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P評論是華南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IPP)官方微信平臺。
導語: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國企經歷了擺脫生存困境、做強做優做大、追求高質量發展的歷程。在市場化轉型與政府監管交替推進的過程中,國有企業的發展仍面臨政企職責邊界不清、資產收益率不高、創新能力不足等問題,這在技術封鎖加劇和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背景下尤為凸顯。
中信出版推出的新書《艱難的變革——國有企業改革的回顧與思考》詳細回顧了國企改革的歷程。作者邵寧指出,國有企業將是未來我們國家一個極重要的穩定因素,無論在經濟方面還是社會方面。從目前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現實情況看,有兩個重大問題需要研究解決:一是重建集中統一監管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二是企業國資監管機構的專業化建設。這兩個問題如果能夠解決好,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會有比較好的前景。
*本文摘自《艱難的變革——國有企業改革的回顧與思考》一書,原標題為《重建集中統一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作者邵寧。
在實現了舉世矚目的30年高速增長之后,中國經濟發展進入了一個全新的關鍵性階段。今后一個時期,我們面臨著錯綜復雜的內外部環境和巨大的產業挑戰。
目前,支撐了中國經濟前一個階段高速增長的上幾代支柱產業已經增長乏力,要素成本上升,市場競爭力下降,國內市場飽和,國際市場上的貿易摩擦不斷,而且受到后發國家的成本擠壓。在這種轉折性的階段,我們必須實現國內產業結構的進一步升級,培育和發展新一代支柱產業,來承接國民經濟持續增長的責任。這應該是國民經濟發展新階段的產業內涵。
新產業發展需要建立在新一代產業技術的基礎之上。在當前極其嚴峻復雜的國際環境下,我們已不大可能從國外購買到相關技術。因此,自己解決產業升級所需要的技術來源問題, 在自主創新的基礎上發展新一代支柱產業,是我們今后一個時期必須完成的產業使命。
自主創新能力不足一直是我們的短板,關鍵技術受制于人是國家經濟發展中最大的痛點。企業是自主創新的主體和新產業發展的主體,即使我們通過新型舉國體制在科研方面取得了進展,產業化和市場開發仍然要靠企業來完成。
所以,在我國新的經濟發展階段,中國的企業承擔著無可替代的重大歷史責任。這一點似乎沒有必要強調。但我國曾長期是一個由政府主導的計劃經濟體制,歷史慣性和傳統思維使我們一些政府部門的自我感覺非常好,潛意識中并不尊重企業,也不重視研究企業的問題。這種觀念需要改變。
目前,我國民營企業的狀態不是很好,投資意愿不高,原因既有現實困難,也有經營環境方面的顧慮,這需要我們努力優化營商環境、穩定政策預期,盡快恢復民營企業的信心。
今后一個時期,外資仍是中國經濟發展的推動力量,但在西方國家聯手對中國進行技術封鎖的背景下,期望外資企業帶進來我們不掌握的先進技術已不現實,在這樣的環境下,國有企業在穩定經濟增長、實現自主創新、促進產業升級方面的作用就顯得非常重要。尤其是 我國競爭性國有企業目前仍主要布局在傳統產業,如果沒有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不但發揮不了帶動作用,自身的生存都會面臨風險。
除了產業發展責任外,今后一個時期國有企業的社會責任也將更加重大。今后若干年,我國各級政府的財政會非常緊張,特別需要有穩定的優質稅源,國有企業每年上繳的各類收益金也會增加。隨著老年社會臨近,我國的社保壓力也會與日俱增,各方面都寄希望有更多優質的企業國有資產來支撐社會保障。
在這樣的大背景下, 國有企業將是未來我們國家一個極重要的穩定因素,無論在經濟方面還是社會方面。因此,今后一個時期我國的國有企業必須穩定住、發展好,絕不能出現問題,否則我們可能會面臨很大風險。
