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句話簡單樸素的表述了歷史上對于“債”的基本看法。
但是,這種觀念在現代法治社會可能就不太適用了。
12月26日,曾經轟動全國的文山州“億萬富翁”被殺一案,經過多次審理,最終,兇手馬壽聰被判處死刑。
但是,要注意的是,公訴機關的起訴書顯示:被告人馬壽聰與其兄馬壽興入股被害人王華聰掌控的安瑞公司,雙方發生經濟糾紛,多年未能解決。被告人馬壽聰在得知被害人王華聰不能還錢后,心生殺害王華聰的念頭。
事情的經過就是:被害人王華聰不遵守“欠債還錢”,被告人馬壽聰被遵守了“殺人償命”。
現在欠債不還已經成了新常態,全國失信被執行人數量累計已經達到2665萬+,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公布中的失信被執行人約861萬人。
錢啊,你這殺人不見血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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