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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檢查是行政執法主體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的重要方式,對引導規范個體工商戶、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等合法經營、預防糾正違法行為具有重要作用。
2024年12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涉企行政檢查初衷是為了規范和引導企業依法經營。但實踐中一些地方和部門涉企行政檢查亂作為問題時有發生,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和營商環境改善。
司法部在2024年11月公開的第一批行政執法監督典型案例中,山東某市一家天然氣輸送公司從2021年至2023年,每年都接受上百次檢查。2021年迎接檢查326次,接待檢查人員5344人次;2022年迎接檢查156次,接待檢查人員1465人次,2023年7月底前,迎接檢查110次,接待檢查人員513人次;檢查主體主要涉及發展改革、安全生產、能源等多個執法領域,檢查層級涉及省、市、縣、鄉四個層級。
上述公司負責人稱,近年來檢查主體多、檢查內容多、檢查頻次多、檢查標準不一,企業疲于應付,迎檢負擔沉重。最后經過當地司法局組織規范整改,檢查次數實現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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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當前行政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性大,以及任性檢查、運動式檢查、以各種名義變相檢查等突出問題,加強依法行政,確保行政檢查于法有據、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精準高效,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2025年1月3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出臺。
《意見》強調:要著眼于穩定市場預期,著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合理設置頻度,妥善把握力度,著力提升精準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明確行政檢查主體,清理公布行政檢查事項,從源頭上遏制亂檢查。要合理確定檢查方式,嚴格檢查標準和程序,加強行政檢查執法監督,減少入企檢查頻次,杜絕隨意檢查。要把規范行政檢查作為明年規范涉企執法專項行動的重要內容,及時解決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加大對亂檢查的查處力度,嚴肅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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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國務院強調,涉企行政檢查要做到“五個嚴禁”、“八個不得”。
嚴禁逐利檢查、嚴禁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嚴禁任性處罰企業嚴禁下達檢查指標、嚴禁變相檢查。
不得接受被檢查企業的任何饋贈、報酬、福利待遇,不得參加被檢查企業提供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不得由被檢查企業支付消費開支或者將檢查費用轉嫁給企業,不得強制企業接受指定的中介機構提供服務,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場,不得亂查封、亂扣押、亂凍結、動輒責令停產停業,不得將考核考評、預算項目績效與檢查頻次、罰款數額掛鉤,不得以觀摩、督導、考察等名義行檢查之實。
“五個嚴禁”、“八個不得”幾乎直指當前行政檢查的難點,可謂招招致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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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檢查要符合監管的客觀需要,經評估確需部署的,要嚴格控制專項檢查的范圍、內容和時限等,堅決杜絕“一人生病,大家吃藥”的全覆蓋、無差別檢查。
每次重大事故發生后,全國范圍內立即掀起轟轟烈烈的消防大檢查。這種“一人生病,全家吃藥”的運動式做法,除了徒增反感,真的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一刀切”的運動式檢查,表面上提高了安全標準,但實際效果往往適得其反。長此以往,基層單位和個人的負擔加重,安全管理工作變成了形式主義的表演。認真反思現行的做法,避免“一人生病,全家吃藥”的惡性循環,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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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因為國家消防、安全大檢查,相關商家集中歇業的事。這事,網上有,但官方沒有承認,我們也不知道真假。有商家說,“主要是聽說這次檢查跟平時的檢查不一樣,網上說,一定會給你找出點問題來。”只要是執法檢查,一定會給你找出點問題來,于是商家怕了。
說來,這也是一種國人思維。只要是執法檢查,一定會給你找出點問題來,一定的。如果沒有給你找出點問題來,那說明就是檢查不認真,檢查走過場,相信不只是執法人員的上級這樣想,就是普通老百姓也這樣想,因為這是一種國人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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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算是2025年的第一波利好消息,是否能終結當前行政檢查中存在的問題?
我們拭目以待。
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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