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不是法外之地,言論必須負責。
12月27日,比亞迪法務部通過官方微博宣布,針對自媒體“龍豬-集車”及相關賬號長期對比亞迪發布侮辱性及詆毀性言論的行為,比亞迪已于12月26日接獲法院的最終判決。
法院判決明確指出,被告“龍豬-集車”及相關賬號長期以來對比亞迪發布了大量侮辱性及詆毀性言論,且嚴重扭曲事實,這些行為已構成對比亞迪名譽權的侵犯。據此,法院裁定被告必須立即刪除所有侵權言論,并在公開平臺上向比亞迪道歉,同時支付比亞迪經濟損失賠償共計201.8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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