國有企業改革脫困工作已經過去了 20 多年,人們對這個時期的印象已經逐漸淡漠。沒有親身經歷過這個階段的年輕人可能會認為,國有企業一直就很好,而且就應該好。然而,國有企業當年的困境很多老同志還歷歷在目:一些困難企業不但交不了稅,還要靠政府和銀行的錢發工資;一些國有企業嚴重資不抵債,破產時需要外部補助職工的安置費用。國有企業當年能夠擺脫困境,得益于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是千千萬萬人付出了艱辛努力和巨大代價才換來的改革成果,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我國的國有企業改革還沒有完成,我們切不可認為國有企業的發展之路已經走通順了。目前,國有企業在結構上還沒有完全調整到位,管理體制上還有不少難點問題沒有解決,內部的傳統觀念和僵化機制、外部的政企不分和行政干預很容易重新回歸, 國有企業的狀態還遠遠不能高枕無憂。國有企業如果搞得不好,不但交不了稅、補不了社會保障,還要靠外部來保職工的基本生活。這種情況20年前曾經很多,而且不是不可能再次發生。
近幾年,我國一些規模很大、社會影響也很大的高校企業陸續出現了危機,這些企業在性質上都是國有控股企業;遼寧的華晨汽車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天津的渤海鋼鐵集團前一段都出現了嚴重問題,這些企業都是地方政府高度重視的大型國有企業集團。
這些情況表明,國有企業如果不能保持好的改革發展狀態、抓不住市場機會,目前相對較好的局面并非沒有逆轉的可能。在當前傳統產業普遍市場飽和、產能嚴重過剩、市場競爭極其激烈的環境下,企業一旦倒下去很難再翻身,這與二十年前的情況還是很不一樣的。
在我國新的經濟發展階段,由于國有企業要承擔比以往更加重大的經濟責任和社會責任,我們必須盡一切努力為國有企業建立一個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和政策環境,以確保國有企業的良性發展,不能出現任何閃失,否則代價會大到我們承受不起。這是我們必須高度重視的戰略問題,是國家經濟社會長遠發展大格局的要求,是我們無論如何都要保證實現的目標。
從目前我國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現實情況看,要實現這樣的目標有兩個重大問題需要研究解決:
一是重建集中統一監管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
二是企業國資監管機構的專業化建設。
這兩個問題如果能夠解決好,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會有比較好的前景,雖然仍要付出艱苦的努力;否則,隱患巨大。
集中統一監管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在具體工作中有兩層含義:第一層是對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出資人的相關職能要集中行使,第二層是原由各政府部門分別管理的國有企業要轉由企業國資監管機構統一監管。其中第一層含義的要求是前提性的,否則第二層含義的要求即使做到了,監管效果也不一定能夠保證。
黨的十六大之后,在推進政資分開、政企分開的改革背景下,我國已初步形成了對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集中統一行使的體制格局。這一關鍵性舉措極大地推動了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結構調整,并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果,也為之后我國國有企業能夠持續穩定發展奠定了最重要的制度基礎。
這一體制之所以能夠取得好的工作成效,原因是對四個重大問題找到了解決的辦法。
第一,通過分離政府公共管理職能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實現了國有企業的政企分開,這是以往改革中一直未能突破也是在企業層面解決不了的難題。
如果政企不分開,政府可以干預國有企業而不負任何責任,國有企業的市場競爭主體地位就無法保證,企業的經濟責任也說不清楚。概言之, 國有企業改革一個最基本的前提條件就是政企要分開;而政資分開對于國有企業來說,是政企能夠分開的唯一途徑。
第二,初步形成了對國有企業相對獨立的監管系統,探索了一套符合企業經營規律的管理辦法。國有企業要在市場上從事經營活動、要參與市場競爭,其屬性與黨政機關完全不同。
如果把國有企業當成黨政機關、把國有企業負責人當作黨政干部進行管理,企業的行為必然會行政化、企業領導人員必然會官員化。若如此,企業的活力和競爭力必然退化,在市場競爭中很難有大的作為。
