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大后陜西首虎李金柱,被判死緩。
法院查明:2004年至2023年,在長達20年的時間里,李金柱利用擔任榆林市長、市委書記,陜西副省長,陜西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4.31億余元。
廣州中院認為,李金柱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
鑒于他有從輕處罰的情結,對其判處死刑,不立即執行。
李金柱是二十大后,陜西落馬的首虎。
中紀委通報他棄守政治責任,與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背道而馳,搞“七個有之”,污染地方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
在經濟方面,“靠煤吃煤”,貪婪無度。
這點出了李金柱的核心問題,政治不堅定,經濟不干凈。
李金柱是出身于煤炭行業的高官。
李金柱已經69歲,1955年2月生,河北滄州人。
1978年考入阜新礦業學院,畢業之后進入對口的煤炭系統。
歷任煤炭工業部科學研究院的技術員,最后升到副院長。
1998年出任煤炭科學信息研究所所長、中煤信息開發實業總公司總經理,升為正廳級;
在煤炭行業盤踞20年,他的仕途忽然出現轉機。
2001年李金柱轉崗國家行政學院辦公廳主任。
2003年他下派掛職,在陜西寶雞市任市委副書記。
2006年,他正式進入地方,擔任陜西榆林市市長。
2008年,只有幾年地方工作經驗的李金柱,主政一方,出任煤炭大市榆林市委書記。
2011年,李金柱升任陜西省副省長,躋身高官序列;
2015年,李金柱年滿60,退居二線,轉任陜西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直至2018年63歲到齡卸任。
縱觀李金柱的受賄經歷,發現他真正開始受賄,是從擔任地方大員開始的。
他雖然一直在煤炭系統,但苦于處在研究系統,手里沒有實權,也沒法接觸煤炭企業。
他下放到寶雞、榆林這些煤炭資源大市,實權大增,胃口也越來越大。
他擔任地方黨政一把手的時候,正是中國經濟起飛,能源價格飛漲的時候。
08年四萬億之后,煤炭價格翻番。
榆林有豐富的礦產資源,尤其是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礦產資源富集一地。
李金柱在榆林擔任一把手,掌握能源審批大權,近水樓臺先得月,一個眼神,老板們就紛紛上供。
李金柱貪腐路線,也是上個時代的慣常路徑,集中在能源資源型地區和央國企。
有很多官員在同一個位置上前腐后繼,連續落馬。
就比如李金柱的前任榆林市長王登記,早在10年前就因受賄落馬。
連續兩次接班李金柱,擔任榆林市長、市委書記的胡志強,也在6年前落馬。
李金柱最后也難逃最終審判,跟他的前后任,一同被釘在歷史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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