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鳳凰網風財訊fengcaixun
作者|W=T=T王婷婷
(圖源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
近年,失信被執行人的數據居高不下。
根據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最新披露,截至2024年12月21日,該網站發布累計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失信被執行人”已達到8489229個。
失信被執行人,是在被執行人(即通過法院判決需要承擔對應執行義務的人員)基礎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執行”等法定情形,從而被法院依法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個體。
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會被法院納入全國聯網征信系統,對個人信譽產生巨大影響,包括無法信貸,被限制高消費等。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在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后,不得進行包括乘坐飛機在內的一系列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也因此引發網友戲稱,“能坐飛機的法人不多了。”
“百強房企”邁向“百強老賴”?
伴隨房地產的洗牌,近年的被執行名單中,地產相關企業和個體數量劇增。
根據天眼查統計數據顯示,2024年“被執行總金額TOP10”企業分別為:(注統計均包含歷史被執行數據)
北京朗智呈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恒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重慶綦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世茂建設有限公司、融創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中國泛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佳兆業集團(深圳)有限公司、南京啟迪智能科技城投資建設有限公司,上述企業2024年內被執行金額(含歷史被執行)均在110億元以上。
(風財訊&天眼查發布,注:包含至2024年12月20日的歷史被執行數據)
其中,朗智呈運的被執行金額高達607億元,是北京一家注冊于2020年的健康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為戴鋼;綦普科技被執行金額達197億元,是注冊于2021年的電子產品制造銷售企業。
除此兩家以外,其余均為房地產企業,其中恒大地產集團(不含恒大集團、分公司及童世界等恒大關聯公司)僅一個主體的被執行金額就高達302億元。
天眼查“2024年被執行金額百強名單”上(注:含歷史執行數據;完整名單可在風財訊公眾號回復“百強”獲取),也有泰禾、皇庭、雪松控股、陽光城等房企入列。
值得一提的是,被執行百強中幾乎都是民營房企,深圳市安居集團是其中罕見的國企,天眼查數據顯示,2024年內“深圳安居”被執行總金額約97.6億元,位列第六位。
深圳安居集團為何“賴賬”近98億元不還?
據鳳凰網風財訊了解,一方面深圳安居集團與山東高速集團的“恒大股權轉讓欠款糾紛”,引發諸多相關訴訟,當前省市兩級已安排了專班具體推進相關糾紛化解和款項賠付;
另一方面,包括深圳龍華安居峰景苑在內的項目,因質量問題受到業主投訴,深圳安居今年上半年凈利潤虧損1.54億元,經營和業績的雙重壓力也影響公司的資金流,制約還款能力。
在大規模的被執行案例中,可為而不為的“失信”行為屢見不鮮,失信被執行人也被民間稱為“老賴”。
根據中國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信息平臺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狀況報告》顯示,今年第三季度全國有4106家開發企業出現失信被執行人情況,共計發生8199條失信被執行案例,主要來自商品房銷售交易領域的合同糾紛。
期內,失信被執行企業數量同比減少8.96%,環比增加2.96%。在失信被執行的原因中,“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占比最多,約為57.12%。
“教科書級老賴”的終局啟示
被納入“失信被執行名單”,意味著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凍結、劃扣財產、拍賣資產等手段,確保債權人的合法權益。而失信被執行人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也會對生活和工作帶來很大影響。
正因如此,近年眾多房企老板紛紛開設“防火墻”,例如轉讓法定代表人身份、轉移資產、轉售項目。
其中卸任、變更法定代表人身份,對于正常企業而言是常規調整,對于一些心存僥幸的暴雷企業老板,則或是減輕暴雷牽連的途徑。
WIND萬得數據顯示,2023年1月-2024年11月A股已有40家房企更換法定代表人,包含濱江集團、金地集團、深深房、京基智農(京基集團旗下上市公司)等民營企業;深振業、大悅城、中交地產、金融街、合肥城建、京投發展、上實發展等國央企。
港股房企方面的變更同樣頻繁。例如今年3月19日一天就有陽光城創始人林騰蛟、迪馬股份董事長黃力進卸任公司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黃力進是在2022年底接任公司創始人家族老板羅韶穎擔職)。
而早在2021年8月,許家印就卸任了恒大地產董事長等職位,柯鵬卸任法人代表和總經理職位,均由趙長龍接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法人代表公司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這意味著,卸任法定代表人或不再承擔公司在其任期內產生的法律責任?。
不過法律還會考慮到特殊性,例如許家印這位“教科書級老賴”。
由于恒大事件已超出了普通債務糾紛的性質,許家印及恒大集團核心高管依然無法逃離被處罰的結局。
今年5月,證監會依法對恒大地產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罰款41.75億元,對許家印處以頂格罰款4700萬元并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11月26日廣州法院正式發布命令,對中國恒大集團及許家印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費領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費行為。
事實證明,如果火燒過旺,再怎么規避“引火燒身”,最終也無法逃脫法律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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