第三,明確了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工作的責任主體。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使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工作轉化為明確的行政責任,國有企業的問題如果解決不好,國有企業如果發展得不好,責任主體無法向國家和社會交代。
責任明確可以轉化為巨大的工作動力,使責任主體不敢懈怠,而且要保證工作能取得好的效果;如果眾多的參與主體都有權力而沒有責任,不但部門矛盾難以避免,工作效果也無法保證。
第四,簡化了工作關系,減少了部門間的扯皮內耗,提高了工作效率。由于法制和行政規則不健全,我國政府部門之間關系復雜,橫向協調非常困難;涉及多部門的工作即使沒有部門利益的因素,職責不同、認識不一樣,協調一致也非易事。
政資分開的改革使國有企業的工作關系簡單化了,才能使一系列重要的改革措施在短時間內密集出臺并付諸實施;否則,任何一個部門有不同意見都會使一些緊迫的改革任務長時間拖延,從而貽誤改革的時機。
這些問題能夠解決,完全得益于政資分開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實踐證明,對國有企業多頭管理沒有出路,黨的十六大明確要建立集中統一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合理的。如果多頭管理的體制回歸,國家所有權的整體性必然被削弱,行使的效能必然降低,這些已經解決的問題又會重新成為我們的難題。
當然,改革都具有階段的性質。在改革的不同階段有著不同的任務和重點,因而對改革工作格局的體制要求是不一樣的。如果回顧一下國有企業改革的過程,幾個工作力度最大、具有突破意義的時期會給我們提供一些有價值的線索。
在國有企業改革的攻堅階段,改革以建立優勝劣汰機制、調整國有經濟的布局結構為目標,總體上是在退出,不如此國有企業無法擺脫困境。具體工作無論是困難企業的關閉破產還是國有中小企業改制,利益調整帶來的社會風險都非常之大;改革的難點在于風險防范和化解群體性事件。
要推動這樣的改革,任何一個部門都無法單獨勝任,地方黨委和政府的主要領導必須負總責,一把手必須上到一線指揮,否則無法調動資源來化解社會風險。在這個改革階段,地方黨委和政府功不可沒。
在國資委成立后的改革階段,改革的任務主要是國有大企業的體制構造,推動企業的結構調整,化解各類歷史遺留問題。這樣的工作需要解決大量復雜的具體問題,僅有領導重視是不夠的,“搞運動”的辦法也不適合,在第一線一定要有一個負責任的、比較專業的操作部門,而且這個部門還不能受到過多牽制。
此時,政資分開的改革和各級國資委的成立恰恰滿足了這樣的條件。正因為如此,這個階段的改革才能夠解決大量復雜問題,使國有大企業尤其是中央企業的狀態發生了巨大變化。在這個改革階段上,各級國資委功不可沒。
這樣的分析并不完全是一種事后的演繹,而是有內在的邏輯。真正的改革都意味著劇烈的社會變革。一場大規模的改革能夠啟動起來并取得成效,其中一定有某種必然性和深刻的道理。
目前,我國國有經濟大的布局結構調整已經基本到位,國有大企業的結構問題、歷史遺留問題大部分已經解決;對國有企業的管理體制和企業治理仍存在難點,還需要進一步探索。
但可以預見的是,隨著各項工作的進一步推進,我國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將會轉入一個新的階段。這個新的階段很可能是以國有企業的高質量發展、發揮好國有企業的經濟和社會功能為主要任務。
在未來新的階段,對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工作格局的體制要求還需要深入研究,因為只有工作體制的構造合理了、工作關系理順了,改革才能有效率地向前推進。但是,借鑒歷史的經驗和教訓,其中一些重大原則還是可以進行初步的探討。
第一, 國有企業與政府公共管理部門之間的隔離層可能仍是需要的。在我們國家,政府干預國有企業、政企不分的慣性很大,各方面的規則意識,自律意識都不強,政府“越位”是特別容易出現的事情,尤其是在企業經營狀態比較好的時期。如果各個政府部門都可以介入企業的事務,國有企業最基本的經濟責任就說不清楚,國家股東的一系列監管措施都會失去基礎。
第二, 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工作的責任主體可能仍是需要的。對于我們國家來說,國有企業要改革好、發展好是一項重大的經濟、社會和政治責任,在國有企業脫困的時期是如此,發展的時期也是如此。這樣一項極重要的工作,如果沒有一個明確責任的主體,或是把責任直接推溯到高層,事情沒有做好都不知道該批評誰,這樣的工作一般不會有好的效果。
