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普通老百姓,我們平時辛辛苦苦地工作,然后攢著錢買房,大部分是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環境,或為了給子女置辦居所,我們最怕遇到的就是“爛尾樓”,今天,政訊通全國法制調研中心和大家分享的案例,是和“爛尾樓”有關——法院與政府有效聯動,使“爛尾樓”復工,維護了購房者的合法權益。
某置業有限公司因未年檢被吊銷營業執照,該公司涉及商品房銷售、以房抵債、工程欠款等諸多糾紛,負債金額達7億余元,主要財產是其建設的商住樓,建筑面積26133平方米,價值大約2.1億元,房屋基本已經銷售網簽完畢。在相關執行案件中,擁有該樓盤抵押權的申請人要求法院整體拍賣爛尾工程,已經買了房子完成網簽的人要求續建交房,其他的普通債權人要求公平受償,各方都希望法院保障自身合法權益,而這些權利存在嚴重的沖突。
某法院認為,若直接將被執行人主要財產“爛尾樓”按在建工程拍賣處置,施工許可證等證件難以重新辦理,也難以續建驗收,且無法保障購房人權利。于是決定依托“執破融合”機制,將案件導入破產程序,充分發揮破產重整挽救功能保障各方權利人利益。
某法院的執行法官會同破產審判法官召集購房人和其他權利人協商處置方案,充分釋明了執行程序中無法確保續建完工的情況,并引導債權人申請“執轉破”程序。此后,某法院裁定對該公司破產清算,并進一步地甄別出應予優先保護的消費性購房人47戶,其他網簽購房人不享有優先權。同時向市場監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恢復了該公司的營業執照。在此基礎上,法院裁定將清算程序轉為重整程序,引入約2億元投資用于償債和續建。該公司之后重整成功,案涉商住樓上設定的抵押權、建設工程款優先權及職工債權全額得以清償,普通債權受償率約10%,而案涉商住樓正在續建,預計很快完成交付。
本期案例是某省首例在“執轉破”程序中恢復企業營業執照并完成破產重整的案件。在該案執行過程中存在債權人眾多、利益訴求沖突的難題,法院為化解執行難題,盡可能保障各方權益,一方面通過“執破融合”機制,以破促執,實現了普通債權公平受償,化解了債權人之間的利益沖突;另一方面在破產程序中恢復債務人已被吊銷的營業執照,引入投資完成爛尾工程續建,保護了購房者合法權益,實現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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