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一封內容令人哭笑不得的《承諾書》,成為今日份熱點。細說事情經過,在兩天前的12月23日,位于廣東省梅州市的水寨中學組織開展“珍惜生命”主題班會。這原本是好事一樁,誰曾想校方的動機卻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竟在班會上現場要求學生們簽訂內容如下的“不自殺承諾書”:
“我將永遠珍愛生命,尊重生命,熱愛生活,珍惜生活。無論什么原因,無論什么理由,我都不會放棄生命!在人生道路上,保持樂觀的態度,去奮斗!去拼搏!如果我出現自殘、自殺的行為,均與學校無關,我本人及家長或監護人不會以任何理由向學校及學校工作人員主張任何損失和賠償,也不會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顯然,這場打著“珍愛生命”幌子的所謂主題班會,本質上是校方“精心謀劃”的一場“甩鍋”大會,試圖通過這種方式給自己加上一層保護,來和未來不確定的學生自殺事件撇清干系。當然,精心謀劃要加上引號,因為這拙劣的操作笨得著實有些天真可愛。由于高中生們絕大多數都是未成年人,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校方負有對在校學生不可推卸的監管責任。可本該“濃眉大眼”的校方,卻“賊眉鼠眼”地半哄半騙讓處于自己監管之下的學生,去簽署一份不受法律和道德支持的《承諾書》,這就純屬偷雞不成蝕把米,不僅達不到預期中撇清干系的目的,還暴露了校方領導既沒有擔當,也缺少法律常識。
這種情況下,即便學生配合學校要求,簽了《承諾書》,日后也真如校方預料發生了萬分之一的意外,顯然學校也并不能事不關己地全身而退。這種腦袋一熱的決定,想不上熱搜都難,換作任何學生家長都會極為憤慨,畢竟還沒出事兒呢,校方領導就已經“未雨綢繆”想辦法甩鍋,如若果真孩子在校期間出點什么意外,還不知道學校又得是個何種事不關己的做派,把自己的孩子交給這樣領導來監管,怎么能放得了心?事情傳播的極為迅速,屬地教育局的處理也同樣迅速,在事件于網絡發酵的同一天,五華縣教育局就發布了處理決定,責令涉事學校收回并作廢已簽署的《承諾書》,對學校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全縣通報批評,要求學校通過多種形式向學生和家長解釋說明。
在年終搞這么一檔子事兒出來,顯然學校領導今年的年終評優就別想了。當然,校方犯了錯,處理完也就暫告一段落了,但該事件的關注點卻不能本末倒置。對于該事件,很多關注的人,都把精力放在了批判校方推諉責任上,但實際上,這件事真正需要認真思考的是,如何來保障未成年學生的身心健康。其實,校方犯相愛如此低級錯誤,也揭示出了一個客觀現實,那便是,很多學校其實在應對學生身心健康問題方面是束手無策的。
強調一下,這并不是為本事件的學校開脫,我們要認識到,學校的主責是教學,因為這是關乎校方領導、教師績效考核的最大評價指標。從理性的角度來看,學校得在保障好主業的前提下,才會把校方的資源,投入到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中去。但是,存在于我國欠發達區域的廣大學校,顯然是連教學的主業尚不能很好完成,至于保障學生身心這種更為高級的業務,大概率是心力交瘁。顯然,在此次事件里的校方,作為直接責任人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
從個人的觀點,處理完校方的不負責任,其實只是對這次事件進行治標。更為根本的問題是,主管部門要加大對校方的資源投入,也要完善校方的監管體系建設,讓校方真正有能力承擔起對學生身心健康的監管責任,而非在這種的大是大非的問題上去走投機取巧的歪門邪路。但是,處理一次校方的負面輿情,縣教育局出面處理就足夠了,但是處理強化學校保障學生身心健康能力的大問題,顯然不是一個縣教育局能夠應付的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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