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同偉是《人民的名義》中個性十分鮮明的一個角色,他不管他人口舌,將接濟過他的街坊、親戚都安排到公安隊伍中;自己的弟弟年僅25歲,就被他破格提拔成為二級警司,能力與職位完全不相符!
而祁同偉也是一個狠人,他對權力的追逐十分的癡迷!為了得到晉升的機會,他不惜哭墳、鋤地,完全不畏懼其他人的眼光。而在有人影響到他的利益時,他也會果斷出手!比如陳海,拿到了祁同偉他們犯罪的證據,就被祁同偉安排卡車“解決”了,直到臨近劇末了,才從醫院醒來。
侯亮平的背景強大,在鐘小艾的“幫助”,讓他查案如履平地,十分順利。而在山水集團鴻門宴后,侯亮平的不識抬舉,讓祁同偉也是有了殺心。盡管最后沒有動手,但祁同偉的動作已經有了。
祁同偉的狠相信大家都有目共睹,也感受得到,但是,吳惠芬一生只干了一件“狠事”,卻連祁同偉都不敢做!這件事就是——主動坦白自己的錯誤。
在高育良落網后,吳惠芬第一時間找到田國富,向他坦白自己早已經與高育良離婚了。當時高小鳳肚子已經大了,如果離婚鬧得人盡皆知,不單單高育良晉升會受阻,自己也沒臉在上講臺。
坦白是十分需要勇氣的,盡管吳惠芬是想要第一時間撇開與高育良的關系,但是,對她也是有挺大影響的。她自己覺得臉面掛不住,也是在跟田國富坦白后,飛往國外,與女兒一同生活。
而祁同偉呢?他不敢主動坦白自己的錯誤,堅信自己能夠勝天半子,最后在孤鷹嶺吞槍自盡。這樣的行為可以看出,祁同偉害怕失敗,不敢接受失敗的事實!
可能有些人會說,祁同偉壞事做盡,就算坦白,也是死路一條,不如吞槍自盡,死的更加體面。但是,如果他坦白錯誤,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做供述,這樣的行為是可以很好的跟以往那個為人民服務的祁同偉做呼應的,也可以對他的孩子有一個正面的引導。就連吳惠芬都敢直面自己的錯誤,而祁同偉卻不敢,屬實對自己還是不夠“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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