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胖東來創始人于東來,在社交媒體發布胖東來人格尊嚴補償標準執行公告,并公示了截止2024年11月25日公司各業態侵犯人格尊嚴補償標準執行情況。
公示內容提到,公司建立侵犯人格尊嚴補償標準的初心和目的,是為了維護和保障每個人的人格和尊嚴不受侵犯和傷害,啟迪并帶動更多的人重視對人格尊嚴的保護,營造尊重、公平、正義的企業人文環境,同時影響社會往更加人性、更加文明的方向上進步,揚善戒惡,促進人與人之間充滿理解、尊重和友善,讓社會更加文明和美好。
公示詳情還表示,當人格尊嚴受到侵犯時,我們每個人都要有采取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勇氣,主動追究相應責任,不允許輕易簽署諒解書,同時主動向公司申請侵犯人格尊嚴補償,管理層必須正確引導并鼓勵,由店長對當事人進行溝通疏導,必要時由專業心理健康咨詢師進行心理疏導,減輕因人格尊嚴受到侵害后對員工心理造成的傷害。
此外,該公告還公示了執行情況,其中一位員工在阻止顧客之間進一步沖突時,其中一方顧客對員工進行掌摑、用手機多次擊打頭部、抓傷手部;當員工將施暴的顧客帶到辦公區等待警方到達期間,施暴顧客再次對員工進行兩次掌摑并用手機擊打員工頭部。按照許昌市胖東來超市部《獎勵項目》侵犯人格尊嚴補償標準,經門店及超市部一致商議決定對于此次事件發放30000元補償。
來源|大象新聞、都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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