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肉”,相對父親而言,母親與孩子更具有天然的心理共生關系,母親的參與和退出是貫穿孩子成長經歷的一個重大生命主題,亦是極難把握的一對辯證關系。
俗話說,愛得深,藕斷也會絲連。現實中,體面的母愛退出著實少見,但并非沒有。這需要母親們具備超強的自我覺察能力和自我成長的意愿。
今天,我們不妨用自體心理學的六種自體客體需求的滿足和失落來理解參與和退出的辯證關系。
這六種自體客體需求分別為:
(1)鏡映自體客體需求
(2)理想化自體客體需求
(3)孿生自體客體需求
(4)對抗自體客體需求
(5)效能自體客體需求
(6)探索自體客體需求。
現在不少家長,特別是母親在孩子身上用力太大,這種過度參與經常是用自己的心智空間侵占了孩子的心智空間,從而不知不覺(我相信,絕大多數時候不是意識中的主觀故意)中把參與轉變成對孩子自體客體需求的剝奪和以共生的方式控制了孩子。
鏡映自體客體需求,大體意思是指父母能實事求是地看見和回饋孩子身上具有的美好特質和能力,從而使孩子獲得一種內在的自我肯定和滿足感。
母親在這個方面用力太大通常表現為,似乎比父親有更顯著的護犢情結,經常放大了孩子身上的優點和能力,當別人(包括父親)批評或者指出孩子不足時,她一方面會擔心孩子的自尊心受不了(可能是把脆弱的自我形象放置到了孩子身上),一方面仿佛別人是在指責自己,從而會難以接受且進行言行反擊,這就給孩子帶來了一種斷裂的自體和客體表征:“我在媽媽心中很特殊,我在別人心中很差勁。”、“媽媽是天使,別人是惡魔。”
孩子的自我特殊感和對母親的原始理想化,經常帶來脆弱的自尊和對母親的情感依賴傾向。如果母親帶有自戀特征,那么當孩子的表現不能令自己滿意時,她則可能又會表現得歇斯底里、苦大仇深和嚴苛起來,這會使孩子在自大和自卑之間劇烈擺蕩。
理想化自體客體需求,大體意思是指當孩子遇到困惑和難題時,父母能給予指導和規范;當孩子遇到挫折和情緒困境時,父母能成為孩子的心靈港灣,給予共情、理解和安撫。
母親在這個方面用力過猛的表現經常是錯誤地理解了無條件的愛,似乎過度認同了孩子的情緒化,不是傾聽孩子的苦惱,用細致入微的語言共情孩子,替孩子理清情緒脈絡,設定行為邊界,而是忍耐和縱容孩子的破壞和侵犯行為(例如,辱罵和摔東西等),漸漸地,雙方就演變成了施受虐關系。
母親在孩子心中形成沒有底線,軟弱無能的形象。孩子感謝又欺負這個無限包容、沒有底線的母親,又因此感到內疚和自我憎恨。
孿生自體客體需求,大體意思是指孩子能從父母身上體驗和觀察到與Ta相似的品性和志趣且能一起進行實踐活動。
在養育女孩時,母親這方面用力太大的表現可能為,一個干練和理性的母親對女兒敏感的先天氣質感到困惑、無奈和憂慮,且不經意間表現出對女兒的貶低,同時不斷使用積極和激進的言行矯正女兒的行為模式,這經常會讓女兒無所適從且自我譴責。
母親抱怨操碎了心,女兒則相信自己永遠不如媽媽,她崇拜媽媽又痛恨媽媽,而且會加深“我是誰”這個命題的困惑,成年后離不開媽媽又不斷與媽媽斗爭。
在養育男孩時,母親可能出現的問題是,她對不太成功和感情不睦的老公充滿了憤怒,從而忽視了老公身上可能具有的優點,不斷在兒子面前指責老公的人品和能力,這嚴重阻礙了兒子向父親的男性認同,必定抑制他與父親的互動和實踐,他會拒絕相信或過濾掉與父親的相似點且抗拒父親可能有益的教育,可能影響到孩子的性別角色同一性的穩固。
對抗自體客體需求,大體意思是孩子相信不會因有對父母的攻擊言行而喪失父母對他的愛。
母親在這個方面用力太大可能表現在,為了維護家長,特別是老公的權威,培養出一個有教養的孩子,從而過度抑制了孩子的攻擊性,要求孩子任何時候都不能飆臟話、不能撒謊、不能頂撞父母,有時老公思想言行僵化和控制,依然要求孩子克制情緒、聽話照做,否則就扣上不孝的帽子,或者用一句經典的口頭禪紋飾老公的錯誤:“他畢竟是你爸爸啊。”難怪乎,有孩子抱怨他在家里經歷的是“男女混合雙打”。
在這種傳統教育下,孩子成年后對權威感到憤怒又恐懼,很難為自己的利益主張,在職場上亦很容易被PUA,且嚴重抑制創造力,或者過于討好而討好又不得法,畢竟討好不是源于真情實感,而是對恐懼和憤怒的反向形成。
效能自體客體需求,大體意思是父母能聽從孩子的建議,讓孩子干力所能及的事情,以讓孩子體驗到一種能影響別人和對事物的掌控感。
母親很容易剝奪孩子這方面的需求,用力太大的典型表現是對孩子代勞和包辦,對孩子照顧得過于周到和細致,再疊加上順應教育體制地需求,為了學習成績,對孩子力所能及的事情大包大攬,例如,洗內褲和襪子、收拾書包等。同時,當孩子四肢發育不協調時,母親急著催著孩子完成一項事物,于是忍不住代勞,迅速解決問題。例如,上學出門前嫌孩子系鞋帶慢,于是趕緊代勞。還有一種情況是,當孩子提出一種想法和建議時,母親(包括父親)便相信孩子很幼稚,從而迅速否定,而沒有詢問孩子的動機和解釋不能滿足、采納的原因,如果家長沉下來回想孩子的想法和建議,家長可能會發現予以拒絕很可能源于過度焦慮,而不是孩子的想法真的幼稚,例如,孩子提出想買電腦臺式機時,一方面有利于玩游戲,一方面平板內存太小,而且寫東西不方便。總之,父母要在拒絕和滿足間保持平衡。
探索自體客體需求,大體意思是父母能在確保孩子安全、健康的情況下,滿足、肯定孩子的好奇心和探索欲。
當孩子探索遇到挫折時,父母愿意為孩子“擦屁股”,并分析經驗教訓,而不是否定探索行為本身,更不是在孩子沒有行動前就威脅孩子:“不要…不要…”“我丑話說在前頭。”母親在這方面的用力太大主要表現在過度高估了探索行為的危險性,例如擔心孩子騎自行車出事故;孩子冬天在外玩耍衣服穿少了(有一種說法是“有一種冷是媽媽覺得你冷”);擔心孩子上網受到不良信息影響;對孩子提出性話題諱莫如深地回避等…
總之,家長在孩子身上用力太大,大體上是在以上六種自體客體需求方面邁向了一個極端,從而產生了剝奪和控制的后果,終將造成孩子和父母不能完成分離。
至于要得體退出,那就要在事情的細節上在以上六個領域保持辯證的處理方式,特別要時刻提醒自己在心理和物理上完成分離,哪怕孩子再痛,你再痛也要帶著“行事在人,成事在天”的心態奮力爭取。
——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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