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51期】
近日,公安部在京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機關開展“平安長江2024”專項行動工作成效情況,并公布了十起典型案例。其中,2024年1月,湖南省郴州市公安機關聯合廣東公安機關破獲的“1.01”非法采砂案,12月31日上午在汝城縣人民法院第八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
庭審現場
公訴機關指控:2022年8月至2023年12月期間,被告人宋某等人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河道采砂許可證的情況下,以河道清理的名義,非法采挖該縣幾處河道內的石頭,后銷售給廣東省某市的被告人李某等三人以及被告人江某等人,開采礦石總計11900余噸,涉案總價值200萬余元。李某等三人明知收購的砂石系無證開采,仍與非法采礦人員事前通謀并提供技術支持和便利條件,后收購非法采挖的砂石。江某明知宋某等人出售的砂石系犯罪所得的礦產品而收購。公訴機關建議以非法采礦罪追究被告人宋某、李某等十人的刑事責任,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被告人江某的刑事責任。
該案審理過程中,被告人或被告人家屬及相關鄉鎮、村組對案發現場進行了確認,并由水利部門督促被告人對受損河道進行生態修復。現被非法開采河段已按照設計方案修復,生態得到恢復,取得了當地村組的諒解。
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調查,控辯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實、定罪、量刑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訴訟權利,各被告人均當庭認罪認罰,法庭將擇期宣判。
「供 稿」周斌宴
「編 輯」譚 娟
「一 審」唐盼霞
「二 審」胡敏剛
「三 審」張 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