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開國上將楊得志的女兒新婚到河南南陽度蜜月被調戲、女婿被打死,南陽公安局局長負疚開槍自殺,鄧公震怒,由此開啟全國嚴打序幕”,這個廣為流傳的故事,居然完全是瞎編的!
如果不是法院做出判決、認定造謠者構成誹謗,紅星新聞日前就此做出新聞報道,白紙黑字擺在這兒,連我也一直以為這件事是真的。
據報道,楊得志將軍之女楊秋華向記者表示,自己1978年結婚,1983年的時候孩子都挺大了,根本不可能再去度蜜月,而且自1978年結婚以來,丈夫一直好好的,“被打死”是無稽之談。
據楊秋華介紹,這則謠言十多年前就出現在網上了, 她找過自媒體平臺并委托律師發函,沒起到作用,謠言反而越來越多。
2023年,她將發布了相關視頻的自媒體大號“如翼歷史”的運營人蔡某起訴,認為不實視頻使楊得志的社會評價降低,侵犯了逝者的名譽,要求蔡某書面賠禮道歉。 被告蔡某辯解 稱,自己只是轉載,初衷是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未刻意詆毀。
2024年12月13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判令其向楊秋華書面賠禮道歉。 日前, 蔡某已手寫致歉信交給法院。
這則謠言不但侵犯了個人名譽,也傷害河南南陽形象。謠言文章中還有“南陽公安局局長女婿是行兇流氓,事后局長將女婿槍殺后自殺,楊得志盛怒之下聲稱要炮轟南陽”等內容。
但盡管案件已宣判,媒體也做了報道,南陽市公安局的官方微信公號“平安南陽”也轉載了紅星新聞的新聞報道進行辟謠宣傳,“轉型Media人”通過 搜索引擎檢索 “楊得志 女婿”,依然能看到海量的謠言文章。
楊得志,曾任中國人民志愿軍司令員、國防部副部長、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長,中央軍委副秘書長等職,上將軍銜。
讓人想不到,將門之后也會遇到這樣的困擾。其實當初如果能及時做出更有效的處置,謠言或許未必傳播得如此廣泛。
近年來國家對個人名譽權保護的力度已經非常強了,重視程度、傾斜程度明顯優于企業。
根據媒體報道,楊秋華找過自媒體平臺并委托律師發函,但此后謠言反而愈演愈烈。“轉型Media人”分析,或許和律師函內容的表達有關。
個人認為,系列謠言文章對楊得志將軍僅構成一般性侵權,但對楊秋華丈夫來說,大活人被寫死了,而且是“阻止新婚妻子被調戲時被流氓活活打死”,顯然被侵權程度更高,而且舉證極為容易。
每家自媒體平臺都有針對名譽侵權的投訴渠道,這種涉及個人權益的、證據確鑿的,只要維權得當,平臺百分百會支持,比向網信辦投訴的解決效率要高。
從訴訟角度,亦然。此類網絡侵權案件的管轄有特殊規定,平臺在北京,則由北京互聯網法院管轄。去錯法院,也容易跑冤枉路。
此事和《英雄烈士保護法》關系不大。該法第二十六條雖然規定“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但“轉型Media人”相信,傳謠者大多也是以訛傳訛不知實情,并沒有主觀惡意。如果試圖從這個角度切入,則會大走彎路。
此外,律師發律師函與自媒體平臺交涉前,要事先學習了解自媒體平臺的基本特點。網上曾流傳一份蔡徐坤的律師給B站發的律師函,該律師要求B站未來不許再出現侵犯蔡徐坤名譽的負面信息,這個要求,B站顯然無法做到。
除了權利人本人通過自媒體平臺合法維權,在謠言已經滿天飛的時候,通過新聞媒體進行辟謠傳播很有必要。上述謠言,如果早一些就通過紅星新聞等權威度高、傳播影響力大的媒體進行辟謠,應該會對遏制謠言進一步蔓延有很大的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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