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羊肉獲利180元被罰10萬元,法律溫度在哪?
文|清哲木
根據《法治日報》的報道,12月24日,一名來自鹽城的農民因出售一只羊而獲得了180元的利潤,因此被大豐區市場監管局罰款10萬元的行政訴訟案件,在鹽城中院的二審中被公開審理。
大約一年前,鹽城市大豐區市場監管局的職員在城中菜市場發現了陳廣芳攤位上展出的一塊羊胴體和六個羊頭等未經檢驗和蓋章確認的羊肉。在進行檢查時,陳廣芳承認家中的冰箱里還有3只羊的肉體,并帶領執法團隊趕到家中完成了扣押流程。依據現有的資料顯示,羊的資金主要來自急需資助的癌癥患者顧某,與此同時,陳廣芳家中也存在癌癥患者的情況。
最終,考慮到涉及的肉品檢驗合格和家庭的特殊情況,當地市場監管局決定對陳廣芳處以10萬元的罰款、4條羊胴體、6個羊頭的沒收,以及180元的違法收益沒收作為行政處罰。
180元和10萬元之間的價格差距讓人想起了之前發生的“餐廳因賣拍黃瓜被罰款5萬”和“農民因賣芹菜被罰款10萬”這樣的“輕微但嚴重的罰款”事件。陳廣芳情感的深厚積累讓部分網友對她產生了深厚的同情之情。
這樣的情感是可以被接受的,基于“弱傳播”的觀點,網絡為實際生活中的弱勢群體提供了更強的共情支持,使他們更容易成為公眾輿論的堅定擁護者。不過,這一議題不只是傳播學的一部分,它更深入地觸及了法治的核心議題。
在未進行檢疫的前提下,是否應該對其進行處罰?顯然,10萬元的標價確實相對較高。畢竟,實施法律的主要目的是首先進行懲罰,然后治療疾病并幫助他人,而不是讓人難以接受。
陳廣芳在收到10萬元的罰金之后,決定將大豐區市場監管局告上法庭,希望撤銷之前的行政處罰,但是一審的裁決拒絕了他的要求。陳廣芳決定上訴,這導致了最近的二審,但那一天的庭審并沒有作出判決。盡管已經過去了一整年,但問題仍然沒有得到解決,這在某種程度上使人感受到深深的心痛。我推測,陳廣芳和部分網友可能都不理解,賣羊的原因是什么,以及為何會面臨這種罰款?
市場監管局的工作人員在庭審過程中明確指出,陳廣芳在相關行業已經有超過20年的經營歷史。對于羊頭和羊肉,只有在經過嚴格的檢驗和檢疫之后,才能進入市場進行銷售。這種情況是明確知道或應當知道的,沒有不給予處罰的條件。而且,已經銷售出去的羊肉不能進行檢驗,因此其造成的危害是無法完全消除的。
陳廣芳身為一個有多年經驗的行業專家,可能抱有一種幸運的想法,但鑒于她為癌癥患者所做的貢獻,以及羊肉檢查的合格標準。雖然絕大多數人都期望市場監管機構能對商家實施嚴格的管理和嚴厲的處罰,以確保消費者的食品安全,但當看到當事人因此被罰款10萬時,他們仍然覺得處罰過于嚴厲,認為過度的處罰是不公平的。大多數人更希望在執行法律的過程中能夠恰如其分地深入理解法治的核心思想,也就是說,在適當的時候要表現出寬容,在嚴格的時候要表現出嚴格。
2022年,市場監管總局正式公布了一份名為《關于規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裁量權的指導意見》的文件。這一觀點明確表示,如果首次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害相對較小,并且能夠迅速得到糾正,那么行政處罰是可以省略的。然而,在滿足某些特定條件的情況下,行政處罰有可能根據法律進行減輕或降低。
今年2月,國務院正式發布了一份名為《關于進一步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指導意見》的文件。該建議強調,在制定行政法律和規定時,新的罰款條款和罰款金額的確定必須與實際罰款金額相一致,并在適當的情況下適當放寬或加強,以避免不平衡的情況發生。
在今年11月公布的有關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工作的報告中,最高人民法院也特別強調了對某些行政執法案件中出現的“小過重罰”問題,強調需要從根本上進行治理,確保執法和司法之間的順暢銜接,并努力保證處罰的法定性、公正性、公開性、過罰的等同性,以及處罰與教育的有機結合。法律與實際狀況的高度匹配,以及過度與懲罰的一致性,都使得執法和司法程序變得更加嚴謹和富有人情味。
此外,《江蘇省市場監管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規定》中的相關條款也明確指出,如果違法行為相對較輕,并且及時得到了糾正,同時沒有產生任何有害的后果,那么將不會給予行政處罰。我們積極地與市場監管部門合作開展調查,并主動提供了相關的證明文件;如果當事人因為殘疾或重大疾病等原因確實面臨生活的困境,他們有權根據法律減輕或減輕行政處罰。在這個案例里,所有涉及的肉類產品都經過了嚴格的檢驗并被確認為合格。羊的來源是一名急需資金的癌癥患者,而羊的家庭中也有一名老年癌癥患者,他們都作出了未來不會再出現類似問題的承諾。是否達到了減輕或緩解的準則?
從網友對此事件的看法來看,絕大多數人依然希望陳廣芳能有一個與其過罰相符的結局。終究,高級管理層都提供了他們的指導性建議,并公開了幾個具有代表性的實例。一個更加關鍵的觀點是,法治的根基在于社會的風尚和人們的思維方式。
但問題在于,法律并不是一成不變的冷冰冰的條文,而是需要結合實際情況進行靈活執行。陳廣芳賣的羊肉后來被檢驗合格,并沒有食品安全問題;而且他家境困難,這筆罰款顯然遠超他的承受能力。在這種情況下,是否可以考慮從輕處罰,甚至通過批評教育來代替罰款?
食品安全重要,但不應“一刀切”
食品安全關乎公眾健康,這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實際執法中,不應只看違法行為本身,而忽略其情節輕重。陳廣芳并非故意售賣不合格食品,他的羊肉也經過了檢測,結果是合格的。這種情況下,處罰是否真的需要如此嚴厲?
法律的核心價值是公平正義,而不是單純追求懲罰。從陳廣芳的家庭情況來看,這筆10萬元的罰款無異于壓垮他們的最后一根稻草。執法部門是否考慮過,這樣的處罰會給普通百姓帶來怎樣的后果?法律是剛性的,但執法應是有溫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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