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龍馬潭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并當庭宣判李某某行賄罪一案。
部分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
區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及
全區醫療機構從業人員等120余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現場莊嚴肅穆,審理流程規范有序。在審判長主持下,控辯雙方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證據、量刑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的意見,保障了各方訴訟權利。被告人李某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和罪名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休庭期間,合議庭就案件事實、定罪及量刑等問題進行了充分評議,評議結束后,當庭進行了宣判。
案件回顧
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李某某在向瀘州市納溪區人民醫院銷售醫療設備、耗材過程中,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后多次給予該醫院原院長丁某某回扣款1546余萬元,給予原醫院副院長、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易某某回扣款共計人民幣508萬元,給予原副院長熊某某回扣款共計人民幣226萬元,合計2500余萬元(含孳息款222萬元)。被告人李某某在被留置期間,主動退繳代持的受賄款、違法所得共計2300余萬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某在向瀘州市納溪區人民醫院銷售醫療設備、醫用耗材過程中,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向該院的多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鑒于李某某具有坦白、部分犯罪未遂、積極退贓等情節,對其從輕處罰。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庭審結束后,審判長現場進行了法庭教育,為旁聽人員上了一堂鮮活、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課,實現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旁聽人員紛紛表示,作為黨員干部,要以案為鑒,充分汲取教訓,從內心深處警示警醒,不斷樹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
來源:龍馬潭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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