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 老 白
首發:老白讀書
01
藏民的奇特性習俗
早期的藏民有一種“野合”的習俗。
你看阿來的《塵埃落定》里就說,土司老爺得到了新歡,就騎著馬帶著她去田野里野合。
他們在麥田里野合,在罌粟花田里野合,甚至還在馬上野合。
楊貴妃的“馬震”誠不欺我。
后來土司老爺又跟另一個女土司好上了,倆土司一拍即合,各自騎著一匹馬,又跑外面野合去了。
你要知道,這可是在康巴藏民的土地上,土司那可是土皇帝。
“皇帝”喜歡野合,底下的百姓也喜歡,甚至將這種行為神化,成為對神靈的祈福。
故事里描述了這樣一幅“藏民耕作圖”:
播下種子后的低頭小憩期間,女人們把一個男人摔在地上,撩起長袍,剝去寬大的褲頭,把牛糞糊在那不安分的東西上。
男人們的目標則是姑娘們的衣衫,要讓她們在晴朗的天空下袒露美麗的乳房。
春耕時的這種游戲,除了使人快樂,據說還會增加地里的收成。
土司教育他的兩個兒子說,“古代的時候,人們還真要在地頭上干那種男女之間的事情呢。”
所以你看,藏民早期的這種野合習俗,是不是很奇特?
02
日本的奇特性習俗
但若你把視野放寬放廣,你會發現這種習俗并不是孤例。
事實恰恰相反。
它是早期人類文明的一種普遍行為。張宏杰在《簡讀日本史》中,有一部分說的就是日本人奇特的性觀念。
很多人都知道,日本人是有男女混浴的習俗的。
西方人剛到日本的時候,就很震驚于他們的這一習俗。美國名記者羅伯特·內夫就曾用文字記述過,他第一次到日本澡堂中洗澡的狼狽之景:
“一進更衣室,毫無思想準備,他就看到數名一絲不掛的女人,羞得他落荒而逃。”
但如果只是這就讓你吃驚了,那你就太Out啦。
日本的神話更神奇。
話說世界最初由很多位神,眾神在天上每天無所事事,就決定派兩位地位不太高的神下界,創造陸地。
這兩位神是一對兄妹,分別名為伊耶那岐命,和伊耶那美命。(看過火影的讀者可能對這倆名字很熟悉對不對?)
兄妹倆最初造了一個小島,怎么造的呢?
兄妹倆用一把長矛插到大海中,用力攪拌,一提起,矛尖滴下的泥水就凝聚成了這個一個小海島。
于是兄妹倆就降落到小島上。
哥哥問道:“你的身子是如何長成的?”
妹妹回答說:“我的身子都已長成,但有一處未合。”
哥哥說:“我的身子都已長成,但有一處多余。今以我所余處填塞你的未合處,產生國土,如何?”
妹妹答道:“好吧。”
于是,兄妹倆就干起不可描述的事情起來。
此事可是記載在日本最古老的官方史書——《古事記》和《日本書紀》上的,正史啊,正史。
兄妹二人結成夫婦后,依次生下了山、海、風等諸神和日本列島。
連日本國都是由神明的性活動產生的,日本人的生殖崇拜行為,大概也就不怎么讓人驚奇了。
比如日本有個小牧市神社,他們供奉的是一根長七米、直徑一米的木制陰莖。
每年3月15日,他們還要舉行日本古來有名的“天下奇祭”豐年祭。
在那一天,人們用轎子抬出主神像,即這根木制陰莖,民眾朝它膜拜、歡呼,以祈求五谷豐登、子孫繁衍。
每年到生殖祭的時候,男女老少,大人小孩手上都會抱著一個男性生殖器官樣子的人偶參加到祭的游行隊伍中。
節日祭后還有“性放縱”的習俗。
在日本近代以前的封閉的農村、山村、漁村的祭祀中,在節日祭祀的夜晚,男女間的性關系限制似乎是不嚴格的。
很多地方的習俗中,允許未婚者在規定的日子里上山幽會,認為這是神意,其婚姻同樣為社會所公認。
比如在日本愛宕郡大原村,每年舉行完保佑豐收的祭祀那天晚上,全村人無論男女老少都到神社的大殿上一起睡,“唯獨今夜無論干什么都可以”。
當然,明治維新后,此類習俗已被取締,所以現在是看不到啦。
在此基礎上還有“走婚”制度。
上野千鶴子在《從零開始的女性主義》中就聊過這個話題。
她說,古代日本奉行的是長子繼承制,次子、三子無繼承權不說,還得終身不娶,給長子工作。
但不結婚并不代表沒有性生活。
當時的日本有一種“夜游”活動。所謂的夜游,就是男性在夜晚來到女性住處過夜,天亮后又回到自己家的一種“走婚制度”。
走婚制與后來的婚姻制有什么不同呢?
