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但我們人在職場,還是相對比混江湖稍微簡單點,因為職場無非就是打工,出賣勞動力的時間,獲得工資報酬。只不過這里面有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突然中止等等被動原因,導致我們可能要換一個東家簽署新的就業協議。
出來打工,最基礎的技能就兩個,一學會找下份工作,二學會妥善結束上份工作。第二個其實就是應對裁員和辭退,《勞動法》尤其《勞動合同法》里對此都已經有了詳細的流程和規定,本來就比較簡單,一起按照法律法規來。
除此之外,我還結合法律規定和打工者的處境以及企業裁人的漏洞,給出了《應對被辭退/裁員的標準流程》。為了便于打印,大家記住如下反辭退的流程。
步驟一:你被通知辭退
步驟二:你先爭取轉崗
步驟三:辭退單到底簽不簽字?
步驟四:你爭取賠償金
步驟五:你尋求熱線援助
步驟六:仲裁
步驟七:訴訟
步驟八:下家知道了我上家被辭退、仲裁、打官司,怎么辦?
以上這個流程我在多篇文章中重復過,比如前年的《被辭退員工的八大應對步驟》,比如《被裁是什么樣一個標準流程?》,很多人獲益匪淺。我甚至在今年1月底,群友小卡被辭退時,專門設了個《反辭退路演群》,作為大家一起學習應對被裁事件的真實參照,見《被領導通知辭退,怎么辦?》《人事高管叫囂: 我就違法辭退,不服上訴!》《一次被裁員的經歷復盤》,我還做了3次“反辭退”的群直播。
但是,這樣一個技能“如何應對被裁員/辭退”,還是很多人放到自己身上時就不知道如何處理。
今天如下這位女群友小青,還在試用期,大概入職3個月了,人事經理找她說工作變現一般,讓她3天內做好工作交接,然后離職走人。
就這么一個簡單事項,她也見到了“無數”群友甚至同事被辭退,但是她還是慌張得不得了,要來尋求一對一指導。大家參如下截圖。
這就是入職3個月被勸退,但還不算完全被辭退,因為人事經理約談她時,最后問了一句“你有什么訴求?”她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訴求,她啞口無言。啞口無言,所以跟人事經理離開會議室后,她就來問我要她的答案,她是來問她此時的訴求該是什么,順便加了個問題“我下一步怎樣做比較好?”
這就是笨了,為何自己不知道自己的處境呢?你下一步當然盡量減少這次被辭退對自己職業生涯的負面影響。現在你剛入職3個月,所以你的最大訴求就是“待滿6個月”,這樣才方便后面求職,原理寫過若干次,最近的見《為何需要等到轉正后才能找工作?》。
待滿6個月,這是目標,你現在入職3個月,還差3個月,所以你就要先向人事尤其你自己的部門領導去訴苦,說現在工作不好找,希望他們能給你兩三個月的緩沖期,也就是給你求職兩三月后,找到新工作了,你在主動辭職,也就不需要領導和人事操心我的離職事宜和經濟補償金了,“我找到工作后屆時直接走人。”
也要充分理由部門主管和人事經理之間不同立場的漏洞,你現在是人事經理來通知你走,你的直屬部門領導就是個突破口,你要去找部門領導幫你去求情啊!
如果部門主管也跟人事沆瀣一氣,甚至就是部門主管挑的頭,是他讓人事來裁了你的,那你就從人事經理這里要個突破口,這里自然就是轉部門,請人事經理幫你轉部門,也請人事部門的招聘專員幫你看看目前公司哪些崗位在內部招聘,同時你趕緊看下貴司在前程無憂智聯招聘以及公司官網上的外招崗位目前有哪些,你今晚就要自己去聯系多個部門經理,表達自己想加入他們“貴部門”的愿望,這才能找到內部轉崗內下來的希望。
這里就要表揚下當初的21歲大專學弟小右了,他當初遇到部門主管讓他去人事部辦理離職手續時,2天內他聯系了公司和集團內部幾十個部門,終于第3天有2個部門主管愿意要他了,最終他轉進了工藝部門做工藝助理工程師去了。別的不談,這就將入職3個月拉長成了在這家公司待了六七個月,盡管他幾個月后還是跳出去了,但好歹有了大公司6個月以上的銀行工資流水,更容易找到下家。
其實現在人事經理已經在問今天的女群友,“你還有什么訴求”了,這就可以先將內部轉崗訴求提出來;如果不答應,那就給自己一定的求職緩沖期;如果還不大答應,那你就問下“我看我們正在外招一個采購員崗位,能否請你聯系采購經理讓我嘗試下這個崗位,也省得公司去外招了?”;如果外招崗位的部門領導,都拒絕你,則你繼續問人事“解除勞動合同,大概可以給我幾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其實達到N+1的補償金額,也就差不多了,《勞動合同法》就是這樣規定的。當然你一開始先問則是問“能否賠償給我N+2?”不答應的話,你再問“那就N+1可以嗎?”還不答應,那就“N個月補償金,我在試用期也就半個月賠償金,能否可行?”如果連半個月賠償金都沒有,那么你就不要跟人事多啰嗦了,當天立即申請勞動仲裁,同時,去勞動仲裁委后,也去旁邊的人事監察大隊去一下,也登記下。
