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國建國之初,便不承認“雙國籍”,所有的華人無論身在何方,都只能選擇一個國家作為自己的國籍。
這在當時有著現實政治經濟影響的考量,但同時也有一些歷史因素,在此項制度頒布之后,我們國家對于“雙國籍”這一現象便進行了嚴查,并且也是將這一規定廣而告之,讓人們都做到了心中有數。
在今天的確有一些人們因為工作的原因加入別國的國籍,但更有一些人抱著“樹挪死、人挪活”的賭徒心態舍去國籍去“黑”在了外國,這種人被外國政府查出之后一律都要遣返回我國,那么沒了國籍的他們面對“中外不是人”的困境,又該怎么生活呢?
歷史上的一些經驗,或許能夠給我們一些啟示。
外籍人士?那也得給錢
在歷史上我國很早就和西方有了交流,最著名的事件便是“張騫通西域”了,一條“絲綢之路”讓當時的西方世界見識到了一個富饒而神秘的東方國度,由此也引發了一波又一波的“東游熱”,而國籍管理的問題,也成為了中央王朝的一個挑戰。
到了唐朝時期,“世界倒爺”阿拉伯人跨過茫茫大海來到了當時的廣州,在看到這被當時的人們視為“嶺南蠻荒”之地的廣州之后,阿拉伯人便已經是嘆為觀止了。
什么?你說這里還落后?這里簡直就是天堂啊!
阿拉伯商人蘇萊曼撰寫的《東游記》中便大肆贊美了他在廣州的生活,不僅有著充足且多樣的衣食供應,并且這里的“公共服務”也是一流的水準。
“哪怕是在深夜,只要有人去敲響了官員辦公地門口的一只大鼓,就會有官方巡察人員前來處理事件,并且在解決諸如火災、瘟疫、地震等集體事情時,這里的官員完全不收錢!”
“人們可以去官方的學堂中讀書學習,哪怕是紙和筆都是官方提供的,如果是窮人家而成績優秀的兒子,甚至可以負責兩頓飯食。”
這對“商業文化、個人做主”的西方世界來說,吸引力直接拉滿,越來越多的阿拉伯人來到了廣州做生意和生活,但中外之間的摩擦也就隨之而來了。
唐高宗時期,廣州都督路元睿便是“招商引資”,所有的阿拉伯商人來此做買賣,一律好吃好喝好招待。
但這哥們可不是為了政績好看,而是單純地圖財。
所有阿拉伯商人都要先“孝敬”路元睿一下,敢不給的那就扣船關人,先打你這蠻夷二十大板再說。
唐高宗光宅元年(684年),在一次索賄之時,也不知道這位路大人是看上人家什么寶貝了,雙方拉扯半天就是不放行。
這次的阿拉伯商人也是個暴脾氣,你這唐人到底是官是匪,這不是明搶嘛!
隨即怒火攻心的阿拉伯大哥一指路元睿,對身后的“昆侖奴”下了命令,給我打!打死算求!
十幾個從頭黑到腳的昆侖奴一看老板發話,立刻抄家伙上前就打,路元睿前來索賄,自然是沒有帶太多人,一番混戰之下竟然直接被打死了。
阿拉伯商人一看這下玩大了,索性直接到了阿拉伯的“老鄉會”中振臂一呼,這些唐人這么富有,我們竟然還要和他們做生意賺錢,這也太欺負人了,不如干票大的,搶了他們回家。
阿拉伯商隊中的武力就這么進入了暴亂狀態,打砸搶燒無所顧忌,一些無親無故的唐朝士兵見狀,心中的惡魔也被放了出來,直接加入了他們,在廣州燒殺搶掠了一番之后,上百條商船就這么渡海離開了。
這次“外籍人士暴亂”之后,唐朝對這群西域人的管理嚴格了很多,但沒想到很快發生的一件事情,讓唐朝皇帝再次妥協了,并由此引出了一場更大的災難。
引狼入室,霍亂蒼生
唐朝最慘的時期就是安史之亂了。
一場人間浩劫,直接將大唐王朝推到了覆滅的路上。
禍亂初始之時,唐肅宗面臨聲勢浩大的叛軍,竟然做了一個“違背祖宗”的決定——向西域借兵。
公元758年,安史之亂爆發的三年之后,唐肅宗聯系到回紇的首領,約定借15萬回紇騎兵和1萬大食(正是阿拉伯)士兵,但回紇和大食的首領卻趁火打劫。
借兵?可以,一人二百兩銀子的差旅費,差一文都不行。
一人二百兩?那一共是三千多萬兩銀子?有這錢大唐還用借兵?
