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來的正義是正義嗎?
余華英,這個臭名昭著的人販子被判了“四次死刑”。
在重審二審宣判現場,余華英流淚了,她流淚并不是因為她知錯了,后悔了,而是因為她知道自己要死了。
然而,并沒有人同情鱷魚的眼淚,反而,迎接她的是十多個受害者家庭以及無數孩子被拐賣家庭的憤怒的聲討。
這個判決具有非常典型的意義,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司法實踐。從此以后,人販子們將陷入噩夢,惶惶不可終日。
余華英案的審理程序非常嚴謹,非常扎實,先后經歷了一審二審,重審一審二審,不斷有新的受害者出庭,在最后的庭審現場10個受害者家庭到庭。
這個判決現場符合社會大眾的樸素正義的道德觀,也震懾了那些的潛在的拐賣兒童犯罪。
1993年起,余華英及其同伙一起拐賣了多名兒童,目前披露的受害者達到了17名。
直到2022年7月,余華英因涉嫌拐賣兒童罪被刑事拘留。
2023年9月1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華英提出上訴。2023年11月28日,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二審開庭。二審庭審后,檢察機關提出發現余華英有漏罪未處理,建議發回重審。
注意,并非是因為余華英提出上訴的理由“判重了”才發回重審,而是有新的案情,發現了有漏罪未處理,才發回重審。
到了今年,也就是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發回重審。
在重審一審的時候,余華英被控拐賣兒童人數已經從11人增至17人,新增了6個受害者家庭。
重審一審的結果依然是判處死刑,余華英再次表示上訴。
終于,在重審二審,余華英的死刑判決塵埃落定。
我看到有一個孩子被拐賣的家長,絕望的對著記者的鏡頭說,孩子丟了,家庭毀了,人生也毀了。現在孩子找到了,也不生活在一起,也沒感情了。
余華英們把孩子當做生意,卻毀了一個個家庭,造成了無數的骨肉分離的社會悲劇。
拐賣人口,在法律上是嚴厲打擊懲處的犯罪,在道德層面更是缺了大德的行為,違背了最基本的人倫道德。拐賣人口,特別是拐賣兒童,不同于別的刑事案件,是一種人為的剝奪人權,剝奪社會性的反人類的犯罪,在古代,就被視為應當處以極刑的犯罪。從這個層面來說,對余華英的所有懲罰都罪有應得,判處死刑,大快人心,民心所向,也體現的法律的公平和正義。
只是這個死刑來的太晚了,正義來的太遲了。
對于這些孩子被拐賣的家庭來說,遲到的正義并不能清除這些孩子被拐賣家庭這些年來的痛苦和噩夢,但是正義雖然遲到,卻永遠不會缺席。丟孩子的家庭的噩夢,最終會成為那些人販子的噩夢。
愿天下無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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