第三, 保證各個方向對國有企業政策的一致性仍然是需要的。國有企業的相關政策是一個大體系,涉及許多方面,包括領導人員的選任和管理、考核評價辦法、薪酬制度、監督機制等;這些方面的政策需要方向一致、共同發力,才能保證企業能夠發展好。如果各方面的政策指向不一致,政策效應很可能是相互抵消,這種自我消耗會使企業發展付出很大的代價。
第四, 國家股東控制權的統一性仍然需要保證。現代企業理論認為,兩權分離的大公司都存在著內部人控制的風險,與企業的經營狀況無關,好企業和困難企業都有可能是內部人控制的狀態。因此,國家股東必須保持對公司的控制權,包括企業領導人員的選任權、公司收益的分配權、對企業的監督權等。股東的控制權是一個整體,只有統一行使才能是有效的。
如果上述幾個原則成立,在未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新的階段,我們可能仍然 需要一個有權威、有效率的企業國資監管機構,而不是一種大家都有權力卻都沒有責任的多部門共管格局。
這個機構的主要功能應該是:承擔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明確的工作責任,阻隔政企不分和行政干預,通過有效監管防止內部人控制,保證各個方向的企業政策形成合力,組織實施跨企業的資源調動和結構調整等。
這個機構歸屬于哪個系統并不重要,是不是、叫不叫國資委也不重要,是準政府機構還是公司形態還可以進一步研究探討。重要的是,這個機構要存在并能發揮作用,機構的職權和功能要完整,機構的能力要與其功能相適應。
集中統一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之所以需要重建,還與國有企業的一個特殊性質有關。與私營的家族企業不同,國有企業發展的原動力并不是內生的,不是直接基于經營者個人經濟利益的追求,而是政府從外部嵌入的,體現在對企業和企業負責人的考核、激勵、約束等相關制度。
如果政府設定的政策導向不合理,國有企業的行為和發展必然會走偏。正因為如此,保證國有企業的健康發展,政府對國有企業的管理必須是集中統一的,不能大家都介入指揮,而且這種管理必須是高水平和專業化的。
目前,多頭管理的大格局已經回歸,當然具體的體制狀態與20年前還是有所不同。重要企業領導班子的管理、對企業的外部監督、企業的薪酬政策、重要改革的牽頭責任等相關職權分散行使后,國資委并未撤銷。
從理論上講,這種管理格局下的責任主體仍然存在,因此有學者把目前的管理體制概括為 “多頭管理,有人負責”。但問題是,把重要的權力分散行使了,但在第一線留下一個承擔責任的主體,顯然不是一個能把工作做好的合理體制,而且目前政策方向不一致的問題已經非常突出。
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發展是一個復雜政策系統運行出來的結果,需要各個子系統內在一致、形成合力,任何一個方向的政策出現偏差都無法實現總體目標。
如果我們把涉及國有企業的管理職權都分解開,由不同的部門去行使,這些部門都不是做企業工作的,對企業的情況不了解,而且只是在行使權力且不承擔最終的責任,會出現什么后果非常讓人擔心。在國有企業改革幾十年的過程中,我們從來沒能把單項權力的責任分解出來過,這基本上是做不到的。
可以預見到的情況是:出臺的政策只是簡單地把對黨政部門的管理辦法搬過來,并不符合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性質和需要,而且沒有研究和優化政策的動力;企業中各方向政策的矛盾難以避免,各行各事、各說各話會是常態,企業夾在中間會左右為難;部門之間的協調會重新成為困難的事,各個部門之間相互不買賬,工作效率又會大大降低;企業國資監管機構的效能會被嚴重弱化,重要企業領導人員的選任沒有話語權,重大政策說了不算數,推進工作會困難重重;等等。這些情況我們將會看到很多。
例如現在規定,國有企業負責人任職達到一定期限必須調離,這種要求對黨政干部也許是合理的,但對企業發展可能很不利。杰克·韋爾奇(Jack Welch)在通用電氣公司任總裁 20 年,把通用電氣發展成為當時世界上最有價值的公司;張瑞敏主政海爾集團 37 年,把一家瀕臨倒閉的小企業打造成全球知名的家電公司;任正非 1987 年創辦華為公司,目前還在掌舵的崗位上。
如果這些企業家任職超過一定年限必須離開,企業的發展和個人的成就很可能不會是后來的樣子。對不稱職的企業負責人無疑必須調整,而且越快越好,但對優秀企業家顯然不能一刀切;一家經營狀態良好的企業,僅僅由于任職期限的原因要調整一把手,接任者對企業的情況不了解,有時還不是本行業的,其中的風險非常大。
