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醫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涉及銷售貼標電視機的案件。該商家因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電視機,在被刑事處罰后,又遭到了民事制裁。
案情簡介
2020年3月至2022年11月,羅家父子將無品牌標識的電視機貼上“創維” “長虹” “康佳”等知名品牌的假標,并通過淘寶網店廣為銷售,銷售金額高達人民幣420余萬元。這些電視機雖在外觀上與原裝正品電視機無異,但質量卻無法保證,這不僅嚴重損害品牌長期積累的市場知名度和美譽度,也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2023年12月這對父子被判處假冒注冊商標罪并處罰金、沒收違法所得。父子倆自認為違法行為已得到懲處,然而,這一切還沒有結束。
法院審理
2024年8月,其中一家品牌方創維公司又針對此行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審理認為,該行為嚴重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判決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父子倆又不得不向品牌方賠償商標價值損失,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法官提醒
此次案件的審理結果,不僅彰顯了執法部門對知識產權保護的決心和力度,也提醒了廣大商家要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切勿以身試法。同時,消費者在購買電視機等家電產品時,也要警惕假冒偽劣產品,選擇正規渠道購買,以免上當受騙。我們呼吁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抵制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共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和公平競爭環境。
撰稿 | 沙靜嫻
編輯 | 陳 璐
校對 | 王 萌
審核 | 陳益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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