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廳下達2024年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資金34.7億元,較上年增長11.9%,其中:省級在中央補助基礎上,配套安排資金5億元,較上年增長一倍。
資金主要依據《江西省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辦法》(贛財預〔2023〕38號)進行測算分配,加強對長江經濟帶所在地,以及國家公園、國家森林公園等國家限制開發區域、重點生態縣域等各類重點生態功能區所在地的支持力度,其中:下達長江經濟帶補助7.8億元,增長15.3%,并重點向長江岸線所在地傾斜;下達重點生態功能區補助26.4億元,增長11.2%。
同時,為引導省內重要生態功能地區加大生態保護力度,推動綠色轉型發展,根據生態環境部開展的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與評價結果以及省林業局開展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地監測評估結果,省財政下達獎勵資金5000萬元,其中南昌市灣里管理局、新建區、永修縣、彭澤縣、廬山市、濂溪區、鷹潭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貴溪市、信豐縣、安遠縣、龍南市、定南縣、全南縣、尋烏縣、石城縣、宜春市明月山風景名勝區、宜豐縣、靖安縣、銅鼓縣、上饒市三清山風景名勝區、鉛山縣、弋陽縣、永豐縣、遂川縣、井岡山市、資溪縣等26個縣(市、區)獲得獎勵。
下一步,我省財政部門將督促獲得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的地區將資金統籌用于保護生態環境和改善民生,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來源:江西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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