最大的不同,就在于走婚制的子女歸女方,而婚姻制的子女歸家長——即男方所有。
所謂婚姻制度,就是規定子女后代歸屬的制度。
03
“走婚制”很普遍
走婚制在人類歷史上,其實也是司空見慣。
比如摩梭人,他們的孩子長到13歲時就會舉行成年禮,代表他們有了走婚的資格。
男女在歌舞聚會、集體勞動等場合互相結識、了解,雙方若有好感,晚上男方就會到女方家的花樓探訪,與女方共度春宵,次日清晨再回到自己家中。
又比如云南永寧納西族,在1956年“民主改革”以前,他們就實行著古老的“阿肖婚姻”。
所謂“阿肖”就是“共宿的朋友”(“肖”是躺下之意)。
因此這種所謂的“婚姻”是因單純的性需要而產生的,年輕、漂亮的人阿肖自然就多,有的美貌女子甚至有多達數十上百的阿肖。
誰也不能獨占誰,誰也不允許別人獨占。
04
老白說
你看我們從藏民的野合習俗、春耕時的性活動習俗,聊到日本人的性觀念、生殖崇拜和走婚習俗,最后發現走婚習俗在早期人類社會中其普遍。
我們得知了什么呢?
我想,至少有2點:
1、婚姻制度并不是天生就有的。
至少,在人類早期的母系社會中是沒有的。
在那個時代,更多的可能是類似于“走婚制”這種以女性為主體的“婚姻”制度。
2、婚姻制度是規定子女后代歸屬的制度。
在母系社會,女性是主體,男性則為附屬。
走婚制的核心流程就是男性夜訪女性,但清晨就要離開,只“播種”不“收獲”。
在走婚制下,子女的歸屬是屬于女方所有的。
只有在后來父權制下所創造的,并一直延續至今的婚姻制度中,子女的歸屬才屬于作為家長的父親。
3、貞操觀念也不是天生就有的。
在“走婚制”這種風俗習慣之下,自然是無法產生貞操觀念的。
那貞操觀念是如何產生的呢?
你看中國,是儒家禮教灌輸給我們這一觀念;如果是歐洲,則是基督教給他們輸入這種認知。
因此,貞操觀的實質,是父權社會體系下,男性對女性性資源的一種深層次的控制。
只要是沒有受到這類觀念影響的地區和人,就不會自然而然地產生貞操觀。
在看《塵埃落定》時,我們可能驚嘆于藏民的性觀念如此“開放”。
很多人對主角頻頻與他人同房沒覺得怎么樣,但一到主角的妻子對別人投懷送抱,給他戴綠帽就猛噴其為“蕩婦”。
而后來妻子綠完他后回心轉意,主角又接納她感覺無法理解。
你看,即使是今天,我們受這些觀念的影響有多深。
魚是感覺不到水的存在的。
除非,它離開了水。
我很喜歡這個寓言,也送給你。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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