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市場環境下,許多人選擇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對外承接業務,向企業提供咨詢、技術等服務,并收取相應的服務費和勞務費,以此來為自身創造收入。
當個人取得費用時,通常也需要應對方需求,向其提供相應的合規發票,但沒有做過稅務登記的自然人是不具有自行開具發票的能力的。這種情況下,個人該如何對外提供發票呢?又需要繳納多少稅款?
最被大眾所熟知的辦法,肯定就是自然人代開了。通過稅務大廳代開發票時,需要繳納1%的增值稅和0.06%附加稅,還需要由受票方代扣代繳20%-40%的個稅。這種情況下,個人的稅負壓力相對沉重。
值得注意的是,通過稅收扶持園區代開發票時,個稅可享受核定征收的優惠政策,按0.5%-1.5%繳納,綜合稅率1.56%-2.56%。園區代開無需受票方代扣代繳個稅,出票時附有相應的完稅憑證,且不計入次年的個稅匯算。
此外,個人若是長期對外有業務往來,可以在稅收扶持園區內注冊一家個體戶來承接業務。園區內的個體戶經核定按0.6%繳納個稅,月開普票10萬以內還可免征增值稅和個稅,綜合稅負為零。
部分地方為了招商引資,推動當地經濟,在稅收扶持園區內實行一系列地方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在業務真實的前提下,個人可以合理規劃并申請享受相應的政策扶持,通過合法合規的方式有效減輕自身的納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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