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讓醫生知道可以上報、敢于上報,才能更好地保護好我們的孩子。
12月16日,山東省新泰市聯合調查組通過新泰市官網發布通報稱,關于網傳一女孩被性侵事,新泰市第一時間成立由公安、衛健、婦聯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展開調查。經查,該女孩于2024年5月通過網絡認識17歲男孩李某某并發展為男女朋友,之后發生性關系。
目前,已對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對相關責任人開展調查,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已安排專家對女孩進行醫治,同步開展關愛幫扶、心理疏導等工作。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呼吁大家不傳播隱私信息。
據此前報道,12月12日,山東泰安,網曝一名12歲女孩因盆腔炎住院治療,且感染HPV有半年性生活史。網傳圖片顯示,病人半年前曾因陰道炎就過醫,但當時無人報警。女醫生上報醫務部還被反問,“你怎么就確定她被性侵了?”
12月13日,新泰市婦聯工作人員表示,“女孩現在還在住院治療,家長考慮到孩子的隱私和承受能力,不想把這個事情過多透露給外界,不希望被太多人關注。我們目前都在積極關注和處理當中。”新泰市衛健局回應稱:”醫護人員昨天就已報警,警方現在已經介入調查。“新汶中心醫院工作人員則表示,“關于此事,無可奉告。”
網友評論
許多網友紛紛吐槽:與不滿14歲女性發生關系,不論自愿與否都是強奸,該醫院醫務部是不懂法嗎?
也有網友猜測:女孩的父母在此次事件中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做為父母親,明知道自己12歲的女兒出現這種情況,為什么會無動于衷?
接診到這9類患者,醫生必須報警
其實,對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020年5月7日,國家衛健委、團中央、全國婦聯聯合印發《關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的意見(試行)》,并已加入新《醫師法》。
具體包含以下9種情況:
九部委《意見》中規定的9種報告情形
該《意見》明確提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是指國家機關、法律法規授權行使公權力的各類組織及法律規定的公職人員,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
《意見》所稱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情況包括:
(一)未成年人的生殖器官或隱私部位遭受或疑似遭受非正常損傷的;
(二)不滿十四周歲的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懷孕、流產的;
(三)十四周歲以上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害所致懷孕、流產的;
(四)未成年人身體存在多處損傷、嚴重營養不良、意識不清,存在或疑似存在受到家庭暴力、欺凌、虐待、毆打或者被人麻醉等情形的;
(五)未成年人因自殺、自殘、工傷、中毒、被人麻醉、毆打等非正常原因導致傷殘、死亡情形的;
(六)未成年人被遺棄或長期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
(七)發現未成年人來源不明、失蹤或者被拐賣、收買的;
(八)發現未成年人被組織乞討的;
(九)其他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情形或未成年人正在面臨不法侵害危險的。
總而言之,強制報告制度明確規定規定,醫生、教師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行業的各類組織及其從業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或舉報。
根據最新通報,本次事件中的未成年患者,或至少符合(一)、(二)兩種情形。
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出,未成年人侵害案件通常具有高隱蔽性,且未成年人的維權能力弱,往往助長長期侵害的發生。另一方面,強制報告制度有助于固定案件的早期證據,有利于最短時間鎖定加害者信息。
更為重要的是,對于醫生來說,強制報告制度并非一種可選項,而是一種必須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若造成嚴重后果,將依法予以追責,涉及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2022年最高檢發布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追責典型案例》中,就曾提到,山東省某醫院兩名醫生在發現未成年人傷情異常后均未履行強制報告義務,被通報批評處分;而該院一名護士因及時反映情況協助報案,被予以獎勵。
圖源:最高檢官網截圖
此次事件暴露的問題很多,其中最容易忽視的顯然是醫療機構強制報告制度執行不力,制度落實與監管環節的薄弱問題。
強制報告制度發布4年
執行結果卻不盡人意
據最高檢披露數據,2023年,檢察機關提起公訴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1581件系經醫務人員報告發現。
“如果我強行報告了,孩子的隱私被披露出來,社會媒體、司法程序能及時提供心理干預、司法救助甚至經濟援助,確保孩子免受二次傷害嗎”,在實踐中,不少臨床醫生在面對可能需要強制報告的情形時,仍然會有所猶豫。
有醫生坦言:拋卻醫生的職業身份,一個更加普遍的原因是,大多數國人在兒童性侵這件事上,是缺乏想象的。
實際上,未成年性侵遠比我們想象得要普遍得多。在2017年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的《兒童保護制度建設研究:目標、策略與路徑》一書中,研究者結合中國局部調查的綜合分析:
中國受到多種形式性侵犯的未成年人在10%以上,其中插入式性侵犯約 1%。
這意味著一個駭人的事實,中國每10個未成年人中就至少有1人受到過性侵犯,約3000萬人在成年以前經歷過某種形式的性侵。
現實情況中,當醫生遇到未成年人侵害案件時,會存在一些顧慮,比如如何界定性侵。
中國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屬于幼女,14歲是性同意的界限。這也就意味著,不管女孩是否同意,只要未滿14歲,均屬于犯罪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
另一方面,部分醫生擔憂,報告后無法保證孩子能完全避免二次傷害,甚至可能引發醫患糾紛,遭受報復。
一名醫生明確表示:“我們有時能感覺到孩子的異常,但有些孩子年紀太小,二三歲的年紀,他們無法表達自己的感受。即使我們報警,但家長掌握著說話的權力,沒有證據,警方可能只能進行批評教育,然后就此結束。如果孩子回家后遭受更嚴重的虐待,我們是幫助了他們,還是給他們帶來了更大的傷害?”
針對這種擔憂,全國許多地方已經開始優化報告流程,嘗試新的方法。
例如,2022年,樂陵市檢察院和衛健局共同開發了強制報告智能報告系統,該系統直接嵌入醫院的診療系統。當醫生在診療過程中發現未成年人存在懷孕、流產、身體多處傷害等可能受到侵害的情況時,可以通過該系統將相關信息一鍵推送給檢察、公安、衛健部門。
系統上線后,當地一名醫務人員在接診一個患兒時,發現她年紀小且智力發育不正常,已經懷孕。盡管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屬已經私下達成和解,不同意報案,但醫生通過強制報告智能報告系統及時報告了這個情況。最終,犯罪嫌疑人因為強奸罪被法院判處了六年有期徒刑。
醫生應該怎么做?答案只有一個
實際上,我們與邪惡的距離并不遙遠。每一位醫生,都可能面臨這樣的情況。
如果要問,醫生遇到這類問題到底該怎么做?其實最正確的答案只有一個:第一時間上報。
如果你對當下的情況仍有猶豫,大掌給出了3條建議可作參考:
1、醫生有權利展開合理懷疑。一旦懷疑,就及時報告。
2、強制意味著必須報,而不是可以報。知而不報將被追責,嚴重者或被吊銷執業醫師資格證。
3、驗傷、診斷等不屬于醫生執業范圍,需等到公安部門到場后處理。
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作為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群體,嚴格執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在日常診療過程中,一旦發現未成年人有遭受性侵害或者疑似遭受性侵害的跡象,像此次案例中女孩出現的與年齡不符的生殖系統相關病癥等情況,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絕不能有絲毫的疏忽和懈怠,避免因未及時報告而讓孩子持續處于危險之中,遭受更多傷害。
只有做到,讓醫生知道可以上報、敢于上報,才能更好地保護好我們的孩子,也是撕開黑暗最強勁、最有利的那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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