再比如,建立“容錯機制”問題已經講了很多年。但到目前為止, 問責和容錯基本上還是各說各話,具體政策界限在實際工作中始終講不清楚;而且,往往強調容錯的是一個系統,實施問責的是另外的系統,系統之間并沒有協調的機制。最后的結果是,容錯是虛的、問責是實的,大家擔心被問責只能少做事、不做事。目前政出多門、相互矛盾的情況在國有企業中并不少見,如在中央反復強調反對形式主義的大背景下,什么是形式主義、如何消除形式主義也是莫衷一是,結果是形式主義事務耗費了企業各層級人員的大量精力。
實際上,目前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工作中困擾我們的難題,幾乎全部源于多頭管理的體制格局,如企業領導人員的管理問題、企業負責人的薪酬問題、外部監督中的容錯機制問題等;而且在現實的格局下找不到解決的辦法,只能往后拖,關鍵是當前激烈的國際競爭會不會留給我們足夠長的時間。這在客觀上等于在一條已經基本走通的道路上挖出一個大坑,把我們自己陷在里面。
如果我們梳理一下,近幾年我國政府公共管理部門發出的有關國有企業改革的文件不少,這在以往是不合規的。以前的規則是:社會公共管理部門發布的文件一定不是特指國有企業,企業國資監管機構發布的文件一定不是對全社會各類企業有效。這實際上是政府的工作系統內部在打一場“亂仗”。在這樣的權力配置格局下,如果國有企業出了問題,由國資委承擔責任恐怕很難落實,因為相關職權并不在國資委手中,對改革進行指導的也不僅是一家,我們又會回到多年前誰的責任都說不清楚的狀態。
責任要明確、權責要一致,應該是一條做好工作最基本的行政規則。對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工作而言,就是要堅持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相關職能的集中統一行使。在相關職能集中統一行使的體制下,我們至少知道國有企業搞好了應該表揚誰,搞壞了應該批評誰,否則所有的工作結果又會是一筆糊涂賬。
有人可能會說,如果各個部門相互協調好,思想一致、行動一致,工作也能做好。這種說法當然是對的,但只是一種理想化的狀態;不是不可能實現,但缺乏制度保障。而我們在以往的工作中看到了大量并不理想的狀態。原因很簡單,即使沒有部門利益問題,各個部門的價值取向和對問題的看法也不會完全一致;即使部門領導能從大局出發,下面也未必是同樣的想法,而我們政府機關目前的內部管理體制,并不能保證部門領導能夠有效約束下屬的行為。
我們的體制構造和政策制定顯然不能從理想化的狀態出發,而恰恰要立足于防止出現不理想的狀態。一個很現實的例子是,如果我們的領導干部都能嚴格要求自己,都能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沒有貪官、沒有腐敗,紀檢監察工作就不會像現在這樣重要。對國有企業不能多頭管理的情況與此完全一樣。
綜上所述,由于權責一致、責任明確才能把工作做好,由于公共管理部門介入企業事務政企就無法分開,由于多部門管理互相掣肘、扯皮難以避免,由于企業經營和參與市場競爭的性質與黨政機關完全不一樣,對企業國有資產實行集中統一監管,把國有企業事務與社會公共事務分開管理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否則,國有企業今后在市場競爭中能不能改革好、發展好存在重大隱患。
從前些年國有企業改革的經驗和教訓看,國有企業要改革和發展好,有一個責任明確、職能完整的企業國資監管機構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對外能擋得住各種行政干預,對內能夠監管到位。我國高校辦企業之所以出現這么多問題,重要原因之一是這些高校中并沒有一個有權威、有能力的校辦企業資產監管機構和一批穩定的專業人員,也沒有外派監事會之類的外部監督制度,校辦企業基本處于內部人控制的狀態。
所以,要保證今后一個時期我國國有企業有好的發展態勢,在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履行好重大責任,在政資分開的基礎上對企業國有資產實行集中統一監管是必須堅持的一個原則。這應該是國家改革發展大政方針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
當然,如果認為涉及機構的職能調整動作太大,也可以采取逐步過渡的辦法,建立一個類似于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的政策協調機制,與國有企業管理有關的部門參加,由一位高層領導同志主持。聯席會議制度至少可以部分實現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有重大的政策想法可以事先通氣,避免部門之間制定的政策方向不一致。
