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節將至,為突出常態長效深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浉河區紀委監委將近期查處的3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1.浉河區教育體育局原黨組成員、信陽市第一高級中學原黨總支書記、原校長彭金輝對學校食堂監管不力、私設“小金庫”等問題。彭金輝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和旅游活動;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他人財物;未經招投標擅自指定企業安裝中央空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使用保險贊助費用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津補貼;涉嫌受賄犯罪,多次收取私營企業主賄賂,為他人謀取利益。彭金輝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24年9月,彭金輝受到開除黨籍、降低退休待遇處分。
2.浉河區房屋產權交易所原職工馬俊在為他人辦理房產證期間違規接受他人旅游安排、索要財物等問題。2014年8月至2018年5月,馬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國家法律法規。張某請托馬俊為其辦理房產證,在此期間,馬俊家人及其朋友接受張某邀請到太原、忻州、平遙等地游玩,張某為其支付旅游費用0.5萬元;馬俊利用職務便利,以辦理房產證需要協調為由,向張某索取現金2萬元用于個人日常消費。2024年11月,馬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浉河區吳家店鎮楊河村村委會綜治主任周慶成等人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周慶成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請托,2023年10月,第一次邀請楊河村兩委干部閔承芳、孫杏梅、張澤軍等參加宴請;2023年12月,周慶成再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請托,邀請吳家店鎮政府工作人員尹家貴、鎮環境與衛生保護所所長王宏、楊河村兩委干部夏安友、張祖安等參加宴請。2024年5月,周慶成、夏安友、尹家貴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2024年6月,張祖安、閔承芳、孫杏梅、張澤軍、王宏分別受到提醒談話處理。
元旦佳節將至,全區各紀檢監察組織要打好教育提醒、通報曝光、監督檢查、明察暗訪、嚴查快處、督促整改的“組合拳”,堅決遏制節日期間易發多發的“四風”問題,確保節日風清氣正。要強化問題導向,對違規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等頑瘴痼疾露頭就打,狠剎享樂奢靡歪風,一體推進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同查同治。要重拳糾治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規定落地見效。
來源:浉河區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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