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
守法規(guī)知禮讓
有一些自作聰明的駕駛人
為了逃避電子眼的抓拍
想出一些千奇百怪的手段
下面這位司機想出“妙招”
將毛巾“掛”車牌上
以為能躲過電子警察的抓拍
結果……
車牌上竟“掛”毛巾
12月18日15時許,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執(zhí)勤警員,在迎賓路城東文化廣場至江那小區(qū)路段紅綠燈處巡邏時,發(fā)現一輛普通貨車的車牌上“掛”著一塊毛巾,執(zhí)勤民警隨即對該車進行檢查。
經查,貨車駕駛人將貨車停放在江那小區(qū)一個裝貨點裝貨,因害怕被攝像頭拍攝到其違停行為,便用毛巾遮擋前車號牌。
執(zhí)勤民警對貨車駕駛人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其遮擋號牌,擾亂交通秩序的危害,并依法對其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處以駕駛證記9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并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guī)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交警提醒
故意遮擋車牌號的行為看似小事
實則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請廣大駕駛人自覺遵守交通法規(guī)
切莫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更多服務指南
圖文來源:廣西交警微發(fā)布
審核:林其材
責編:劉汝寧 編輯:呂映 校對:宋業(yè)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