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再生資源行業的有序運轉對于提高資源循環利用水平、提升資源安全保障能力、促進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多年來,再生資源回收、綜合利用領域的稅收政策不斷更迭,為促進合規經營、提高利潤空間,再生資源行業企業的業務模式也隨之不斷調整,與此同時也產生了諸多稅務問題。
產廢源頭不帶票銷售、再生資源歸集到自然人散戶是再生資源行業長期形成的客觀現狀,由此引致了資源回收環節源頭發票缺失的稅收困境。隨著國家對再生資源行業的宏觀調控與增值稅稅制改革的推進,再生資源領域先后出臺了以收購憑證計算抵扣、先征后返、免稅等稅收優惠政策,直至2008年《關于再生資源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57號)取消了資源回收企業的免稅及抵扣政策,回收企業稅負上升,回收環節源頭發票問題及相關的增值稅抵扣、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等問題再度凸顯。為彌補進項缺口、取得合規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部分企業通過改變業務模式、尋求第三方代開甚至購買的方式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近年來,隨著稅收征管能力的不斷提升與多部門聯合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行動的開展,再生資源行業爆發了大量虛開、偷逃稅案件,企業及其負責人面臨嚴峻的行政、刑事責任風險。
為推動再生資源行業持續健康發展,2021年12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完善資源綜合利用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0號),允許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再生資源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該政策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回收企業增值稅稅負過重的問題,但其采購業務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問題仍未得到有效解決。
2024年,再生資源稅收征管出現了新變化:在涉稅刑事層面,3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稅收征管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4〕4號)正式施行,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逃稅罪等罪名的定罪與量刑作出修訂,再生資源行業的涉稅刑事案件面臨新的機遇與挑戰。在稅收政策層面,4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4年第5號),明確符合條件的資源回收企業能夠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反向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作為回收企業增值稅進項抵扣與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憑證,紓解了再生資源行業的源頭發票困境,但也對再生資源行業稅務合規提出了新挑戰。與此同時,8月1日《公平競爭審查條例》正式施行,明確了地方制定財稅優惠政策的審查標準;審計署、稅務總局、發改委、市監局等多部門發文或召開會議明確嚴查違規返稅、開展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法律法規政策的清理工作,多地政府也發文明確開展清理不當干預市場和與稅費收入相掛鉤的補貼或返還政策行動,實踐中已出現多起退回財政返還或者補繳稅款的案件。
基于最新的監管態勢與稅收政策導向,華稅結合對再生資源行業的持續研究及最新涉稅案件的代理經驗撰寫本報告,就稅收征管新形勢下再生資源行業的稅收環境、常見涉稅風險、“反向開票”政策的影響、涉稅刑事案件的爭議焦點及辯護要點以及企業稅務合規管理等內容進行深度剖析,以期為再生資源行業企業提供有益的參考與借鑒。
本報告共分九節,全文約兩萬五千余字。
目錄
一、2024年我國再生資源行業發展概況
二、2024年再生資源行業涉稅案件觀察
三、2024年再生資源行業稅收環境分析
四、“反向開票”政策落地與推廣的影響
五、再生資源行業常見涉稅風險
六、再生資源行業細分品類的涉稅風險
七、再生資源行業涉稅刑事案件常見爭議焦點
八、再生資源行業涉稅刑事案件辯護要點及典型案例
九、2025年再生資源行業稅務合規管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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