程中,有關法院和梧州中院都依法對企業的有關賬戶進行了查封,并對公司負責人進行了限高,洪宇集團也不能參加有關項目投標。
“沒有項目建設,哪來利潤收入啊?六七百名職工等著吃飯吶!叫我們怎么履行判決呢?”羅宗炳帶隊到南昌執行時,洪宇集團的領導面有難色,坦誠地說。
“洪宇集團實在是太難了!沒什么財產可供執行啊!”羅宗炳一行在洪宇集團辦公地和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地查詢了解后,及時將情況反饋給申請執行人。
“我們公司也困難啊!等著你們的執行款發工資呢!”申請執行人北京某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也抱怨道。
2024年11月,當發現該公司也是北京的一家國有企業后,羅宗炳萌生了一個新想法:我們不能眼看它們崩盤!必須要想辦法讓雙方都輕裝上陣!
“我要去北京找他們了解情況,組織協商,尋找解決辦法!”說走就走,羅宗炳帶上幾名干警直接奔赴北京。
在該公司總部,羅宗炳組織雙方代表面對面擺困難、講形勢、找出路、談履行方案。北京之行,有了初步的履行方案。
隨后,羅宗炳趁熱打鐵,反復撮合雙方磋商,幾方奔走、幾經周折,最后雙方公司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至此,一宗長達3年的重大執行案件在中院執行局的努力下終于圓滿結案,該案此前的相關限高限消措施全部依法予以解除。執行案款也及時依法向申請執行人一方發放。
“我們洪宇集團作為被執行人所有的案件都全部解決了,有關系統上再無限高、失信信息了!展望2025年,我們集團更有信心發展了!這都得感謝梧州中院!感謝梧州中院執行局!”為此,洪宇集團的負責人傅某決定不遠千里也要在解除限高措施后購買第一張高鐵票,前往梧州中院當面道謝,于是,就有了故事開頭的一幕。
2024年以來,梧州市法院全力做實“桂在執行·惠企暖企”專項執行行動,堅持護企為先主動出擊助力企業渡過難關,堅持暖企為要主動作為實現雙贏局面,推進“執破融合”促進涉企執行案件出清,共受理涉企執行案件5681件,執行到位金額 9.39億元,其中,達成執行和解1200多件,到位金額3.08億元。
來源:執行局
文字:執行局
圖片:黃冬琪
編輯:黃冬琪
校對:韋釗麗
審核:李暉萍 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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