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小學老師:大強子給的錢太厚了》昨天沖上熱搜。
今天一度霸占百度熱搜榜榜首的則是:
《收劉強東紅包的老人老師要交稅嗎》。
答案是肯定的。
只見新聞里寫道:
國家“雙千計劃”法學專家、芙蓉律師事務所主任陳平凡表示:根據中國現行稅法規定,個人接受贈與的現金屬于偶然所得,需要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在劉強東此次發放大額紅包的情況下,60歲以上的老人和小學老師們作為受贈人,收到現金紅包后需要按照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規定,個人所得包括偶然所得。 同法第三條規定,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這意味著受贈人需要按照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據此,收現金一萬,得繳2000塊;收到10萬塊的小學老師,則需繳納20000元。
新聞就怕疊著看,前面老師還說給的錢太厚了,現在一下就少了五分之一,這心情的落差,應該跟坐過山車差不多了吧。
陳平凡還建議:
受贈人在收到紅包后,應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申報并繳納個人所得稅。為確保合法合規地處理稅務事宜,建議受贈人咨詢專業的稅務機構或律師,了解具體的稅務處理流程和注意事項。
這下好了,60歲以上的老人們還得重新學一學怎么報稅呢,這大概也是大姑娘坐花轎——頭一回啊——畢竟,買油買鹽只要消費就得付的稅,并不需要自己來算啊。
我估計,既然大強子能大手筆送出這么多錢,那么請個律師幫大伙把稅算好交掉,也不是啥為難的事。
只不過,收他錢的人可能能想了,大強子浮沉商場幾十年,這點事怎么也沒辦妥呢?先把稅交了再給我們不更好嗎?現在要我們自己交稅,這錢就大打折扣了啊。
當然,我這可能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大強子的鄉親們當年能那么幫他讀書,胸懷應該都是很寬廣的。
以前不知道偶然所得要交稅就算了,現在知道了,他們一定會足額繳納眼睛都不眨,主動交了之后,就不必害怕哪天穿制服的人找上門來勸著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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