經歷下勞動仲裁,還是有必要的。打工不會仲裁,那還打啥工呢?好歹經歷一次,尤其你現在3個月的工作經歷還不一定要放進簡歷中去,因為太短了。
至于多加班的100個小時,當然要向人事經理提出來,在人事不愿意給你轉崗時提出來。
其實在仲裁開始前,還可以問下公司能否給你多發半個月工資,你也就不去仲裁了,或者“我過半個月后再來辦離職手續,行不行?”你要去問人事經理,適當的時候還可以找部門大、小領導都幫你談。
差不多了,以上我都嫌講得太啰嗦。總之,不要老去糾結過去,低于3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其實不如換來一份主動離職的證明+背景調查時候的美言承諾。
反之,當你的N+1≥3個月工資時,還是值得爭取爭取的,沒必要怕怕屁股就主動離職不帶走一分賠償金,還覺得自己很大度、有魄力。你是有錢白不要。
我們看下今天另一個星友的鮮活例子。
“幽哥您好,從19年6月份就開始在一家教育培訓行業工作,”
你應該是在疫情之前那年的夏天,開始進入一家教育培訓公司上班至今。
“只上課不打卡,收入蠻可觀。”
你在這家規模尚可的培訓公司是做老師,課時費很客觀,尤其在寒暑假。
“今天突然收到公司通知明早去開會的消息,大家有人揣測是裁員,有人揣測是轉崗。”
你們幾個同事今天都收到了明天公司要開早會的通知,有人猜這是公司要裁員,有人猜測要給某些人轉崗,甚至就是說你要被轉崗。但這些都只是猜測,你要自己的判斷,同事也很可能是誤導你,因為你們是強競爭關系。
“目前工作五年多兩個月,看了勞動法,應該要6.5個月的裁員工資。”
是的,如果公司明天就裁你,當然是要跟你N+1=5.5+1=6.5個月的工作作為經濟補償金。但你可以先要8個月工資,看看公司的反應,可以跟大家一起要,也可以自己單獨向人事經理提出來。但前提是明天人事跟你們談裁員。
“如果公司裁員工資給的不到位,比如按照很低的底薪給,是否接受轉崗呢?”
我的建議是不接受轉崗,你不是來了公司幾個月或者一兩年,你的經濟賠償金能有6個月以上,足夠你求職期間的工資了。一般認為大于3個月的補償金,就值得跟公司去談判、斗爭、維權、仲裁,直到訴訟,搞不好公司要賠償給你2N=8個月工資。如果你怕仲裁、打官司等事宜耽擱你的求職,那就委托律師幫你。
群友小卡年初時在北京委托律所,委托仲裁是付了3000塊律師費,如果還需要訴訟的話,再付5000塊,這是一審的官司代理費。當然,請身邊的律所幫你發給律師函,先嚇唬嚇唬人事和公司,律師函是不要錢的,當天就能發。
我沒看到你接受降薪轉崗的必要。而且辭退你的N+1是按照過去12個月的工資總和除以12來算的,而不是你猜測、公司想執行的你的低薪,低薪不作數。
“由于在準備研究生考試,接收轉崗好呢(轉崗可能比較忙,沒空進行備考),還是拿著較低的裁員工資走人好呢?”
你五年前本科畢業,目前大概是28-29歲了,你準備參加國內在職碩士研究生的聯考,那就先考了再說。
你擔心沒空備考,因為可能會讓你轉崗,比如做銷售、CC、顧問、市場等。
我覺得你可以不接受轉崗。拿到6個多月賠償金后,可以9、10、11月全職在家復習,這樣12月底就可以信心滿滿地去參加考研了!
裁員補償該多少就多少,沒有“較低的裁員工資”這一說,這是你想象的。
當然,以上你的一切都是想象,你最近可能知道某一兩個同學、前同事被裁員了,所以你聯想到“2024年大行情不好”,然后你就設想出來了明天公司早會是要宣布裁了你......
你想得太多,你內心戲也太強大了,再說其他同事也都被通知了,為何就你這么著急、擔憂呢?公司一個通知,你都內心一場大戲開始了,還上演了各種版本,也讓我幽哥跟你一起去猜測每一個橋段如何演戲。
也有可能公司要宣布好消息,甚至對你的獎勵、加薪和提拔。教培行業挺過了疫情,也挺過了雙減的冬天,你們接下來按道理來說會有越來越多的好消息,而不是通知大家全體裁員的想象。你還是想得太多了!
當然,即使被裁員,也不怕,按照我剛剛所述的來,大致談到6個月以上的經濟補償金,就可以海投求職了,爭取拿到3個以上的入職意向,目標年薪比現在增加30%以上,且一個比一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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