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
12月28日清晨7點不到,隨著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長寧法院)黨組書記徐世亮一聲令下,40余名執行人員和司法警察、10余輛警車警燈呼嘯,兵分三路奔赴寶山、浦東、青浦等地。這是長寧法院“長劍出鞘:護民生、促穩定”專項執行行動的一次集中執行。
自12月1日起,長寧法院部署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專項執行攻堅月行動。期間,針對一批拖欠薪資、房屋租賃、分家析產等涉民生案件,加大執行力度,亮劍攻堅,綜合運用騰退、拘留、罰款等各類執行措施,共計騰退各類房屋2600余平方米,拘留被執行人13人,罰款9人,累計執行到位金額3481萬余元,較好回應了勝訴當事人的期待。
12月28日清晨6點30分,伴隨冷冽的寒風,長寧法院執行局干警和司法警察在院內集結完畢。至此,本次歲末專項集中執行行動進入沖刺攻堅階段。
黨組書記徐世亮作戰前動員。他表示,這次集中執行活動,是長寧法院落實上級“護民生、促穩定”相關工作部署的重要舉措。希望全體參戰干警發揚不畏艱辛、敢啃硬骨頭的優良傳統,既要彰顯強制執行的司法力度,也要展現善意文明執行的司法溫度,以良好的工作作風和精神風貌,確保集中執行取得實效,持續打響“長劍出鞘”這一長寧法院執行工作品牌。上海市人大代表周衛紅、長寧區人大代表薛蕾受邀參加當天集中執行行動并予以全程監督。
院內,執行指揮中心,大屏上顯示著各路人馬的動態軌跡,徐世亮院長和執行局長與各小組多次連線,進行指揮督導。
執行事務中心,一組執行人員正在對通知到院的當事人開展執行調查談話和法治教育工作。
在當天的集中執行行動中,長寧法院還為勞動者現場發放執行到位的勞動報酬12萬余元。為落實全國及上海市關于治理欠薪冬季行動的工作部署,以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開展欠薪案件集中執行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要求,12月專項執行行動中累計執行欠薪類案件58件,34名勞動者在春節前拿到了勞動報酬共計210余萬元。
在一起信用卡糾紛執行案件中,被執行人金某在日常消費中透支信用卡2萬余元,被法院判決承擔還款義務。案件執行階段承辦法官通過發送執行通知書、打電話、發送12368短信等方式聯系金某,金某均不予理睬。
針對被執行人金某刻意逃避法院執行的情況,執行法官“見招拆招”,通過多種渠道展開了對被執行人的查找工作。終于,法院在對金某戶籍地進行調查時,了解到被執行人平時居住在嘉定區某地。核實好相關情況后,執行法官遂決定至嘉定區金某居住地上門現場執行。
執行小組到達嘉定區某小區后,敲門無人應答。執行法官將現場干警分為兩組,一組前往物業處調查金某的實際居住情況;同時另一組則留在現場關注人員動靜。經過和小區物業的核實,確認金某就居住在該房內。隨后,執行法官和房東聯系,爭取其到現場配合法院執行工作。在房東到達后打開房門,執行法官進入金某的住處。面對破門而入的執行干警,被執行人金某眼神躲閃,言辭含糊。經執行法官的現場教育,金某表示認識到自身錯誤,同意配合到法院接受調查。
上海某燃氣公司和張某某簽訂協議,將青浦區四個液化氣站委托張某某經營,張某某系該四液化氣站的安全負責人和法律負責人。經營期間,一液化氣站發生燃氣事故,青浦區建管委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該氣站罰款6萬元。事故發生后,張某某向上海某燃氣公司出具《承諾書》,表示由自己繳納罰款。該罰款由上海某燃氣公司代繳后,張某某一直未歸還。法院判決后,張某某仍拒絕支付該筆罰款。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張某某態度惡劣,表示不愿意支付罰款。該案涉及燃氣安全事件,張某某作為液化氣站的安全負責人和法律負責人,對自己應盡的安全保障義務視而不見,且拒不繳納罰款,法院決定對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執行干警們前往寶山區月羅路,對張某某實施現場拘傳。在執行現場,張某某仍然態度惡劣,情緒激動,不愿配合執行法官工作。執行法官對張某某予以釋法說理,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讓其配合執行工作。經過執行法官耐心的說服教育,張某某態度雖稍有緩和,但仍不愿配合。執行法官當機立斷,由現場法警強制將張某某拘傳到院。
周衛紅
上海市人大代表
今天全程參與了長寧法院“護民生、促穩定”專項集中執行行動,讓我對法院的執行工作有了更進一步的了解。執行干警清晨出發奔赴執行現場,不懼艱辛、不辭辛勞,認真開展查人找物、搜查騰退等各項執行工作。在加大執行力度的同時,執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對被執行人開展釋法明理,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讓人感受到法律應有的威嚴,也感受到司法可貴的溫度。這次集中執行活動,充分體現了長寧法院上下一心、攻堅克難的堅強決心和良好風貌。作為人大代表,我們呼吁全社會應當更加關注和支持法院執行工作,營造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希望長寧法院能夠總結經驗、不斷進取,再上臺階、再創佳績!
供稿 | 執行局
圖片&視頻 | 金文斌 楊繼東 梁哲浩
編輯 | 梁哲浩 謝錢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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