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書確定的義務,為充分發動社會力量查找被執行人下落及財產線索,有效執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經申請執行人申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關于依法制裁規避執行行為的若干意見》等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規定,本院決定懸賞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莊國明
身份證號:35060019640922****
住 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天寶鎮后塘村112號
執行案號:(2024)黔2624執484號
執行標的:21898元
懸賞獎勵:按執行到位金額的8%獎勵舉報人
懸賞期限:2026年1月7日止
被執行人:甘明林
身份證號:52262619880928****
住 址:貴州省岑鞏縣思陽鎮大榕村興隆組
執行案號:(2024)黔2624執642號
執行標的:60000元
懸賞獎勵:5000元
懸賞期限:2026年1月7日止
舉報電話:08554520109(指揮中心)
貴州省三穗縣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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