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信用河北網站獲悉,石家莊上佳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違反食品安全問題。
文號:“石藁市監處罰﹝2024﹞416號”的行政處罰判決書顯示:經查,當事人承認2024年7月20日至9月18日共生產了4600公斤蠟瓶糖,蠟瓶糖從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9月23日分3次全部銷售到了江蘇省淮安市,成本價每公斤13元,銷售價每公斤15元,貨值69000元。生產蠟瓶糖的原材料是食品添加劑蜂蠟和糖液,2000公斤蜂蠟是2024年7份至9月份分兩次從東光縣金輝蠟制品廠購進的,并提供了東光縣金輝蠟制品廠生產資質及蜂蠟的檢驗檢測報告,2000公斤蜂蠟全部用于生產蠟瓶糖沒有剩余,當事人只提供了剩余的1條蜂蠟的包裝袋,包裝袋正面印有“名稱:蜂蠟;產品類型:白色,顆粒狀;產品執行標準:GB/1886.87-2015;生產許可證編號:SC20113092300341;重量:25千克/袋;保質期:36個月;生產日期:2024年8月28日;儲存條件:置陰涼處,防熱;公司:東光縣金輝蠟制品廠;地址:河北省滄州市東光縣于橋鄉果園村;電話:13503276259”,包裝袋背面沒有任何印刷標識。根據《GB29924-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標識通則》的規定,應在食品添加劑標簽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當事人購進的食品添加劑蜂蠟包裝上沒有標示“食品添加劑”字樣,存在一定風險,由于當事人購進蜂蠟時東光縣金輝蠟制品廠給當事人提供了生產資質和產品出廠檢驗報告,當事人沒有注意包裝袋上的食品添加劑字樣的標注。當事人已經停止生產蠟瓶糖,2024年9月28日當事人告知銷售商召回有問題的蠟瓶糖并張貼召回公告,截止目前召回了市場上未銷售完的蠟瓶糖3500公斤,其余1100公斤蠟瓶糖已被消費者食用無法召回,未收到不良反應情況,當事人于2024年11月13日委托河北翔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對召回的3500公斤蠟瓶糖進行無公害處理,2024年11月15日當事人把召回的蠟瓶糖送到了河北翔宇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無公害處理,并支付了處置費用9100元。
公司名稱:石家莊上佳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公司地址:石家莊市,經營范圍:食品制造業。糖果生產技術研究服務;糖果制品生產、銷售;網上銷售預包裝食品。
信息來源:信用河北,愛企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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