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輕人都喜歡飆速度,買一輛電動車通過改裝甚至比摩托車都快,但這種激情背后往往是悲劇收場,任何出行工具,都要安全第一,其他都是次要的,否則不但害人,也會害己,倒霉也是選擇的結果。
12月31號訊,江蘇泰興“18歲男孩因鋰電池充電爆炸身亡”引發熱議,這名小伙子攢錢購買了一臺6手的電動車,沒兩個星期就發生了起火事故,家屬向前六任車主和維修店索賠,法院認為7方被告應該承擔40%責任,受害者自己承擔60%責任,人人都覺得倒霉,相比于命而言,錢又算什么呢。
剛成年的小磊十分想要一輛自己的車,于是在某二手平臺上,他下單了一輛電動車,還在買車的喜悅中,不幸的事情悄悄發生了,事發當天他給電動車充上電就睡覺了,半夜家里充電的電池卻發生了爆炸。
小磊的外公首先發現電池異常,雖然拔掉了插頭,但是電瓶卻滋啦滋啦的響,小磊起床查看時,電瓶突然發生了爆炸,火焰迅速從中竄出,爆炸發生后,當地消防隊迅速趕到現場,撲滅了大火,小磊的外公外婆因為在臥室躲避,僅輕微燙傷。
小磊因燒傷嚴重被送往醫院搶救,入院病歷上寫著,因電動車爆炸起火導致全身燒傷,多處三度燒傷,二度燒傷,體表累計燒傷90%以上,還伴隨呼吸道感染,小磊入院就出現休克,多臟器功能衰竭,2天后,小磊死在了轉院的120急救車上。
根據消防部門出具的認定書,火災原因排除了遺留火種,雷擊和外來火源,不排除是電池故障導致,警方調查后發現,小磊的這輛電動車已經被轉賣6次,小磊是第七個買主,而且電動車還進行了非法改裝。
第一任車主賴某說,他是在一家維修店買的正規車,委托店主改裝過電池,車燈等,將原來鉛酸電池換成了鋰電池,小磊家人將這輛電動車的前六任車主和維修店告上了法庭,要求他們7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被告均表示不該自己承擔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火災造成了小磊嚴重燒傷死亡,消防部門認定,起火不排除電瓶車電池所致,而電動車系違法改裝,所有買賣過該車的均對電動車自燃存在過錯,且無法證明該電動車自燃具體侵權人,則所有被告均應承擔責任。
小磊明知是改裝車依然購買使用,且在客廳充電,發現電池異常處置不當,應該對損害結果承擔主要責任,最終法院判決小磊承擔60%責任,其余七方被告承擔40%賠償責任,雖然有人賠錢,但是一個花季的孩子卻永遠走了。
小磊的父母也應該擔責,剛成年就讓其購買電動車,而且還不監督孩子買一輛正常的車,很多孩子的錯歸根結底是父母教育不當造成的,一開始不管不問,出事了就找人索賠,這樣的家庭真讓人無語,對于此事故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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