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0日,《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將實施,該規定立足電動自行車全鏈條管理,聚焦解決非法改裝、擅闖紅燈、違規停放充電等突出問題,致力于為電動自行車管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廣州百姓苦電動自行車無序管理久矣,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人行道都是鋪天蓋地的電動自行車,前后左右都可能傳來電動自行車的鳴笛聲,不要說老人孩子,就是青壯年走在街上都感覺提醒吊膽,生怕被電動自行車撞上。
大家都期待著新規能讓疾馳的電動自行車規范起來,但是仔細研讀新規的內容,可能有些細節還要提早考慮如何應對。
一、轉彎時,要提前伸手示意或開啟轉向燈。沒有轉向燈的電動自行車,如果右轉,就要伸右手示意,大多數人不是左撇子,不停車伸右手,危險性很大;停車伸右手,非機動車道本就補不寬,不僅容易造成交通擁堵而且還容易造成追尾。
二、電動自行車超速現象將十分普遍。新規實施前,電動自行車限速25公里/小時,街上50公里/小時,80公里/小時的電動自行車比比皆是,也沒見處罰。新規實施后,最高限速15公里/小時,但是售賣的合規電動自行車最高速度是25公里/小時,即使不用改裝,也會輕輕松松超過15公里/小時,屆時,滿大街都可能是超速的電動自行車。
三、電動自行車自燃事件仍將多發高發。當前廣州電動自行車仍以每月10萬輛以上的速度在增長,廣州新規只是管理規定,而不是生產規定,電動自行車電池的先天不足仍舊存在,隨著基數的增大,電動自行車的自燃也將更為常見。
四、執法成本過高。新規規定的較為全面、具體,實施起來對執法部門無疑是一種巨大的挑戰。足夠的力量能夠保障新規的實施,但其成本無疑是巨大的,財政投入能堅持多久可能要打個問號。
當然,需要考慮的問題可能還有很多,但愿有關部門做足了準備,能夠切實破解、哪怕僅僅是緩解電動自行車的亂局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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