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4月20日,衡東縣石灣鎮賀家村村民羅某豐來到石灣派出所報案,稱自己時年36歲的兒子羅某斌在3月8日失蹤,至今渺無音訊。其妻子李華蓮表示:羅某斌外出打工去了。
雖然羅某豐根本就不相信李華蓮的話,但羅某斌生不見人死不見尸,只好發動親屬四處尋找一個多月無果后無奈向派出所報案。
面對上門了解情況的派出所民警,李華蓮一口咬定:羅某斌外出打工了!還表示:羅某斌在出走前還把她狠狠打了一頓,這日子過不下去了!
在隨后的走訪調查中,群眾反映李華蓮和羅某斌從1985年結婚后開始的五年還是很恩愛的,1986年和1987年李華蓮連續兩胎都生了女兒(當時雖然已經實行計劃生育,但是在農村,普通村民第一胎如果是女孩的話,那么心照不宣的默認可以生第二胎,第二胎不管男女就不能再生第三胎了;如果第一胎是男孩的話則不允許再生第二胎),羅某斌也并沒有嫌棄李華蓮,夫妻倆照樣恩愛如舊,那個時候這對夫妻是村里面的模范夫妻。
90年代典型的計劃生育標語
要說羅某斌這個人在村里的名聲其實不錯,他會開手扶拖拉機,又會使用柴油碾米機,還有一手修理柴油機械的好技術,是村里少有的技術能手。此外他待人和氣、善交朋友、樂于助人,但凡本村或者鄰村,甚至鄰鎮的村民求他修理農具的總是有求必應,有時甚至還丟下家里的活盡力為他人解難,因此群眾普遍對羅某斌評價很高。
手扶拖拉機
柴油碾米機
而時年27歲的李華蓮原籍在衡陽市蒸湘區長湖鄉金星村,從面相看給人以忠厚老實、溫順賢良的感覺,干家務干農活都很賣力,賀家村村民對這個外來媳婦的普遍印象也都很不錯。
1989年,李華蓮頂著“超生罰款”的風險生下了第三胎,這次終于是個男孩,羅某斌極為高興,孩子生下來好幾天都抱著襁褓稀罕得跟什么似的。但是,孩子滿月后不久就遭遇了不幸——那天李華蓮帶著兒子回娘家“顯擺”,結果因為看護不善,竟讓調皮的娘家“熊孩子”將火炭丟到孩子的臉上,導致剛滿月不久的嬰兒就破了相,眉毛被燒光,留下了永遠的傷疤。
從此之后,羅某斌對李華蓮的態度大變,此后夫妻倆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進而發展成互毆,鄰居和村干部屢屢上門調解,但均無濟于事,夫妻矛盾反而變本加厲,達到了無可調和的程度。接著羅某斌在村里公然和一個寡婦過起了“夫妻生活”,并不斷和李華蓮發生矛盾和沖突。
不管如何尋找,就是找不到羅某斌的下落,派出所也不能撇下全部工作幫忙羅家找人,所以尋找羅某斌的事不久后就不了了之了。
不過,認為羅某斌的失蹤和李華蓮有重大關系的石灣派出所還將羅某斌失蹤的情況上報給衡東縣公安局和衡陽市公安局,于是衡陽市公安局破例提級調查此事,在賀家村物建了特情人員,對李華蓮進行監視控制,具體執行由江東分局刑警隊負責。
1992年6月10日傍晚,衡陽市公安局江東分局刑警隊副隊長田玉湘接到特情報告:“羅某斌已經在3月8日被李華蓮殺害,李華蓮殺人后碎尸、割肉喂豬、火化骨頭、掩埋內臟,還威脅鄰居:‘誰若報了公安,我就將三個小孩也殺了,然后自殺’。”
田玉湘吃驚不小,立即將電話打給衡東縣公安局刑警隊通報了情況。接報后,衡東縣公安局湯克鮮局長、李植余副政委、主管刑偵的吳衛民副局長一面火速召集刑警隊全體偵查、技術人員在刑警隊會議室召開緊急會議,一面給石灣派出所打電話確認羅某豐的報案記錄:“4月20日,石灣鎮賀家村羅某豐來所反映,其子羅某斌(男、36歲)于今年3月8日失蹤,至今渺無音訊。”
20時左右,衡東縣公安局刑警隊指導員劉東生帶著兩名偵查員驅車趕到石灣鎮,穿便服來到石灣鎮賀家村村支書的家中,村支書表示知道羅某斌失蹤的事情,也知道李華蓮和羅某斌夫妻反目的事情,更知道羅某斌在外頭有“姘頭”的事情,事實上為了他們夫妻的事情老支書沒少上門做工作。但是當他得知李華蓮已經將羅某斌殺掉并碎尸,而李華蓮還想對三個孩子下手的時候頓時驚呆了,本能地表示:“不可能!這怎么可能!這是孩子的親媽啊!”
當晚,偵查員們讓特情人員貼靠李華蓮,以談家常的方式套近乎,采用旁敲側擊的方法確認了李華蓮所聲稱的將羅某斌“殺死碎尸,割肉喂豬,火化骨頭,掩埋內臟”的行為,李華蓮也再度很認真的表示:“如果公安上門抓她,她就殺掉三個孩子后自殺,公安只能得到一屋子的尸體!”