面對人家的獅子大開口,唐肅宗也只能討價還價不敢拒絕,最終這位腦回路清奇的皇帝竟然答應了對方一個離譜的條件——合法搶劫權!
只要你們幫我,所有打下來的土地我只要地方和男人,你們能搶到多少錢多少女人我一概不管。
(克城之日,土地、士庶歸唐,金帛、女子皆歸回紇。——《資治通鑒》唐紀·三十六)
這種條約,李鴻章看了都要臉紅。
事實也是如此,靠出賣尊嚴試圖獲得利益的,往往尊嚴與利益皆失。
“外族聯軍”跨入大唐境內后,他們并沒有前往戰火焦急的河北山東前線,反而直接兵臨已經被收復的洛陽城下。
打破叛軍城池我們可以搶劫,打破你李唐城池我們就不能搶劫了嗎?
反正都是搶,不如直接搶個離我們近點的。
面對這無恥的外族人,唐肅宗欲哭無淚,這是招來了一群什么玩意兒。
好在唐軍“總司令”李俶和回紇領兵的王子關系好,一番勸說再加上洛陽百姓被迫“捐獻”一大批金銀,雙方這才沒有動手。
一年后,洛陽被史思明攻占,唐軍被迫再次求援回紇,經過兩年的戰爭之后,洛陽又被收復了,這次回紇和大食士兵可是誰也管不住了。
你們給的錢始終沒有我自己搶的錢香啊,咱這次能拿多少錢不說,圖的就是一個搶劫的刺激。
于是在進城之后,這些外族士兵直接爆發了獸性,在城中大肆屠戮,竟然在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內屠殺了超過五萬人,洛陽幾乎成了一座死城!
皇上啊,要不你們回去吧,我們在叛軍治下起碼能活啊!
在洛陽肆虐一番之后,回紇士兵算是吃飽了,可是大食士兵卻都餓的眼紅,因為人比人家少,所以沒搶過人家!
看著回紇士兵們滿載而歸,大食士兵們一咬牙,繼續南下去廣州,搶完直接坐船跑。
于是這群士兵直接化身流寇,一路南下到了廣州,此時的廣州刺史偉利見是個妥妥的草包,見不過萬余敵軍竟然直接嚇得棄城跑路了。
大食士兵破城之后,也是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之后搶了大船揚長而去。
癸巳,廣州奏:大食、波斯圍州城,刺史韋利見逾城走,二國兵掠倉庫,焚廬舍,浮海而去。——《資治通鑒》
這樣的“支援者”,在后來自然是被中央朝廷給拒之門外,而對這些外國人也是多了幾分防備,到了明清時期大部分時間都在實行海禁政策,外國人也就更加難以大規模進入中國了。
沒有二選二的選擇
1840年之后,大清的國門被英國的大炮轟開了,大量外國人再次涌入了東南沿海,隨著滿清半封建半殖民地程度的加深,內地也開始有了外國人的身影,而對于“國籍”的思考也是正式登上了中國歷史的舞臺。
1907年,荷蘭殖民者為了維護自己在東南亞的利益,下令將荷屬印度尼西亞的全部人民國籍集體換成荷蘭籍,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很多在我國內地前往印尼的華人以及華僑。
這些華人同胞們雖然身在海外,雖然很多人都沒有去過中國,雖然他們的祖國早已孱弱不堪,但是他們依舊不愿意屈從于荷蘭殖民者的淫威,在印尼掀起了一場場反抗的暴動。
消息傳到北京之后,很多在朝為官、良心未泯的志士便上書慈禧,要求對海外僑胞們的困境作出支援。
多方努力下,清政府在1909年推出了《大清國籍條例》,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成文的國籍法,其中參考了西方國家的法律體系,以及中國自身的國情,對國籍法以及國籍歷史研究都有著重要意義。
這部法律以父系血緣關系為準則,宣布清政府承認雙國籍,也就是說在印尼的華人們只要他爸爸或者爺爺,乃至再往上數曾祖父、高祖父,只要父系血脈是中國人,無論他隔了多少輩、在哪里出生、有沒有別國國籍,他依舊是中國人,只要這個人來到了中國,那么就會受到保護。
別管清政府是否真的有實力保護,但這個態度起碼做了出來,也的確對印尼華人們的抗爭起到了振奮人心的作用。
1912年,推翻了清政府之后成立的民國北洋政府依舊延續了這項法律,只不過將其改名為《中華民國國籍法》,依舊以父系血脈承認雙國籍。
1929年,民國政府對這項法律進行了擴大,在承認父系血緣的基礎上也承認了母系血緣,也就是父母只要有一個是中國人,那么這個孩子就是中國人。
單一國籍的轉折,就在二戰結束之后。
二戰后,東南亞國家紛紛獨立,但當地因為歷史原因有很多華人,這些華人有的是祖上移居來此,有的是在戰爭期間避禍而來,而此時東南亞的獨立國家們便開始審視起了這些華人。
你們到底是哪國的?會不會“身在東南心在中”,成為中國安排在我們國家的間諜?
