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爭議對當事人來說是十分困擾的事情,對司法機關而言也是很難化解的矛盾。近年來,江蘇省揚州市檢察機關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以“三能”為牽引,扎實推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提高站位,增強化解勢能
近年來,揚州市檢察機關主動融入社會治理大格局,將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與護航法治化營商環境有機結合,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2016年3月,某公司職工沈甲上班時突發疾病死亡。其父沈乙向當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該局不予認定。沈乙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決撤銷人社局決定,責令其重新認定。某公司和人社局均不服,提起上訴,揚州市中級法院維持一審判決。2018年9月,當地人社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某公司仍不服,于2020年12月14日向揚州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檢察官向某公司代理律師釋法說理
揚州市檢察院經審查認為,本案中,法院判決并無不當,案涉行政爭議產生的根源在于人社部門對工傷認定的說理不到位、某公司與沈乙之間關于賠償數額的意見分歧較大。于是,承辦檢察官與人社部門的同志一起赴該公司,就工傷認定的依據進行了詳細講解,并邀請該公司有關負責人、沈乙及代理律師進行十余次面對面溝通,最終促成雙方就賠償數額及分兩期支付賠償金等內容達成一致意見。隨后,某公司撤回監督申請,持續多年的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該案后入選最高檢發布的“加強行政檢察監督 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典型案例。
凝聚合力,增強化解動能
在開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中,揚州市檢察機關運用多種手段、凝聚工作合力,積極破解行政爭議的難解之結。對司法程序已終結,行政裁判無實體違法情形,但當事人訴求正當的,通過制發檢察建議、組織公開聽證等方式,做好釋法說理、息訴服判等工作;對于行政裁判和行政行為無明顯不當,但當事人因多年訴訟而生活困難的,積極協調司法救助和社會救助。
2017年12月,外賣騎手戴某在送餐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后一直無法正常工作。2021年7月,戴某向某區人社局申請認定工傷,人社局以超出法定申請時效為由不予受理。戴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被駁回。2022年4月,戴某向某區檢察院提出監督申請。
承辦檢察官經審查認為,法院判決和人社局的行政行為均無不當,但戴某的訴求具有一定合理性,特別是經過調查走訪,了解到戴某是家庭主要經濟來源,無法繼續工作后,家庭經濟十分困難,遂積極協調本院控告申訴檢察部門,幫助戴某申請到了司法救助金。同時,就人社局的行政決定、法院的裁定向戴某進行充分的釋法說理,解開了戴某的法結和心結。戴某隨后主動撤回了監督申請,并表示息訴息訪。
一體履職,增強化解效能
△召開工作推進會
發生在基層縣區、訴訟至市級的行政爭議,單純依靠某一級檢察院來實現實質性化解,往往難度較大。對此,揚州市檢察機關不斷深化兩級檢察院一體化辦案機制,既注重發揮市級檢察院的協調、指導作用,又注重發揮縣區檢察院熟悉情況的屬地優勢,使爭議化解工作合力顯著增強。
2017年,某區政府對俞某所在“城中村”實施征地拆遷,拆遷部門將婚后仍住在娘家祖屋的俞某認定為“姑娘戶”,不能按照“獨立基本戶”進行安置補償。在未達成協議的情況下,俞某的房屋被強制拆除。俞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判令按照拆遷安置補償標準對房屋滅失損失進行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政府拆除俞某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應賠償相關損失,但俞某與其父未分戶,案涉房屋未辦理翻建手續,僅可按照房屋重置價予以賠償。俞某不服,提起上訴、申請再審,均未獲支持,遂向揚州市檢察院申請監督。
考慮到本案具有較強的屬地特征,揚州市檢察院決定與某區檢察院聯合辦理。承辦檢察官經審查發現,法院判決并無明顯不當,但俞某的丈夫在原籍無住房、無宅基地;房屋被強制拆除后,俞某夫婦一直沒有經濟能力購買商品房,一家三口租住在村辦企業僅10平米的傳達室里,權益沒有得到充分保障。檢察官還發現,在農村,像俞某這樣與村外人員結婚后戶口仍保留在本村的婦女群體(通稱“外嫁女”),受傳統觀念支配,在土地承包經營、集體收益分配、拆遷征地補償等問題上往往處于弱勢地位。
△召開聽證會
為此,檢察機關聯合當地婦聯赴當地政府商談,引導當地政府切實增強男女平等意識,依法保障外嫁婦女合法權益。2022年6月,檢察機關召開公開聽證會,邀請具有婦聯代表身份的聽證員參加。最終,當地政府同意補償俞某數十萬元,加上前期已給予的賠償,俞某所獲得的補償數額與按照拆遷補償標準確定的數額基本接近。聽證會后,俞某撤回了監督申請,此案行政爭議得到實質性化解。2023年11月,該案入選最高檢、全國婦聯聯合發布的維護農村婦女涉土地合法權益行政檢察典型案例。
來源:檢察日報
文字:楊政 梅靜 紀思源
編輯:吳乾乾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