實際上,對于我國的國有企業而言,屬于哪個系統、由哪個部門管理并不重要。但要有兩個前提:
第一,管理不能多頭,多頭管理必然導致扯皮和內耗,誰都管不好;
第二,管理者要承擔責任,企業出了問題要到第一線去收拾爛攤子。
有了這兩條,由哪個主體管理都比多頭管理要好。
所以,無論從當前理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工作關系出發,還是從國有企業的長遠發展考慮, 下決心重建集中統一監管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為國有企業創造出一個符合企業發展要求的體制和政策環境,為國有企業放出一塊相對大一點、相對寬松一點的發展空間,都是極重要的戰略任務。這是保證中國的國有企業能夠持續穩定發展的一項必備的制度基礎。
但是,推進這些改革又涉及部門之間權力的調整,各個部門都有自己的利益和想法,于是又會產生很多不同的意見和說法。這些意見和說法無論聽起來多么有道理,都要以國有企業能夠發展好才有意義;如果國有企業的發展狀態不好,基礎被動搖了,這些意見和說法都沒有意義了。因此,要重建集中統一監管的企業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一方面要做大量的解釋工作,另一方面需要高層下大的決心。
新書信息
《艱難的變革——國有企業改革的回顧與思考》
【作者】邵寧著
【ISBN】978-7-5217-6748-3
【出版時間】2024.12
作者簡介
邵寧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黨委副書記。
1952年7月出生,1969年由北京赴陜西延安插隊。1977年考入清華大學機械工程系,取得工學學士和碩士學位。1984年到國家經委辦公廳、綜合局工作。1988年任國家計委綜合司副處長,經濟研究中心綜合組副處長、處長,宏觀經濟研究院綜合研究部副主任。1996年任國家經貿委企業局副局長、局長,1998年任國家經貿委企業改革司司長兼企業脫困工作辦公室主任,2001年任國家經貿委副秘書長。2003年5月任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2013年3月,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
內容簡介
國有企業改革是中國改革開放大進程中一個極為重要的領域。中國的國有企業原是計劃經濟的實體部分,其體制和結構特征、職工身份及社會定位都具有計劃經濟的性質。在從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由于涉及幾十萬家企業和上億職工,國企改革是工作難度極高、社會風險巨大的工程。
20世紀末,由于體制機制僵化、歷史包袱沉重,加之其他所有制企業的沖擊,我國國有企業曾大面積陷入虧損,“脫困”在很長一段時間中是國有企業工作的主要任務。經過幾輪大力度的改革和結構調整,我國國有企業的體制和經營發生了深刻變化,初步實現了與市場經濟的融合。這是一個了不起的進展,也是一個極其復雜、極其艱難的過程。
作者長期深度參與了國有企業的改革,是具體工作重要的領導者和政策制定者,積累了豐富的實踐觀察和感受。本書以紀實性的敘述方式,全面、客觀、真實地記錄了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主要過程,經歷的主要階段;分析了改革階段性轉換的動因,各階段改革要完成的任務和改革推進的動力機制;闡述了制定的重要政策和背景,改革推進中的難點,解決了哪些問題、沒能解決哪些問題;展現了為推進改革各工作層面做出的努力,為實現改革目標付出的代價。
本書全景式地為讀者再現了國有企業改革這場艱難的變革。
往期推薦??
鄭永年教授最新力作——《中等技術陷阱:經濟持續增長的關鍵挑戰》,直面中國科技發展重要議題!
IPP新書|“技術自由主義” vs “技術民族主義”,中國如何選擇?
鄭永年 楊麗君:《中國敘事:如何講好中國故事》,讓世界讀懂中國模式與價值!
關于IPP
華南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IPP)是一個獨立、非營利性的知識創新與公共政策研究平臺。由華南理工大學校友莫道明先生捐資創建。IPP圍繞中國的體制改革、社會政策、中國話語權與國際關系等開展一系列的研究工作,并在此基礎上形成知識創新和政策咨詢協調發展的良好格局。IPP的愿景是打造開放式的知識創新和政策研究平臺,成為領先世界的中國智庫。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