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啟用陽德路
電子警察設備和測速采集設備的公告
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自2025年1月2日起,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將啟用四處路口電子警察和兩處測速采集設備,對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和機動車超速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拍攝并依法予以采集。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四處路口電子警察
(一)設置地點:
陽德路與新大路交叉路口;
陽德路與麻姑山路交叉路口;
陽德路與老陽德路交叉路口;
陽德路與建國村路交叉路口。
(二)抓拍違法行為: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代碼1120(記1分,罰款100元);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代碼1362(記3分,罰款50元);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駛的,代碼1373(記3分,罰款200元);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代碼1117(記1分,罰款200元);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代碼1625(記6分,罰款200元);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代碼6095(記0分,罰款200元);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代碼1371(記3分,罰款200元)。
圖片
兩處固定測速點
(一)設置地點:
陽德路3公里370米(東向西)、陽德路3公里370米(西向東)。
(二)采集違法行為:
駕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的(限速60Km/h)。
啟用時間
2025年1月2日0時起
敬請廣大機動車駕駛人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共同營造安全、文明、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特此公告
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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