這種懷疑下,東南亞的國家們紛紛開始了針對性立法。
1946年,印尼政府頒布《印尼共和國公民法和居民法》,規定外籍人士不表明態度即被動加入印尼籍,一旦進了印尼籍那么再對你們進行管理就是名正言順了,不愿意入籍的也就根本不會接觸到什么國家機密,于是很多華僑同胞就這么“被入籍”了,但他們的中國國籍依舊被保留。
建國后,出于對東南亞僑胞們現實生活的考慮,以及我國外交工作展開的需求,在1955年我國與印度尼西亞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關于雙重國籍問題的條約》,承認在印尼的華人可以自由選擇一個國籍,這也就成為了我國后來處理國籍問題的一個準則——來去自由。
198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正式施行,明確規定:走單一國籍道路,允許自愿選擇國籍,但不承認雙重國籍。
可是到了今天,卻還有一些人是既想要我國社會優越的基礎福利保障,又想要西方國家的“自由經濟、人權至上”。
這就有了一些人作出一些可笑的行為。
尊重選擇,請別后悔
在新冠疫情出現之初,一些人為了躲避國內疫情,所以選擇了前往美國,并且還是乘坐郵輪前往,甚至一些腦回路比較極端的人直接掏了250元的退籍費,要去當美國人。
但是這一情況直接兩極反轉,美國其實更早就爆發了疫情,而且愈演愈烈,反而是我國因為早治理而讓疫情平穩了下來。
當初坐郵輪出逃,甚至在網絡上以此炫耀的那群人,則因為美國禁止他們登錄,就這樣全都在海上飄著呢。
“嘉年華自由”號、“至尊公主”號、“鉆石公主”號等多艘游輪禁止停靠美國沿海,船上的人自生自滅、自求多福。
這樣一來一群大聰明紛紛忍不住了,不是說好的人權嗎,現在怎么變成“人拳”了,這“美國爸爸”不管我們了,我們可怎么活啊。
等到了美國疫情放開擺爛之后,依舊有一部分華人各種方式前往了美國,但是美國由于自身政策,卻開始遣返華人,很多華人都被強行押上飛機,送回國內。
但是這些華人在前往美國之前,有的已經是退出國籍了,那這可就不太好辦了。
對于這部分人,我國也只能區別對待,對于國內有親朋好友尤其是直系親屬尚在的,聯系其直系親屬送回家中,由親屬負責其在國內的行為責任,以確保其能夠重新融入生活。
對于那些國內社會聯系斷絕的“孤兒人士”,則是只能由收容站點或者一些社會公益組織來進行這項工作了,按照一般外籍人士的待遇先穩定其生活,然后確認其入籍意愿,如果還是想往外國跑的,那么尊重其主觀意愿,只要不讓別人負擔其花費,能夠在規定時間內找到愿意接收他的國家,那么來去自由。
畢竟讓不受控制的外籍人士在我國長期停留的代價太大了,歷史上這種教訓太多太慘重了,我們不得不認真對待,只有嚴格國籍制度,才能保證社會治安隊穩定,那些“自愿放棄”了國籍的華人們,求仁得仁、求所得所,除了尊重祝福,我們別無他法。
參考文獻:
僑務專家:中國取消雙重國籍是歷史必然——國務院僑務辦公室2015.05.04
遣返回國有什么后果——華律網
遭美國遣返的華人,失去國籍無處去,中國是如何做的?——鳳凰網2021年12月16日
這些外籍人員可辦理5年以內的在華居留許可,符合條件可在華永久居留——中國政府網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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