案發時民警依然穿著如圖所示的89式警服,92式警服要在10月1日后才陸續配發,完成換裝要到1993年
6月11日,劉東生在特情的帶領下以朋友拜訪的方式進入李華蓮家,然后突然亮出真實身份,李華蓮見狀當即不顧一切地撲向時年只有3歲半的兒子,喊著“殺死你”,被眼疾手快的劉東生等人攔住并控制起來,經過突審,李華蓮當天就對自己殺害丈夫羅某斌并殘忍碎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李華蓮聲稱:自從兒子因為她疏于照顧而被火燒破相后,羅某斌就開始處處看她不順眼,不但不再登她的娘家的門,而且再也不管家中的事情,但還是對村里人的需求有求必應,引發了她極大的不滿。她向村委會控訴羅某斌這種行為,反而遭到其他村民的集體孤立。
羅某斌見村里人都站在自己這邊,越發有恃無恐,竟變本加厲地和本村的一個寡婦公然吃住在一起,而將自家當成了不要錢的旅館。李華蓮大怒,向村委會告發此事,羅某斌也多次被村干部訓斥,但是每次村干部一走,夫妻倆就必定再度爆發爭吵并互毆撕扯,幾乎手里拿到什么物件就會用作互毆的“武器”,但每次都是李華蓮完敗,被羅某斌追打到鄰居家躲藏才算罷休。
李華蓮實在氣不過,曾兩次趁著羅某斌在寡婦家“親親抱抱舉高高”的時候將羅某斌的父母誑來(要是實話實說人家根本不來)“捉奸”,但每次事后都被羅某斌打得頭破血流,后來羅某斌的父母也不再搭理她。
絕望之下的李華蓮就起了殺死羅某斌的念頭。有幾天羅某斌回家睡覺時,她都趁著夜深人靜走到羅某斌的床頭想要下手,但是都因為害怕而沒敢動。
1992年3月7日夜里,羅某斌獨自睡在右廂房,22時左右,李華蓮走到羅某斌的床前舉起手中的四磅重的鐵錘準備朝羅某斌的頭砸下去,但羅某斌剛好翻了個身,嚇得李華蓮退回到自己的房里裝睡。
4磅鐵錘
3月8日2時,李華蓮再度持鐵錘來到羅某斌的床邊,將手電筒扭亮放在羅某斌的枕頭邊,雙手抄起鐵錘對著羅某斌的頭部猛擊數下,猝不及防的羅某斌從床上滾到地上,大呼:“救命!不要打了,會打死人的。”
而李華蓮對羅某斌的求饒充耳不聞,繼續一頓亂打,很快就把羅某斌打得奄奄一息,很快就只有呼出去的氣沒有吸進去的氣,只從口中發出“呼嚕”、“呼嚕”的聲音。
見羅某斌還沒斷氣,李華蓮用手扶拖拉機上的排風罩蓋在羅某斌的頭上,將罩孔對準羅某斌的嘴巴,用一根撬棒從罩孔直插入羅某斌的嘴,一直捅進腹腔捅了兩下,羅某斌氣絕身亡。
隨后李華蓮用一把草耙子將羅某斌的尸體從廂房鉤著到了廚房,將柴草蓋在尸體上,淋上柴油點火焚燒,但因為柴油不易燃燒,折騰到天亮只燒掉了衣服,身體本身并沒有燒掉多少。李華蓮生怕被人發覺,就將火滅掉,繼續用柴草將尸體掩蓋在廚房的灶角里。
3月8日上午,李華蓮以砍豬草為由從鄰居劉某香家借來鍘刀(這一點得到劉某香的證實),然后關門閉戶后將羅某斌的尸體砍成七八段,然后將肉割下來切成碎片放入豬槽喂豬(豬是雜食類動物),另一部分肉被放入碾米機碾成肉泥喂雞。
農村豬圈
隨后,李華蓮將剩下的頭顱、內臟、軀干和骨頭全部投入到灶里,用舊輪胎皮和柴草焚燒,一直燒到3月9日才燒完(鄰居們一致證實從3月8日至3月9日,李華蓮家的煙囪一直在冒煙,沒有停下來過)。
3月10日,李華蓮將灶中的骨灰碴子和碎骨全部扒了出來,用鐵錘將還沒有碎掉的骨頭敲碎,和柴土灰攪拌在一起挑到自家的地中當肥料施下。群眾反映:當天下著雨,沒幾個人下地干活,更沒有人在這種天施肥,唯獨李華蓮一個人給地施肥,所以當時大家都覺得非常奇怪。
至于燒剩下的部分,李華蓮用塑料袋裝了后埋在院子中。隨后用兩天的時間對現場進行清掃,將所有的血衣的被褥進行拆洗,連現場地面染血的泥土都被刨掉。
根據李華蓮的指認,警方于6月12日在李家院中挖出了裝著羅某斌部分內臟、腸子的塑料袋(挖出來的時候因為腐爛而惡臭撲鼻)。隨后由衡東縣公安局吳衛民副局長、刑警隊成日程隊長、劉東生指導員以及分管技術的秦洪偉副隊長、技術員劉湘民和法醫劉冬元等人忙活了一整天,分別在廚房灶灰中提取到還沒有燒化的碎骨片十余塊;同時在李華蓮家的責任田中找出了二十多片細碎的骨片,經鑒定為一成年男性骨頭殘片無疑。
在被問及為什么要殺羅某斌的時候,李華蓮情緒激動的表示:“我恨他,恨不得把他碎尸萬段,也難解我心頭之恨。”
在被問及為什么不用正當方式維護自己時,李華蓮表示:“我實在想不出別的辦法,又忍不下這口氣,想來想去,只有把他殺了……”
在被問及為什么要試圖連孩子一起殺掉時,李華蓮表示:“我這輩子被羅某斌毀了,三個娃子都是他(指羅某斌)的種,我看到他們就想到羅某斌對我的糟踐,心里就有火,不如死了的干凈——”
最終,李華蓮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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